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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灵宝一高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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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灵宝一高语文教师王振华房屋做生意,双方签订了10年合同,装修费用共计花了18.6万元,生意开张没有多久,王振华为了侵占我的装修费用,竟然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不同意解除合同,王振华将我告上法庭,然后败诉,法院驳回他的无理要求,王振华竟然采取可耻手段,停水停电、当街辱骂、公然殴打我,更嚣张的是竟然手持电警棒打人,口中叫嚣着要打死我,以此逼我解除合同,手段极度残忍,暴行竹磬难书。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你那里来的警用器械?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你那里有传道授业为人师表的形象?
这样一个垃圾,真正玷污了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王振华不像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更像一个十足的恶棍!
希望灵宝市教委,灵宝市一高领导对这样一个给教师队伍抹黑的败类公正处理!


1楼2013-01-25 22:20回复
    3楼2013-01-2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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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12-2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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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来搞笑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8-08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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