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班固 在《汉书•艺文志》的“五行类”中,还记述了一些与音律有关的著作。把音律与灾异相联系的倾向,先秦时期亦有,到汉代表现得更 严重了。
在中国历史上,司马迁作《史记》,开辟中国史书的新纪元。《史记》在音律类著作中,也有其独特地位,它首开以专章讨论音律之先例。《史记》 的八书,“乐”、“律”占其二,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尤其是在“律 书”部分,司马迁除了介绍有关音律计算的具体内容外,还以风和气为基础, 对五声、十二律以及和历法相关的十干、十二支、十二月和二十八宿进行介 绍,进一步加强了古人把历法和音律相对应的思想倾向。这套理论,为班固 所继承,在《汉书》中得以发挥,变得更为系统化。班固将律、历合为一志,称为《律历志》,由此开始,奠定了音律学说在正史中不可动摇的坚固地位。至今我们要了解古人的音律知识,相当一部分内容都要到《二十五史》相应 的《律历志》中去寻找。
《汉书•律历志》的作用不但在于它开辟了在正 史中“律”、“历”合 一论述的先例,而且还在于它的内容的权威性。在这篇“志”中,班固记载 了王莽时由刘歆主持的“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所进行的考订音律和度 量衡的工作。刘歆在这一工作完成之时,有一份“典领条奏”,详细论述了 他们所认为的度量衡和音律的基本原理。班固认为这一“条奏”“言之最详, 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刘歆的理论为后人所接受,这使得《汉
书•律历志》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权威的音律著作之一。 除了正史中的《律历志》以外,古籍中还有许多专门的音律类著作。例如《隋书•经籍志》载录乐类著述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其中绝大部分属 于音乐艺术类,但其中也有诸如《乐律义》、《钟律义》、《黄钟义》之类 看上去似与音律有关的著作。类似情况,后世亦然,例如《旧唐书•经籍志》“乐类”部分的载录,即与之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