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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内圣外王”
一 引言
“内圣外王”是儒学全部学说的总的概括。《大学》中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属内圣范畴,内圣即通过修养成为圣贤的一门学问。“齐家”“治国”“平天下”属外王范畴,外王即是在内心修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活动推行王道,创造和谐社会大同社会的一门学问。“内圣外王”皆以“仁义礼智”为根本指针,其中“仁”“礼”在“内圣外王”两个层面中的根本意义相同,但在两个层面上有不同的具体解释和具体效用。
内圣一贯学说
1、《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阳明心学认为:格物即“格心之物”,格就是规格、条理,格物就是“使物格”,就是使外物在人的心中有规格有条理亦即有正确的位置。致知即“致良知”,“良知”就是孟子所说的“良知良能”,所谓良知良能就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孟子·告子上》:“测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测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就是说“仁义礼智”不是外部强加给人的赘物,而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是人“不学而能”的“良能”和“不虑而知”“良知”。《大学》:“物格而后知至”——就是说外物在人的内心有了正确的位置,亦即破除了外物在人内心的不正确位置(王阳明所谓“破心中贼”),使人的内心能够不接受外物的不正确或不正当的诱导和诱惑,这样人的良知就会显现。《大学》:“知至而后意诚”——就是说人的良知显现出来以后,自然就会坚定自己修学圣贤之道的决心,而不会只是做样子给别人看,自欺欺人。《大学》:“意诚而后心正”——就是说人有了坚定的决心以后,自然就会对修学圣贤之道过程中的任何困难,都可以“不忿懥”“不恐惧”“不忧患”,对任何可能导致自己放弃修学圣贤之道的东西,都“不好乐”。《大学》:“心正而后身修”——就是说人有了“不忿懥”“不恐惧”“不忧患”“不好乐” 之心,不受任何干扰之后,就会自觉的将圣贤之道贯彻于自己的一切行为之中,并使自己成为圣贤一样的人,最终实现“身修”的目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都属于“修心”的范畴,格物、致知是“内圣”的第一阶:即“明本性”;诚意正心是“内圣”的第二阶:即“坚道心”;修身是内圣的第三阶:即“行圣道”。其中格物、致知是内圣的基础阶段,即“破心中贼”的阶段;修身是内圣的发挥阶段,也就是将“破心中贼”的成果发挥于外在行动的阶段。诚意、正心则是联接“基础阶段”与“发挥阶段”的重要保障。 2、程朱“理学”纲领:“存天理,灭人欲”的正确解释——“灭人欲”,并不是反对和消灭一切人欲,譬如理学并不反对和消灭吃饭。所以,所谓“灭人欲”其实只是要消灭违背人的“良知”的不正当的“人欲”,其本义与阳明心学“格心之物”“破心中贼”的思想是一致的。“存天理”,即保存人心固有的“仁义礼智”之天理,其本义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思想也是一致的。 3、魏晋“玄学”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老子《道德经》“道法自然”的思想解释儒学,主张 “名教”( 仁义礼智)出于自然。以“贵无”思想消除人内心中违背“仁义礼智”的杂虑,恢复人“仁义礼智”的自然本性。这就是魏晋玄学与阳明心学的一致之处。 4、董仲舒“名教”思想,认为“仁义礼智”等“名”是“天志”即自然的表达,“圣王”根据“天志”赋予的“名”来“教化”人民,使人人“明其道”。这里的教化,即是使人人“破心中贼”,“明其道”就是使人人“致良知”。这就是董仲舒“名教”思想与阳明心学的一致之处。(注:名教思想包涵有上述“内圣”成份,但主要侧重于“外王”) 5、儒学“内圣”学说以孟子的“仁义礼智”四端说贯穿始终;以《大学》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为修学次序;以王阳明心学“格心之物”和“致良知”为修学根本。凡修学圣贤之道,求作圣贤者舍此之外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