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浩(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教授)
一、引言
“圆教”一词见于中国佛教之判教。这个传统下来的观念到了当代,为新儒家的牟宗三先生所重视。牟先生不仅在对中国佛教哲学的疏导中,继承天台宗的判教,以天台圆教为中国佛教最圆满的表述,且以“圆教”一观念应用到儒家及道家,从传统儒家、道家哲学中建立一套儒家、道家的圆教。他更进一步以圆教与西方哲学相对比,认为圆教的提出实可解决西方哲学中“圆善”此一哲学的终极问题。不管吾人是否赞同牟先生,他的提法的确为当代中国哲学带来一项极具启发性的议题。
本文的目的,是希望透过对牟先生论佛教圆教的整理及扼要阐述,看看牟先生是如何理解佛教的圆教及其意蕴。[1]文末则略述牟先生对佛教圆教的提法所引起的哲学课题,此实有待吾人进一步的研讨。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圆教的讨论中,牟先生对儒、道二家的圆教同样重视,对儒、释、道三家圆教的异同亦有精微的论述。但由于重点及篇幅所限,本文不拟讨论儒家、道家,只阐述牟先生之论佛教的圆教。[2]
二、圆教的含义
首先,“圆教”当是指圆满的教法。依牟先生,此圆满的教法实具有非常独特的含义。他解释“教”一词说:
“凡能启发人之理性,使人运用其理性从事于道德的实践,或解脱的实践,或纯净化或圣洁化其生命之实践,以达至最高的理想之境者为教。[3]
根据此义,“教”并不是指一般的教法,如逻辑、数学或科学的知识系统。就“依理性通过实践以纯洁化一己之生命”[4]言,教可有多种,如西方的耶教、东方的儒释道三教等皆是。即就佛教言,亦有各种不同的系统。佛教以其特殊机缘,发展出判教的思想,对各种不同的系统判定何者为圆满。牟先生依天台宗的判教,即看出天台圆教的殊特,认为“这圆不圆实在是个很有趣的大问题;而这个问题,在西方哲学中,是不曾出现的。西方哲学史中有好多系统、好多宗派,但是从来没有‘圆教’这个观念,也没有圆教与非圆教的问题。所以圆教观念,可以说是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个新的观念。”[5]
表面看来,西方也有依理性通过实践以纯洁化一己生命之教,如果“圆教”的“圆”是指圆满,则西方明显有圆满之教的观念。为何说西方没有此观念?原来牟先生理解“圆教”之“圆”,藉华严宗的话,是“圆满无尽”之意。“圆满无尽”的“圆满”,并非指某系统之完整,如柏拉图的哲学系统之完整、佛教的阿赖耶系统之完整,也不是指某观念之圆满,如耶教的上帝、柏拉图的理型、佛教的涅盘或如来藏自性清净心等。圆满无尽的圆满是就如何表示那观念之圆满之教义方式上说圆不圆满。[6]牟先生即就此而言这种问题在西方哲学中未曾出现。依牟先生,“圆教”看似容易了解,其实是很难确切掌握其含义的。
就“圆满无尽”的“无尽”而言,圆教实已蕴含无限的意义。依牟先生,这种无限是“现实的无限”,是“存有论的无限”。此“现实的无限”在西方哲学中,似乎没有受到普遍的肯定。如康德便只承认“潜在的无限”,不承认“现实的无限”,因为此种无限并无根据可言;罗素则肯定“现实的无限”,但说到底只承认这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假定,无法证明。然而,依中国佛教 (特别指天台宗) ,这种“现实上的无限”并非一假定,它是可以透过成佛而呈现的。成佛并非空想,是真实可能的事,而现实上是有佛的。牟先生认为,佛教这种肯定的背后,其实是承认人可有智的直觉。
如果我们明白“圆满地表示圆满本身”之“圆满”的真正意思,便可知“圆满”其实已蕴含“无尽”、那作为“现实的无限”意义下的“无尽”。依佛教,此“圆满无尽”实际上是以般若的“圆通无碍”为底子的。所谓“圆通无碍”,是指般若无碍地通于一切法,即般若具足一切法,此是主观地说。客观地说便是《中论》的“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但依牟先生,“圆满无尽”虽然蕴含“圆通无碍”,但并不止于此。这是因为“圆通无碍”所表示的般若具足一切法只是作用地具足一切法。于是般若的圆便只是作用的圆,是“圆通”而不是“圆满”。而“圆满无尽”的“圆满”的圆,却是存有论的圆,是直接对应着法的存在来说的,由此才可说“无尽”,那现实的、存有论的无限的“无尽”。是以圆教的“圆满无尽”虽以般若的“圆通无碍”为底子,却要进一步对应着法的存在而给予一存有论的说明,这样才可开出存有论上具足一切法的“无尽”之义。因此,依牟先生,圆教的实义应以“圆满无尽”而非“圆通无碍”来定,而后者已蕴含于前者之中。由此便可看出天台圆教与空宗毕竟有别,而空宗不可为圆教。更具体地说,牟先生认为天台圆教之进于空宗,是因为有“佛性”一观念的加入以为其系统的骨干,遂对一切法可有一存有论的充分的说明。当然,这种佛教式的存有论的建立并不表示天台圆教已违离了佛教解脱的宗旨。须知“佛性”乃成佛之根据,依天台圆教,成佛是要即着一切法而成的,无一法能外,就在这种意义的解脱的前提下,存有论的意义便被带了进来。[7]
