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竟会想起你。不过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我对你还有感情。你,只不过是我的一个习惯而已。
3月16日,到12月22日。281天,甚至可以追溯到更远,不算短了。21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281天,养成一个习惯足矣。我习惯躺在床上接你的电话,习惯打理长长的头发,习惯听你说爱我。应该说我习惯告诉自己,我喜欢你。可是,现在我不愿意再这么催眠我自己。是,我从没有喜欢过你。我所谓的喜欢你,只是对你微薄的好感,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地告诉自己,我喜欢他,喜欢那个叫纳纳的人。
我在去年暑假认识你,我至今还记得,寒假的时候我在外面补课,冷风吹的我冷的发抖,是你发了一个拥抱的表情过来。可是你知道吗?我和你那时候的聊天记录,我全部发给了芙蓉。那个春节看完HP的晚上,我承认我喜欢你,其实那句话我说完就后悔了。
这个暑假,我和你短暂的分开过几天,因为你和她原来的事。你一直以为是她说了你的坏话我才会决定分手的吧。可事实不是这样,你和她的事,我是后来才知道。在那次你要我去玩血腥玛丽,那时候,我对你仅有的一点好感也被磨灭了。虽然你说你爱我,没有我你就去死,可是我一点,都不信。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所谓日久生情,不过权衡利弊。
当我听说你曾经说过“我喜欢你比喜欢秋多很多很多,可我只能跟她,因为你不要我。”时我真的心痛了。我承认这是我心里的一个坎,我跨不过去。
跟你在一起的281天,我看到你周围的朋友一个个离你远去,从凤凰,到小米,再到芙蓉,都是被你骂走的。还有TE,睿睿。。。。。。你和睿睿吵架那次,我问她为什么要和你绝交。她说,是纳纳珍惜朋友的方式错了。是,我会想和你在一起时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