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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推理家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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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楼2013-03-02 14:49回复
    1.
    写推理小说的人是喜欢恶作剧的孩子,至少我的确如此。总是专想如何在公平与不公平边缘“欺骗”读者,而自我陶醉。
    因此,出示作品时总是难免情怯,并且背地里窥探别人的反应。
    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绫辻行人


    2楼2013-03-0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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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我而言,推理小说就是本格推理,没有诡计就不是推理小说。
      --------------------歌野晶午


      3楼2013-03-0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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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探讨犯罪动机和塑造人物是相辅相成的,当一个人被逼得走投无路时,此刻心理状态就形成了犯罪的动机……我认为,除了动机还应加上社会性,这样,推理小说的发展性就广阔了。」
        --------------------松本清张


        4楼2013-03-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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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很普通且很善良又温柔的人,为了保护那份温柔,才会萌生犯罪的意愿。
          随著世上生活变得丰裕,名侦探渐渐地很难再以「神」的姿态存在,慢慢地变成超人般地知识份子,再来成为职业人,越来越接近一般人。和一般人没有什麼不同的名侦探在怀中抱著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当侦探的理由」,在表面上以职业人的身份从事侦探行为,然后才产生了令人著迷的名侦探。
          但是,这些名侦探不管再有魅力,都不再是金田一耕助了。在金田一耕助生存的时代,没有人会去问名侦探为什麼要做侦探。因为名侦探就等於是弘法大师,没有人会去装模作样地问弘法大师为什麼要周游全国各地。但是现在的名侦探,一举手一投足都会被人要求理由。所以对於表面上的疑问回答身为职业人的立场,而不得不让人看不到在真正深处的理由。
          --------------------宫部美幸


          5楼2013-03-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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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出生本是一种异常」
            「死亡是本来的,生存这样东西,就如机械故障一样的状态。生命这东西根本就是bug」
            神所创造的程式的bug,可说就是人类。
            「知不知道回忆与记忆有什麼不同?」
            「回忆全是好事,记忆只有讨厌的事」
            没有这回事啊。也有讨厌的回忆、美丽的记忆」
            「那即是什麼?」
            「回忆是全部都能记起的,记忆则不能全部记得」
            陶醉在自身领域中喜悦的人,总让人无法理解,只因为那份喜悦只有他自己能明白。然而,这份喜悦却也是最为纯真可贵的,因为其中没有掺杂任何欲望,喜悦的人无法从自身领域中实际得到什么,但是,他就是觉得欣喜无比。毫无道理,却也最为自然。
            --------------------森博嗣(借书中人物之口)


            6楼2013-03-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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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理小说即诈术的文学。」
              犯罪侦查就和解方程式一样。首先会提供几个未知数给相关的侦查人员。他们的任务就是发现正确的「数值」来解这些未知数。然而重要的不是「数值」本身,而是一开始如何运用未知数X、Y,写出正确的等式;是X加Y成为等式呢?还是要X减Y等式才会成立?有时在迷宫般的事件中会找不到任何未知数,有时一开始写出来的等式是错的也不在少数。


              8楼2013-03-0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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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推理作家名言录(资料收集)
                「探侦小说是除法的文学」。亦即:事件÷推理=解决
                推理小说是要求一定形式的文学。为了使其成立,人工的谜、解明谜题的人工理论、以及随之而来的意外性都是不可或缺的。我特意加上「人工」这个词,是为了强调推理小说彻头彻尾地是「虚构的故事」这一点。当然,所有的小说都是「虚构的故事」,但是推理小说更格外重视这种「虚构性」。犯罪的记录、被称为写实文学(Nonfiction)的作品,或是针对某个事件的报导文学,无论表现得多麼地「文学」,都不能被称为推理小说——因为里头没有作者所创作出来的人工的谜以及人工的理论。「这样、那样,然后就变成这样」的记述,只是新闻的报导,绝不可能成为推理小说。
                我之所以把本格譬喻於推理小说的「楷书」,正是因为这是推理小说的基本。本格既是推理小说的源流,亦是泉源。所谓的变格作品,也是从这个泉源流出的一个支流而已。若是没有主流,何来支流?没有任何一条河川是没有源头,打从一开始就是支流的。
                绝不能让泉源枯竭。只要这里溢满著水,河川的流动便能够永不止息。支流更生出支流,推理小说的大河,将滔滔地流遍文学的沃野。
                ---------------------土屋隆夫


