第四章: 走到奴隶市场的内部,我才发现其实里面很混乱,而在身旁的绿萦就忍不住的颤栗,也许是害怕了,是啊,这种生活与日常比起来的确是恐怖的,可是和十年的魔鬼训练比起来,却是平常的。我伸出手将绿萦的一只手握在手中,兴许是感受到了温暖,她紧紧的抓住了那一丝温暖,毕竟差一点她就到了妓院,这是她的噩梦。我的嘴角轻轻上挑,因为是失去过,所以倍加珍惜,呵呵,这就是人性。 耳边想起鞭子抽物体的声音,这声音熟悉又陌生,曾经我也这样被抽过,更狠更毒,我却活下来了,因为不想死所以我更加努力的去完成,后来慢慢成了旁观者。我循声而去,发现一个人伢子,在抽打一个瘦弱的男孩,也许时间已经很长了,他的衣服变得破破烂烂,背后血肉模糊。我离他还有一定的距离,隐约听见那人伢子在骂他是怪物,我的眼睛往下扫视,对上了他的眼睛,好漂亮的血眸,可惜古人看作是不祥,他眼中的坚定与不屈,很像当年的我。我喊了一声:“住手!”虽然音量不大,但却威严十足。我牵着绿萦的手,走出人群到人伢子的面前,说:“这个人你卖吗?”那人一听:“卖,只不过小姐你看清楚了,此人天生红眼怪胎,而且命硬,若是小姐买了就不能后悔,莫怪小人没提醒!”“我既然买了就不会后悔,说吧多少钱?”“十两银子,要不是小姐要买,估计也卖不出了,谁要买他这个怪物。” 我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十两面额的银票,人伢子一脸高兴,把人交给了我。我走到那人面前问:“你叫什么名字?”“我没有名字。”“那你以后就叫血殇吧,记住我的名字林思雨,我只要你的忠心,其余什么也不要。”我说地云淡风轻“你不嫌我是怪物吗?”“我不嫌,我觉得你的眼睛很漂亮,再说你是我的人没人能说你是怪物,这一点你要记住。”“血殇一定效忠主人,至死方休,否则死无全尸。”“记住了,到时,别怪我下手太狠。”“血殇,不会有那一天,因为血殇不会叛变!”他说得那么肯定,我点了点头答道:“我喜欢聪明人。在这等着,我会带你走的。”“是,小姐。” 我带这绿萦挑了几个还算清秀,聪明的人买了下来,年龄大的也不过十七,其余的都在十五岁,顺便买了瓶金疮药,就这样我们一行十个人回到了万园。照顾血殇就由飘雪来做,我买的这些仆人其实都有一技之长,飘雪就会一些简单的医术,要不是家里落魄了,也不会卖给人伢子,她还有几个弟妹,家里她是老大,为了生计所以出此下策将她卖了,也识得几个字。 绿萦擅长女红,无论是什么图案只要有材料,她都能绣出来,无论是各种绣法,都精通一二。小雨的厨艺很好,所以买她就等于买了个厨子。叶依精通人际关系,所以有些事让她出面能避免得罪人,而且小雨和她都有一点皮毛功夫,飘雪除了医术就喜欢研究毒物,所以稍加培养就能有自保能力。而在小厮当中小钟和小兴善跑腿打探消息,银络就善理财,毕竟我爹也还有一些铺子留给我了,不能败了,也会一点拳脚,当管家。风雷呢,就是一个专职护院,看园子最好了,谁叫他十七了,功夫最好。而我就要开始调理身体,把现代的功夫拾起来,要是快的话,加上原来的底子,一年左右就能恢复,之后我可要开始真正的计划了,紫鹃为了掩人耳目还得在祠堂守灵,三年,我要创造商业帝国。(楔子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