一、引言
“圆教”一词见于中国佛教之判教。这个传统下来的观念到了当代,为新儒家的牟宗三先生所重视。牟先生不仅在对中国佛教哲学的疏导中,继承天台宗的判教,以天台圆教为中国佛教最圆满的表述,且以“圆教”一观念应用到儒家及道家,从传统儒家、道家哲学中建立一套儒家、道家的圆教。他更进一步以圆教与西方哲学相对比,认为圆教的提出实可解决西方哲学中“圆善”此一哲学的终极问题。不管吾人是否赞同牟先生,他的提法的确为当代中国哲学带来一项极具启发性的议题。
本文的目的,是希望透过对牟先生论佛教圆教的整理及扼要阐述,看看牟先生是如何理解佛教的圆教及其意蕴。[1]文末则略述牟先生对佛教圆教的提法所引起的哲学课题,此实有待吾人进一步的研讨。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圆教的讨论中,牟先生对儒、道二家的圆教同样重视,对儒、释、道三家圆教的异同亦有精微的论述。但由于重点及篇幅所限,本文不拟讨论儒家、道家,只阐述牟先生之论佛教的圆教。[2]
二、圆教的含义
首先,“圆教”当是指圆满的教法。依牟先生,此圆满的教法实具有非常独特的含义。他解释“教”一词说:
“凡能启发人之理性,使人运用其理性从事于道德的实践,或解脱的实践,或纯净化或圣洁化其生命之实践,以达至最高的理想之境者为教。[3]
根据此义,“教”并不是指一般的教法,如逻辑、数学或科学的知识系统。就“依理性通过实践以纯洁化一己之生命”[4]言,教可有多种,如西方的耶教、东方的儒释道三教等皆是。即就佛教言,亦有各种不同的系统。佛教以其特殊机缘,发展出判教的思想,对各种不同的系统判定何者为圆满。牟先生依天台宗的判教,即看出天台圆教的殊特,认为“这圆不圆实在是个很有趣的大问题;而这个问题,在西方哲学中,是不曾出现的。西方哲学史中有好多系统、好多宗派,但是从来没有‘圆教’这个观念,也没有圆教与非圆教的问题。所以圆教观念,可以说是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一个新的观念。”[5]
表面看来,西方也有依理性通过实践以纯洁化一己生命之教,如果“圆教”的“圆”是指圆满,则西方明显有圆满之教的观念。为何说西方没有此观念?原来牟先生理解“圆教”之“圆”,藉华严宗的话,是“圆满无尽”之意。“圆满无尽”的“圆满”,并非指某系统之完整,如柏拉图的哲学系统之完整、佛教的阿赖耶系统之完整,也不是指某观念之圆满,如耶教的上帝、柏拉图的理型、佛教的涅盘或如来藏自性清净心等。圆满无尽的圆满是就如何表示那观念之圆满之教义方式上说圆不圆满。[6]牟先生即就此而言这种问题在西方哲学中未曾出现。依牟先生,“圆教”看似容易了解,其实是很难确切掌握其含义的。
就“圆满无尽”的“无尽”而言,圆教实已蕴含无限的意义。依牟先生,这种无限是“现实的无限”,是“存有论的无限”。此“现实的无限”在西方哲学中,似乎没有受到普遍的肯定。如康德便只承认“潜在的无限”,不承认“现实的无限”,因为此种无限并无根据可言;罗素则肯定“现实的无限”,但说到底只承认这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假定,无法证明。然而,依中国佛教 (特别指天台宗) ,这种“现实上的无限”并非一假定,它是可以透过成佛而呈现的。成佛并非空想,是真实可能的事,而现实上是有佛的。牟先生认为,佛教这种肯定的背后,其实是承认人可有智的直觉。
如果我们明白“圆满地表示圆满本身”之“圆满”的真正意思,便可知“圆满”其实已蕴含“无尽”、那作为“现实的无限”意义下的“无尽”。依佛教,此“圆满无尽”实际上是以般若的“圆通无碍”为底子的。所谓“圆通无碍”,是指般若无碍地通于一切法,即般若具足一切法,此是主观地说。客观地说便是《中论》的“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但依牟先生,“圆满无尽”虽然蕴含“圆通无碍”,但并不止于此。这是因为“圆通无碍”所表示的般若具足一切法只是作用地具足一切法。于是般若的圆便只是作用的圆,是“圆通”而不是“圆满”。而“圆满无尽”的“圆满”的圆,却是存有论的圆,是直接对应着法的存在来说的,由此才可说“无尽”,那现实的、存有论的无限的“无尽”。是以圆教的“圆满无尽”虽以般若的“圆通无碍”为底子,却要进一步对应着法的存在而给予一存有论的说明,这样才可开出存有论上具足一切法的“无尽”之义。因此,依牟先生,圆教的实义应以“圆满无尽”而非“圆通无碍”来定,而后者已蕴含于前者之中。由此便可看出天台圆教与空宗毕竟有别,而空宗不可为圆教。更具体地说,牟先生认为天台圆教之进于空宗,是因为有“佛性”一观念的加入以为其系统的骨干,遂对一切法可有一存有论的充分的说明。当然,这种佛教式的存有论的建立并不表示天台圆教已违离了佛教解脱的宗旨。须知“佛性”乃成佛之根据,依天台圆教,成佛是要即着一切法而成的,无一法能外,就在这种意义的解脱的前提下,存有论的意义便被带了进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