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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暗之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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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写一下感想。经过了两个礼拜的构思和整理,终于下决心开始将我的小说暗之光辉连载出来。这算是我写的第一篇科幻类的小说了,希望大家能支持:)。我尽量会保持进度,不弃坑。楼1留空


1楼2007-06-18 21:49回复
    序章
    第一节 山谷村

    在这块大陆上,十年将会变换一次气候,十年如春,十年如冬,这是形容这块大陆最简单的说法。

    她叫做冰水大陆。

    给她起这个名字原因很简单。在春季,大陆上都是水,在冬季,大陆上许多河流都变成了冰。好在冬天不是非常的严酷,人和动物都能在这块大陆上勉强生活下去。但是这样的气候却也没有办法阻止人们的野心,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的方式,而这个方式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就是战争。这块大陆上,人生在了冬季,可是能看见下一个冬季的人却很少,能看见第二个春季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在这块大陆上,战死叫做正常死亡。

    可是这个大陆上还是会有的例外的。大陆的中部有个无名的山谷,山谷中有个人类的小村庄,这个小村庄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这个地方既不是兵家必争之道,也没有强力的怪兽出没。所以,这里一般是没有大的灾祸,而村庄也得以一直保存下来。村庄唯一的缺点,就是跟别的村镇太远了,加上没有道路。如果要走的话,就要将近一个月时间才能到达最近的村庄,在这样的时代里,有谁会愿意花上一个月时间在危险丛生的树林中行走呢?

    村里住着一些老人。在其他大陆上,别人会认为老人只是浪费粮食的人,可是在这块大陆上,老人是最珍贵的财富。因为老人有丰富的经验在冬天获得食物,建筑适宜的房子,教导年轻人怎样能够度过严酷的十年——没有丰富经验的人是没有资格成为老人的。而现在老人显得尤其重要,今年是春季的最后一年,人们需要老人来指挥他们搜集食物,还有建设新的暖洞和粮仓,他们需要为冬季的前五年做好准备,为此村中的一切大人都在紧张的忙碌着。可是之后的,老人也说不准了,看天命吧,他们在想到后五年冬季的时候也只能这么说,那时候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2楼2007-06-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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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没功夫看了,先顶


      IP属地:北京4楼2007-06-18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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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村子里也有闲人,那就是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大人们惯坏了孩子,孩子们恶作剧,把泥巴跟玉米糊搅在了一起,或者把建筑用的稻草用来点火玩,每当大人们看见这个,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当然小孩子不喜欢跟大人们玩,孩子还是喜欢跟孩子在一起玩。而现在正是中午时间,村中的一角,一群孩子就在一起。可是这次不是为了玩,是为了教训一个不识相的男孩子。

        这个孩子是几个月前从外面来的,确切的说他被他姐姐抱来的。来的时候虽然穿着他们家里大人都没有见识过的材质的衣服,但可惜已经破破烂烂的。听大人们说,这孩子过来的时候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村子里最强壮的男孩子,也是这群孩子的领头,现在他已经把这瘦小的孩子逼到了角落,身边站满了他的朋友,他觉得很安心,现在如同看乞丐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瘦小的男孩子。孩子王很鄙视他,因为他不合群,完全没有一点和村里的孩子要在一起的样子,他一个完全孤僻的小不点。但其实这是孩子王对其他朋友所说的借口。在孩子王的心里,却是在嫉妒着他有一位美丽漂亮的姐姐,一直保护关心他。‘瘦小的孬种是不配有好姐姐的’,孩子王想到这里就开始火大。对着对面的孩子咆哮起来:‘今天我让你做的事情做了吗?’对面的瘦孩子战战兢兢后退了一步,贴紧墙壁,却没有回答回答孩子王的问题。他看了看其他孩子,希望能找到同盟,可惜没有人愿意为他出头。无奈,他用只能让孩子王听的见的音量说:‘没。’可是这样的态度对孩子王来说是无比大的讽刺,让他火上浇油,他大跨步冲到瘦小的孩子的面前,就是一个巴掌,将小男孩打翻在地,这让小男孩却连捂着脸的力气也没了。孩子王顺势将脚踩在了他的颈上,对他说:‘连偷一个老笨蛋的东西也不成,只能说明你是个没用的家伙!’孩子王踩的更用力了。旁边的孩子在看,在笑,没有人认为这是错误的。直到那孩子王把那可怜的孩子的头踩进了土里。‘你早点死,对你姐姐也是一个解脱!’孩子王在心满意足以后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孩子王已经带着他的朋友们走了,可是这可怜的孩子还是一动不动,就面对着泥土这样躺着,完全没有生气。他在等一样东西,如果那些欺负他的孩子们知道并且懂得他在等什么的话,他们一定会吓的尿裤子吧。