                9楼2013-03-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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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STERY界依性质来说可以分成两大类。即“推理性质小说”和“调查性质小说”包含在“推理性质小说”这种划分下的,是一直都有的“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
                  包含在“调查性质小说”这种划分下的,是“硬汉派”“**小说”“犯罪小说”“悬疑惊悚小说”“间谍小说”等等。
                  这两种性质有什么不同吗?下面是我对此的定义:
                  “推理性质的小说”,是在MYSTERY之中,将谜依据思索的行动予以解决的故事。
                  “调查性质的小说”,是在MYSTERY之中,将谜依据体验的行动予以解决的故事。
                  最大不同在于探求谜的方式。“推理性质的小说”的情况,正如字面上所看的那样是由侦探,或者别的什么人根据推理来解明谜题,因此必然的要在故事中嵌入线索。经常在推理小说故事中穿插的“向读者的挑战”,就是作者用来表示线索已给的够充足,给予了读者相当程度的公平这种明确的意志。
                  但是,“调查的小说”的情况,就不一定要给出线索,而是依据故事的进展和侦探的行动来顺次给出结论抵达结局。说的具体一点就是谜的解决是由作者单方面来进行的。
                  因此,这两类小说,虽然都是以“MYSTERY”为名,但是根本的性质和目的都是截然不同的。这是讨论MYSTERY时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遗憾的是一般大家对此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认识。
                  -------------------二阶堂黎人(摘自YUKA所翻译之迈向21世纪的MYSTERY BY 二阶堂黎人 )


                  10楼2013-03-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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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推理小说而言,谜题或逻辑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从这点来看,推理小说是与一般文学大不相同的小说形式。」
                    「要写出能够称为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却又不失去推理小说独特趣味的推理小说,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我并不完全否定成功的可能性。」
                    --------------------江户川乱步


                    11楼2013-03-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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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杀
                      毒杀已经属于比较古老的谋杀手段了,但很多侦探小说作家却对这种方式屡试不爽,阿加莎就写了不少关于毒杀的案子,《哑证人》
                      ,《啤酒谋杀案》,《哑证人》等,当然这也跟她的作品繁多有关.柯南道尔也有相关的案子,福尔摩斯的第一部《血字的研究》,其后又有《魔鬼之足》。毒杀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最常见的莫过于直接将有毒物质混于食物中,如奎因的《y之悲剧》和《凶镇》,还可以将毒物沾在一些物件上,使接触者身染巨毒而死,如《x之悲剧》中的第一个谋杀.毒杀是凶手们很喜欢的一种谋杀手段,因为可供选择的毒药通常有很多种,并且药效一般也都不错,(像做广告~)但美中不足就是法医们很容易就能检验出是什么毒药,至少概括出药物的范围,从而缩小侦察对象.另外,用毒者一不小心也很容易留下破绽,给破案者有线索可循。不过稍微有点理智的作家都不会直接告诉你凶手在现场下毒时不小心遗留下了些许粉末或者残渣,而是委婉地通过受害人或者证人的味觉和嗅觉来推断凶手使用了有毒物质.


                      13楼2013-03-0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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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杀
                        毒杀已经属于比较古老的谋杀手段了,但很多侦探小说作家却对这种方式屡试不爽,阿加莎就写了不少关于毒杀的案子,《哑证人》
                        ,《啤酒谋杀案》,《哑证人》等,当然这也跟她的作品繁多有关.柯南道尔也有相关的案子,福尔摩斯的第一部《血字的研究》,其后又有《魔鬼之足》。毒杀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最常见的莫过于直接将有毒物质混于食物中,如奎因的《y之悲剧》和《凶镇》,还可以将毒物沾在一些物件上,使接触者身染巨毒而死,如《x之悲剧》中的第一个谋杀.毒杀是凶手们很喜欢的一种谋杀手段,因为可供选择的毒药通常有很多种,并且药效一般也都不错,(像做广告~)但美中不足就是法医们很容易就能检验出是什么毒药,至少概括出药物的范围,从而缩小侦察对象.另外,用毒者一不小心也很容易留下破绽,给破案者有线索可循。不过稍微有点理智的作家都不会直接告诉你凶手在现场下毒时不小心遗留下了些许粉末或者残渣,而是委婉地通过受害人或者证人的味觉和嗅觉来推断凶手使用了有毒物质.


                        14楼2013-03-0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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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3-03-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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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3-03-0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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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的机关和装置致人死亡
                              这一类型的的杀人手法在侦探小说中出现是无可厚非的,但本人觉得不是应该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毋庸质疑的是,特殊的机关和装置杀人的手法侦探小说中虽然不应该常出现,但也不能将他们忽略,因为这些设计通常都不乏创意,他们都是作者花了很大的心思设计出来的,有一部分在现实中甚至是完全可行的.利用这类方法行凶的优点可不少,不仅可以实现杀人的目标,还可以制造不在场证明,或者帮凶手逃离现场躲避追捕,甚至有时候还可以嫁祸他人.涉及这类杀人手法的作品远的有范达因的《格林家杀人事件》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近的有《二重身宫》.


                              17楼2013-03-0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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