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2013年2月2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称,郑州市已经不再受理新的经适房申请,2013年郑州市保障房将实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停止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