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日子过得很饱满,除开上课的时间,就只剩吃饭睡觉那一点点可怜的几乎要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所谓课余时间了。
当然,我不否认,唔,高中的时候几乎就没怎么认真听过课。
但整日坐在课桌前看着老师一成不变的表情还是会超级枯燥无聊外加难受。所以呢,我也就和其他很多同学一样上课开小差咯,看个小说什么的。
喂喂,你那个会心一笑把你的想法暴漏了哟。
那一年,我十七岁。
奥运在北京举办。
邻省四川发生了百年难遇的大地震,举国哀悼。
我最钟爱的BOS CEL获得了总冠军。
王力宏的《心跳》唱满大街小巷。
那个时候的我有好几个从小学一直读到高中的死党,其中厮混时间最长的就是外号老三的周某某。
他是一个常年戴着黑边眼镜的高帅男生,初中的时候就很受女生欢迎,唔,要这样子讲的话,现在也还是一样受女生欢迎。
那时候我俩就像《那些年》原著里面的柯景腾和许博淳一样,各自有各自喜欢的女生,并以此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着。从每个方面与我们的情敌展开激烈的角逐和竞争。
大家也许还记得很久以前我发过的“短裤的篮球贴”。
那里面有提到过我开始接触篮球的直接原因。
宾果。
因为那个到了现在连样貌都已经早已记不清的女生。
说起来这个竞争过程还真是极其的热血向上啊。
每天都耗尽全身的气力用来把自己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完全是恬不知耻的拼命塑造一个并不是真实自我的伟大形象。
不过直到现在我也觉得这无可厚非,谁不想让自己是心目中理想目标眼中的“西施”呢。
其实男生里又有几个体会不到那种大义凛然说出:“我要做一个很厉害的人,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而有一点点不一样。-----------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的心情呢。
2013年2月,在打了很多年的小区球场上。
当初两个像雄孔雀一样拼命表现自己的大男孩又聚到了一起。
我站在三分线用力投出手中的篮球,喘气。
一群人废在一块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就会重新倒带,从彼此的记忆中相互确认,补缀。当初那段日子,可是我们大家共同的青春。
当初一起学球的老三现在远远不是我的对手,而那时候班上开始打球到现在都还没有放弃的也就只剩我一个。
老三屌兮兮的笑着告诉我,其实当初那个女生对我还是很有那么一点点感觉的,假如要不是我干脆直接的退缩掉的话机会试试很大的。
半天没有说话以后我抬头看了看热辣辣的阳光晒出来的橘黄色云朵,接过他传过来的球轻轻投了出去。过往早已成云烟。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属于自己的传奇。
每当孤单的时候就会戴上耳机调大音量,这时我就会有一种超强大的天赋发生作用。
“此时我就是自己世界的君王。”
毫无理由的丰富想象力和自大。
高三结束后的暑假理所当然的宅在家里,毕竟也不是每天都会有那样勇往直前的心情一个人抱着篮球去投五百个。
那时候在每日泡在CEL吧里,休赛长草期的凯吧就像我的心情一样干枯无聊还有烦躁。
反正就是在极度空虚的日子里来到了校园吧,看了老大那两个神贴以后,脑子一热我就在键盘上敲入了“以后我陪你一起等”之类的话。
慢慢的人多了起来,气氛也一直很好很好。
这个冗长炎热的夏天就在每晚和众人扯淡到两点中慢慢走过。
谢谢大家的陪伴。
在我初入大学的那段最孤单的时光里是你们陪着我走过。
你们,才是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