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 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3. 协办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秦皇岛市体育局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西南区培训基地
4. 承办单位: 燕山大学
5. 赞助单位: 光荣行(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6. 比赛日期与地点:
6.1 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1日--10月5日
6.2 比赛地点:燕山大学
7. 参赛单位与资格
7.1 西南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各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及邀请单位;
7.2 参赛学校必须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会员单位;
8. 运动员参赛条件与分组
8.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等均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8.2 本次比赛分甲、乙、丙组三个组别
8.2.1 甲组:高考未享受降分及特招政策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
8.2.2 乙组: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8.2.3 丙组:专业体育院校、综合大学体育学院、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批准的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及所有参加过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冠军赛的在校生;
8.3 丙组运动员必须具备“跆拳道一段”以上资格(09年以后所考取的段位,其证书需同时加盖“中国跆拳道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印章。甲、乙组运动员可为“跆拳道一级”以上,尚未达到一级以上的队员,应在赛前完成考级、考段任务(报名时段位、级位号网上查询);
8.7 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保险及身体体检证明。
8.8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