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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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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陈兴阳,原宇通客车厂通达公司采购,老家为吉林省榆树市新立镇,
我与此人2008年3月份认识,2008年6月份同居,在同居期间于2009年1月份怀孕因考虑没有一个稳定的“家”而终止妊娠,2009年5月份两人协定各拿一半钱共同买一住房(中原新城二期二号楼一单元2306)由于售楼部说写两人名字手续麻烦而我为有一个稳定的家而毫无别虑的同意写了他一人的名字(在后期间每月房供及两个生活费都是由两人共同承担的),后因2010年11月份又再次怀孕于2010年12月27号正式登记结婚,可爱的女儿于2011年8月21号初生,由于女儿的初生,被告父母前来照顾孩子其间由于生活习惯不同经常发生争执,在女儿4个月大的时候因其被告受父母的挑唆,与其父母3人一同辱骂并殴打我一人,在我要拿出手机报警的时候,被告将其手机抢走,其父亲将我按在床上殴打,性质十分恶劣。但看在孩子年小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但至此之后,被告对我的态度更加恶劣,不是彻夜不归,就是对我和孩子不冷不热,没过多久被告便将其家中一辆丰田轿车(豫A-511Z0)变卖后用父亲的名字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白色马自达3将其资产转移到父亲名下。2012年5月份由于被他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出在担任采购一职时以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于7月份受到单位罚款5万多元,为替他交纳罚款本人于2012年7月3号将自己工资卡交与他本人,在之后几天他先后从我的卡中提取人民币2万多元用于缴纳罚款。之后于8月份被原单位责令辞职。在这后由于考虑到原告没有资金来源且心情不佳,固家里所有开支都是由本人在承担。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被告如此可恨,在我上班时间被告将其价值10万元的白色马自达3变卖后,于2012年11月14日我上班时间收拾东西与其父亲抱着我那刚刚1岁3个月的女儿离家出走,本人多次给他打电话要求跟孩子通话和见面都遭到拒绝,后又已非法手段将其房子卖于他人,如今本人不但见不到孩子也没有落脚之地,如有好心人知道这个坏蛋的下落请帮帮我,我的联系方式是13838129312 有如线索定重谢。


1楼2013-01-20 19: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