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及佛教经典对于世俗文学的贡献极大,这种贡献是主动的,甚至是根本性的,不仅具有思想源泉的价值,乃至于世俗文学的基本形式的形成,也不曾脱离佛教的影响。比如:中国通俗小说中的“回”等结构名词便来源于佛教。在唐代以前,“回”的字义是“回来”、“回去”等,而没有“一次”的意义。著名学者徐筱汀认为:“‘回’字的这种用法来自于佛教术语‘回向’。佛教文献经常以一段‘回向偈’结尾,由此文章‘的效力可以‘回到’(即‘献给’)众生,佛教法会也总是以回向文为结尾的……在认识了这种被用来结束一个宗教仪式的祝祷文的作用以后,便很容易对‘一回’这种说书段落作出定义。”(见徐筱汀《小说戏剧中‘回’‘折’‘出’三字的来历》)。
通过世俗文学,佛教深深影响了世俗世界的价值体系。唐代变文包括《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降魔变文、张议潮变文、舜子至孝变文》等,由民间重大德义历史故事、佛陀及弟子本生传、度化六道公案、菩萨行愿等文献构成内核,以章回纪传等形式,用白话、说书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传唱,流传在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在中国陕西以西、甘肃以北的民间,宝卷对于民俗的影响依然是巨大的,人们在生产劳动的休憩间隙,常请民间“专职”的宝卷演唱者唱诵宝卷,所使用的版本最常见的也不下五、六十种。这些纯民间艺术形式对于大众的影响,也一直是积极导俗向善的,一直辅导着国家法律法规系统以外民间社会的“诚信契约意识”,一直发挥着发自内心维护诚信的、导俗向善的社会功用。当年,取材自冯梦龙《警世通言》的《白娘子》故事,其所承载的社会意义,也在这些方面。
这些接受过佛教影响的世俗文学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都十分鲜明地提示我们,需要从人类文明的历史积淀及宗教信仰的精神宝库中汲取有益成分,来完善我们的“道义”价值体系。我们将“诚信”作为各项法律、制度等有序的原则后面的契约意识,与保障人类的行为规范。
以宗教信仰的情怀,培育和规范人类现世生活的价值标准,而通过对终极价值的追索,则可形成作为个体的“道义”取向,既远离轻浮戏谑销蚀民众精神诉求的品位,也避免肆意调侃抽去民族精神境界的基石。依宗教的情怀、信仰的普遍性来夯实社会“道义”的基础,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道义”考量的提倡,事实上是为娱乐和相关文化生活划定了“底线”,这底线即是道义,凡事有道义的考量,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能谨守职责,遵守规范,坚守底线!
道义的契约意识的需求,不仅维系着文艺创作的底线考量,有些时候,甚至也提示在丰满物质享受中已然迷失人生方向、无法驾驭繁盛物质文明冲压的人们,需要选择回归内心、回归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