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_vip吧 关注:68贴子:3,769

回复:【DN】这里是科普贴球进球进嗯哼。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高田清美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85年7月25日
死亡日期:2013年1月26日 (TV版) 2010年1月26日(漫画版)
身高:166公分
体重:44公斤
死因 :被月用藏在手表里的一张笔记所杀(自杀火焚)
喜欢的人:夜神月,KIRA(一开始崇拜KIRA,但不知道月就是KIRA,听到月的“告白”后决心辅佐KIRA(月))
简介 :月的大学同学,十分爱月,后因弥海砂的出现而放弃月,在第二部中,高田清美成为KIRA的崇拜者,在樱花电视台的那个胖子(之前的代言人出目川)被魅上照杀死后,承担起KIRA代言人的责任。月以**的身份找到高田,在只有窃听器的屋子里用笔谈告诉她自己是KIRA的事实。高田毅然决定帮助月成为新世界的神,继续当KIRA代言人。曾和弥海砂谈话,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心。意外被梅罗绑架放到卡车车厢,用笔记杀死梅罗后,被月用笔记杀死。
【无节操点评:一开始在月大学的时候完全认为出现了又一个酱油党结果他杀了M是怎么回事我的傲娇攻次奥好像有哪不对算了】


20楼2013-02-11 22:39
回复
    忘了高田的图次奥!
    补上
    于是好像和夏尔是同一声优嗯哼



    21楼2013-02-11 22:43
    回复
      《死亡笔记》(前传)主要人物
      ◇ 镜太郎——13岁的中学生,胆小、内向,被欺负的孩子,本作的主角。
      ◇ 三浦——13岁的中学生,软弱胆小,被欺负的孩子,和太郎同年级。
      ◇ 山中——中年**
      ◇ 高木——年轻**
      ◇ 琉克——死神
      前传没意思QAQ


      22楼2013-02-11 22:44
      收起回复
        死神规则
        基本规则
        死神必须拥有最少1本笔记本。 死神使用笔记本杀死一个人类之后,那个人类的剩余寿命将加在死神的剩余寿命上。 为了增加人类的寿命而使用笔记本杀死别人,死神将会和被写进笔记本的人同时死亡。(但是,那个死掉的死神的笔记本并不会消失。)这个死神的生命,将会转变成适当的寿命加在那个被帮助增加寿命的人身上。 除了该死神的笔记本被人类持有、寻找自己的笔记本、和要杀一个人类这三个特别场合外,死神不能离开死神界。 从死神之眼看到人类的名字和寿命不能够告诉人类。 没有笔记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类说关于笔记本拥有者的事。 死亡笔记一旦掉落至人类界,便是人类界的财产。 不能为了杀某个人类而将笔记本落入人间给那个人类。
        死神之眼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着一个人的脸(或相片,影像之类)看,就可以看见那个人的名字和寿命。 得到笔记本拥有权的人类,他的死神之眼却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笔记本持有者的寿命,只能看到名字。 已经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寿命的。 死神之眼所看见的寿命是指那个人原来的寿命(就算名字被写进死亡笔记,原来的寿命依然不变,除非寿命是因交换死神之眼而缩短———雷姆曾以此得知弥海砂再次交换了死神之眼)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户籍中有无登记并没有关系,而是可以用笔记本杀掉那个人时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个人自己认知中的本名) 死神之眼无法从画像看到一个人的名字和寿命,不管那幅画多逼真。但从电视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类,可以用自己剩余寿命的一半,换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依附在人类身边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类告知关于死神之眼交换详情的义务。 失去所有笔记的所有权后,死神之眼也将随之消失。(失去的寿命也不会回来) 曾经失去拥有权,又再度得到拥有权的人类并不会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余寿命的一半取得。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类都会拥有3.6以上的视力。
        使用规则(前传)
        ● 基本上和连载作品相同,主要不同点在于:
        ● 名字被写上笔记本后,可以使用“死亡橡皮擦”(デスイレイザー,Death Eraser)擦掉名字,被杀的人将会再度回到人间。但如果遗体被火化了,则橡皮擦没有效果。
        ● 虽然不建议,但在笔记本封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是不会死的。
        ● 笔记本的封面被撕掉后,就没有死亡笔记的效果。
        ● 笔记本的页数会用完,需要和死神另外索取。
        ● 并没有规定死神“至少要持有一本笔记本”。
        ● 并没有死神之眼、放弃所有权等详细规定。


        23楼2013-02-11 22:48
        回复
          ------------------------------------End-------------------------------------------
          求不黑Death Note!
          另月L死忠大力推广月L!
          @幽灵·vip @谢宛菊 @三一o一三


          24楼2013-02-11 22:52
          回复
            P.S:内容中所有比度受菊【哔——】还要小的星号全部是我们可亲可敬的
            警【次奥google是王道】察!


            25楼2013-02-11 22:5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