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在十八年后的今天,那片草原风光也仍旧历历在目。绵延数日的霏霏细雨冲走了山间光秃秃的地表上堆积的尘土,漾出一股深邃的湛蓝,而十月的风则撩得芒草左右摇曳,窄窄长长的云又冻僵了似的紧偎着蔚蓝的天空。天空高踞顶上,只消定睛凝视一会,你便会感到两眼发痛。风吹过草原,轻拂着她的发,然后往杂树林那头遁去。树叶沙沙作响,远处几声狗吠。那声音听来有些模糊,彷佛你正立在另一个世界的入口一般。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声响。不管是什么声响都无法进入我们的耳里。再没有人会和我们错身而过,只看到两只鲜红的鸟怯生生地从草原上振翅飞起,飞进杂树林里。一边踱着步,直子便一边跟我聊起那口井来了。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历其境时,我是一点儿也不去留意那风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它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绝没料到在十八年后,我可能将那一草一木记得这么清楚。老实说,那时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么风景。我只关心我自己,关心走在我身旁的这个美人,关心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回头来关心自己。不管见到什么、感受到什么、想到什么,结果总会像飞镖一样,又飞到自己这一边来,当时正是这样一个时代。再说,我那时又在谈恋爱,那场恋爱谈得也着实辛苦。我根本就没有气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风景。
然而,现在率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却是那一片草原风光。草香、挟着些微寒意的风、山的线、狗吠声,率先浮现的正是这些,清清楚楚地。也因为实在太清楚了,让人觉得彷佛只要一伸手,便能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描绘出来。但草原上不见人影。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直子,也没有我。我不知道我们究竟上哪儿去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呢?曾经那么在意的,还看她、我、我的世界,究竟都上哪儿去了?对了,我现在甚至无法立即记忆起直子的脸来,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幕不见人影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肯花时间我还是可以忆起她的脸。小小的冰冷的手、一头触感柔顺光滑的长发、软而圆的耳垂、耳垂下方一颗小小的痣、冬天里常穿的那件骆驼牌外套、老爱凝视对方的双眼发问的怪癖、有事没事便发颤的嗓音(就像是站在刮着强风的山坡上说话一样),把这些印象统统集嫑合起来的话,她的脸便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最先显现出的是她的侧脸。这大约是因为我和直子总是并肩走在一块的关系罢。所以先让我忆起的常是她的侧脸。然后,她会转向我这边,轻轻地笑着,微微地歪着头开始说话,一边凝视着我的眼睛。彷佛要在清澈的泉底寻找一晃而过的小鱼似的。
不过,我得花上一段时间才能如此这般地忆起直子的脸。而且,随着岁月的消逝,时间花得愈来愈长,尽管很叫人感到悲哀,但却是千真万确。最初只要五秒钟我便能想起来的,渐渐地变成十秒、三十秒,然后是一分钟。就像是黄昏时的黑影,愈拉愈长。最后大概就会被黑暗给吞噬了罢?是的,我的记忆确实是和直子离得愈来愈远了,正如我和过去的我离得愈来愈远一般。只有那风景、那十月的草原风景,就像电影里象徵的画面,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浮现。那风景执拗地“踢”着我脑中的某一个部分。喂!起来吧!我还在这儿哩!起来吧!起来了解一下我为什么还在这儿的理由吧!不痛!一点儿都不痛!只是每一脚便会有回音。但恐怕过不了多久回音也会消失吧?正如所有一切已然消失了一般。然而,在这汉堡机场的路福特汉札(Lufthansa航空公司名)的飞机里,它们比往常更长时间地、更强烈地打着我的头。起来吧!起来了解吧!所以,我才写了这篇小说。因为我是那种一旦有什么事,不把它写成文字的话,便无法清楚地理解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