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份,和同事俩人开五菱面包去高碑店办事,刚下高速路口,就被守株待兔的路政给逮着了,车里有几箱货,定性人货混装,要车钥匙,一开始我同事还不想给,路政的直接就把旁边等着的那个拖车司机喊了过来,要把车拖走,扬言给车钥匙就没事,不给车钥匙,让拖车拖回去就要额外交300元,没办法,只好把钥匙给人家,然后开到路政院里,罚款5000元,又找人又打电话,最后罚款2500元,开2000元发票,那500元不知道哪儿去了!路政专门在这种路口守株待兔,旁边还是带着拖车的,想跑都跑不了。2013年3月17日,再次和同事开车从高碑店返回廊坊,在107国道去涿州的线上,被交‖警拦下,要证件,发现证件齐全之后,又看车前面的交强险,说3月15日交强险到期了,现在是17日,双倍罚款!我们说我们交强险办了,交‖警说办了也不行,你办的18日才生效,现在是17日,就是双倍罚款。后来我同事去和交‖警聊了半天,好了交强险的事就算了,不罚了,你车里没有灭火器,罚款200元,别说没用的直接交钱就可以了。我同事一看交200总比叫双倍罚款要好,就顺溜交了200元,给开了手写票。然后我就给交‖警大队打电话,说交强险还没生效怎么罚款,是不是双倍罚款?他们接电话的说,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明白就是在找借口要钱嘛。发现高碑店的交‖警和路政都很有一套,以后打死不去高碑店了,诸位想去高碑店或者有可能路过高碑店的都要多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