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根据上述案件事实,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周喜军涉嫌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
该盗窃车辆价值应该二十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
中途掐死婴儿犯故意杀人罪,根据犯罪情节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事发后周喜军主动投案,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基于这点有可能不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我认为判决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根据上述案件事实,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周喜军涉嫌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
该盗窃车辆价值应该二十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
中途掐死婴儿犯故意杀人罪,根据犯罪情节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事发后周喜军主动投案,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基于这点有可能不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我认为判决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