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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理解孟子陈仲子章及敢问交际何心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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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公孙丑下)
(朱子《集注》曰:言仲子以母之食、兄之室,为不义而不食不居,其操守如此。至于妻所易之粟,于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为,则亦不义之类耳。今仲子于此则不食不居,于彼则食之居之,岂为能充满其操守之类者乎?必其无求自足,如丘蚓然,乃为能满其志而得为廉耳,然岂人之所可为哉?范氏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人之所以为大者,以其有人伦也。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朱子《或问》曰:“设其【毅注:指仲子之兄】果以不义得之,而非有悖逆作乱之大故,则夫母子兄弟之间,岂可以是而灭天性之恩哉?”)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
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朱子集注曰:万章疑交际之间,有所却者,人便以为不恭,何哉?孟子言尊者之赐,而心窃计其所以得此物者,未知合义与否,必其合义,然后可受,不然则却之矣,所以却之为不恭也。)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朱子集注曰:万章以为彼既得之不义,则其馈不可受。但无以言语间而却之,直以心度其不义,而托于他辞以却之,如此可否耶?交以道,如馈赆、闻戒、周其饥饿之类。接以礼,谓辞命恭敬之节。孔子受之,如受阳货烝豚之类也。)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万章下)
(朱子集注曰:万章以为苟不问其物之所从来,而但观其交接之礼,则设有御人者,用其御得之货以礼馈我,则可受之乎?...孟子言此乃不待教戒而当即诛者也。如何而可受之乎?...尹氏曰“不闻孟子之义,则自好者为于陵仲子而已。圣贤辞受进退,惟义所在。”)
【毅以为:陈仲子的事例很有代表性,於此格致,能够帮助我们明白一切情况下辞受之原则。而万章的数番发问,也并非全然是很不值得问的问题。孟子及朱子之看法如上,毅未能通透,疑问在於:在陈仲子章,父母兄长之赐予,无论是什麼东西,仲子都该不问所从来而受之么?设使仲子之兄所得不义且非有悖逆作乱之大故,则仲子自不当避兄离母,而应当和母亲兄弟住在一起,但是这样便完了么,是不是还需要做些什麽呢?设使仲子之兄以悖逆作乱得了一些东西而拿给仲子用,仲子该怎麼办呢?在交际何心章,孟子前面说不应当问所从来,后面又说不问所从来而受,“如之何其可也”,这中间是怎麼一回事呢?】


IP属地:北京1楼2013-03-16 19:49回复
    不能判定礼品的来源,而对方以道相交,以礼相馈,那么就应当以礼接受。与人交际当以恭心善意,不可逆诈,以恶意揣度他人,假定对方的东西就是不义之财。
    父母兄长赐自己的东西,如果知道是不义之物,但也不应拒绝,拒绝则就有责善的意思了,而应微谏之。如乐羊子妻: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
    当然,某以为乐羊子妻“不餐而泣”并不是拒绝,而只是心中难过而不能进餐。


    IP属地:山东3楼2013-03-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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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毅的第一个问题其实可以这样问:“却之却之为不恭”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么?


      IP属地:北京4楼2013-03-1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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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國野人:
        “子也该在完全肯定父的赐予的正当性、体谅父对自己的爱的前提下,对“取之不义”这件事情进谏。若父接受了进谏,那麼便不存在受不受的问题了。若初谏不入而父坚持赐予,则子当接受,然后悦复谏直至挞无怨。若拒而不受,则一方面否定了赐予的正当性,伤了父亲爱子之心,另一方面是不能与父同在,好像要与父划清界限一样(陈仲子之过,此其一也)。”
        此段是毅在乐羊子妻的境况下的处置,不知合乎道义否?


        IP属地:北京5楼2013-03-1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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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谓君子贵乎时中,然时无同时,中无同中。讲求若为明晰其原则,则诸事纷至,亦无不统摄;反之,讲求太精细确凿,则应接事物必有所未及者。


          6楼2013-03-1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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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前面所言赞成否?
            观此两节,可见孟子明乎义内,加之充养有方,故能沛然洒落,游刃有余而不失中。陈仲子与万章亦好义者,然讲求太过,拘泥窒碍,不觉失之义外也。


            7楼2013-03-1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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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川門人 君:
              “愚谓君子贵乎时中,然时无同时,中无同中。讲求若为明晰其原则,则诸事纷至,亦无不统摄”,此言毅很赞同。 “反之”之后,毅则以为应当依前语脉,言“反之,若讲论不以明晰原则为标的,则难免执泥”,若以明晰原则为标的,则万章之反复发问,必非无理取闹。孟子本人或《孟子》编纂者载之书册,亦必有其所以然。


              IP属地:北京8楼2013-03-2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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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前阵永葆老弟有个类似的帖子,我以为有些讲求太过,紫阳陪臣意思也差不多。
                若陈仲子之过,当不难理解,譬如有一爱惜健康者,以空气污染之故乃拒绝呼吸,是执小节而废大道,必蚓而后可。
                万章之问,于《孟子》一书多矣,然几无不是为求一定法,必求一放之四海皆准的定则心方安稳。如此,则必失于机械,进而失于造作,再变则失于义外,义外已是不义。世事纷纭,瞬息万变,有似是而非者,有似非实是者,种种因素不可控制、不可胜数,万章之徒岂能穷尽?不去磨快自家刀子,却先问游刃之法,是失本。永葆老弟前面问“‘却之却之为不恭’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么?”窃谓此是有“固”的意思,圣人千说万说,只是教人务本充养,尽我本有之义,方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孟子》一书,未见孟氏本人如万章般讲求,但见孟氏今日受,明日不受,此人则受,彼人则不受,操持把柄在我,沛然有余。窃谓此一章之义,不出此外。


                9楼2013-03-3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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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正好在读这一章,看了之前诸君的讨论,很有启发。
                  但还有一点,想搞清楚,诸君之前的讨论中,涉及到了 父母 、兄弟、朋友、诸侯。
                  我注意到孟子回答万章的原话是:
                  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孟子似乎只是对“尊者”来而言 ,“尊者”应该是以地位而言。
                  这样的话,孟子是不是并没有明确指出,父母、兄弟、朋友之间,同样适用这一原则呢?
                  @永葆其儒
                  @善国野人
                  @伊川门人


                  IP属地:北京10楼2014-02-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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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接受了岂不是不合乎道义吗?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8-07-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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