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惠明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郭甫欣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鲁性瑜为市教育局局长;
方 立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志杰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郝光东为市**局局长;
云 港为市民政局局长;
段志雄为市司法局局长;
李丹夫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建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尚 云为市规划局局长;
姚卫华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汉彪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志宁为市水务局局长;
张凯峰为市农牧业局局长;
王秀莲为市林业局局长;
杨占明为市商务局局长;
洪 涛为市文化局局长;
张 健为市卫生局局长;
贺 俊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松涛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邵文祥为市体育局局长;
巴晓雯为市统计局局长;
刘学武为市粮食局局长;
张勇东为市旅游局局长;
贾志刚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哈 斯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化冰为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峰云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宝生为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周志刚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陶 道为市**局局长;
白春光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 琨为市公务员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