        已近黄昏,在村中帮助村民的姐姐回来,急切的寻找着男孩,最后她在一个小坑中找到了他。‘感谢大神!’姐姐说着,赶忙将他抱起,当她看见他的眼睛以后,再也没有说什么了,只是默默的帮他掸去了灰尘。因为她看到了他眼中的火焰,一种曾经非常熟悉的紫色火焰。


        5楼2007-06-19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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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原来孙孙已经写了那么长了。这个设定很有意思啊。冬天有10年,春天有10年,感觉很有故事的。
          期待,期待剧情继续发展


          7楼2007-06-2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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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死亡山谷

            黑暗种族不是指某个种族,它是泛指一切使用黑暗魔法的人们。人类,精灵,矮人都可以使用黑暗魔法,当学会并使用这些魔法的时候,人们再也不叫人类或者精灵,而是惧怕的称我们作黑暗种族。

            在历史当中,我们黑暗种族其实并不是现在这样的。我们原本多信仰的神是夜月女神蒂斯。她所教导我们的是用平静与温柔来创造新的黑暗魔法。所以这一时代中,有很多出色的黑暗治疗魔法出现,比如大面积的缓慢治疗魔法月光(二),以及能消除体内大部分毒素的静谧之触(三)(遗失)。并且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黑暗神官比如领袖杜丝(精灵),还有后继者被称为‘黑辰’的矮人祭司夸布(改名,原名罗布特,210岁时接任领袖职务时改)。

            但是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适合在大陆上生存的。由于黑暗魔法负的作用,族人变的忧郁,多疑,不善于和别人沟通。再加上黑系治疗魔法效果没有白魔法见效来的快,所以族人总是被人们追杀。渐渐地,我们发现我们根本没有好的魔法来保护自己。于是我们之中的许多人为求自保,将注意力摆在了黑暗的另两个特性上:恐惧和破坏。经过了10多年的研究,许多人们惊奇的发现,欺负黑暗种族的人是会吃亏的。

            当时的领袖者土特(矮人)反对使用黑暗性的攻击魔法,宣称这样背离了女神教义。宣布与这些人决裂,称其为‘黑暗中的渣子’,并禁止研究攻击性的黑暗魔法。黑暗种族在那时被分为祭司贵族派(土特)和狂魔法派(康里,人类),但这样分类是不正确的,因为狂魔法派是被动驱逐的,而我们本身却不排斥黑暗治疗魔法。起先许多人拥护土特,使得狂魔法派经历了最难过的一段时间。但是后来经大司祭(未记载名)证明,土特驱逐狂魔法派的真正并不是他所宣称的,而是他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不让后继者康里取得权利而做出的莫须有的诬陷。这个消息传出,使得原本忠于祭司派的很多人对土特感到失望,并加入狂魔法派。最后狂魔法派终于战胜了祭司派。(狂魔法派与祭司派争斗:见第33至52页)最后土特被绞死,理由是分裂种族。

            经历这次事件之后黑暗种族发现力量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力量就完全没有办法抵抗别人,甚至是朋友的攻击。所以后来攻击性魔法被作为黑暗魔法的主导研究。黑暗者们也渐渐地不相信蒂斯女神,而是转为热烈的强者崇拜。黑暗者把他们的最强者奉为王,成为黑暗之王,作为黑暗种族的现世神。而我们现在称的大神,是对黑暗之王的尊称。

            由此以后,由于魔法的作用,黑暗者越来越变的不相信别人,而相信的,只有自身的魔法能量。许多人变的奸诈狡猾,后来成为了黑暗种族中的信条。而更多的人为了试验自己的新魔法,不顾后果的使用,造成的大面积伤亡,或者使用后法师的心智缺损变的嗜杀的情况不在少数。所以所谓的光明种族变的惧怕黑暗法师,把我们称为‘黑暗的恶魔’。

            ——维娜.派迪书〈木巴手记〉


            8楼2007-06-2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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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厚~又更新了!
              孙孙的更新速度让我和小猫非常惭愧啊~~


              9楼2007-06-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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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不要这么说~写的又不好。。。。只是抛砖引玉而已


                10楼2007-06-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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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正好是放假时间,所以可以赶一点文章出来啦


                  11楼2007-06-2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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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孙加油哈~


                    12楼2007-06-2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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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放假了,好羡慕!!!
                      我们还有3个星期才.....5555555555555555

                      写的不错,我等续集啊!


                      13楼2007-06-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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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孙的假期好像只有3个星期,是吧?他们是4个学期制


                        14楼2007-06-2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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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星期(不到


                          15楼2007-06-2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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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人既贪财,又奸诈’
                            这个好像我哦哈哈哈哈


                            IP属地:上海18楼2007-06-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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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a飞你,
                              你有什么奸诈的才能啊。
                              顶多贪财而已~~


                              19楼2007-06-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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