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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厘】岛的一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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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影片的时候,觉得片子太虐了,看了大家的分析之后觉得好有爱的。
直觉告诉我,水晶从头到尾都是爱在民的,有点一见钟情的味道。当在民第一次要求水晶陪他过夜的时候,水晶就爱在民的。即便当时含着满腹委屈,满眶眼泪,水晶还是答应了,除了钱。那就是爱。
水晶绝不是个轻率地答应每一位向她提出身体交易请求的人。那样的话,她有大把机会成为惯犯,以现在的社会状况,危机四伏,诱惑频频。如果水晶是个惯犯,她不会骂在民混蛋,她会很平静。甚至说麻木。
当她听到在民要留她过夜的时候,她内心深处是高兴的,毕竟那么样一个大帅哥好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原谅我这个花痴)她骂在民混蛋,是因为她对在民有好感,而那句要交易的话,使在民在她心中的美好形象打了折扣。
当男人向一个女人提出过夜的要求的时候,意味着,这个女人吸引他,他对这个女人有好感。起码水晶当时有这样的解读,那是她对在民好感的回应。更加深了她的信心,虽然,后来在民丢钱给她的时候,她确实伤到了自尊。可她并不埋怨他,毕竟是因为她答应了他的胡闹的请求在先,水晶只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为什么这么需要钱。为什么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
于是水晶怀抱着这点火花,两次三番地顶着被奚落,被冷眼的压力,去办公室找在民,求职。不仅是为了讨生活吧,恐怕也是希望能够再见到他,即便他是个浪荡公子,她对他仍有希望。
那个就是爱,隐隐的,若有似无的,难以捉摸的,心灵深处无法抗拒,不能忽视,又不敢正视的,挥之不去,却又招无从来的情怀。


1楼2013-03-21 13:41回复
    2013回复到:
    知己!
    终于遇到知音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因为如果你仔细看,美西家里的剧本名字,就预示着他们的发展轨迹。
    我记得最开始叫《燃烧的肉体》。
    后来又出现《万德家的事》。
    还有什么,好几次出现剧本名字的镜头。
    燃烧的肉体,是指在民对水晶,还是水晶对在民,不清楚。
    反正,这俩娃,从开始就彼此吸引。


    2楼2013-03-2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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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仁旭并不爱水晶,促成他向水晶示爱的动机,大概有两点,
      第一,从水晶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水晶正在走自己当年走过的路,惋惜,怜爱,希望水晶能够替他活出他没活出的尊严。
      第二,就是对有钱阶级的痛恨,对郑氏家族的控诉。
      水晶也从没爱过仁旭,而水晶三天两头的左右摇摆,只是觉得,既然爱情是如此的奢侈与难以信赖,不如门当户对的兄弟情深来的实在。换句话说,没有爱情,有交情也能过日子。


      3楼2013-03-2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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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人都觉得仁旭一次又一次地接纳远离他的水晶,毫不介意她的过去,是很伟大,很了不起的义举。其实他真正想要呵护的,是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个孤独的小孩儿。那个在最痛苦的日子无依无靠的可怜的孩子。
        在过去数不清的寒冷的夜里,如果有一个人可以信任,可以依赖,可以倾诉,可以安慰,日子该不会那么难挨吧。难道善良,坚强的孩子都应该被戏谑被抛弃么?
        所以仁旭不愿看到水晶收到伤害,就像不愿回顾自己遍体鳞伤的过去一样。推己及人这个词被仁旭发挥的淋漓尽致。


        4楼2013-03-2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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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好,水晶是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自己说以为自己钓到大鱼,没想到自己却不知不觉爱上他。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3-22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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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一直在克制自己,知道爱上这种男人不会有结果会很痛苦,所以一直不敢交出真心,有所防备


            6楼2013-03-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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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真是个难得的,胸怀广大的男人,换了其他老板,有下属跟自己争女人,早就炒掉了,别说动手打自己了,
              现实中这种人,在中国很难看你到的。
              不知道为什么韩国人喜欢把情敌留在身边。
              在民是,英珠也是。


              7楼2013-03-2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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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把我的心给你,是怕失去最后的自尊】,这句话说出来,大家都明白,那是反话,正解是:
                【我已经付出了自己的心,连最后的自尊也失去了,我还是假装着,假装着不爱你,假装还有自尊。】这才是水晶要说的话,在民也懂。所以那个时候,在民才会和水晶xxoo是因为他们两个心心相映。
                之前在民从没有勉强过水晶。从一开始在巴厘岛的时候就是。这只能表明,一开始在民要的就只是水晶的真心。没有别的。
                虽然他们两情相悦,但对于残酷的现实,内心都十分清醒。所以最后水晶要回美西家,在民没有挽留,还说我送你,是继续假装下去,假装水晶没有交出真心,假装她的自尊仍旧完整。并且在民愿意做这个虚假的完整自尊的捍卫者。
                这就是在民的可爱之处,他懂得尊重他爱的人。


                8楼2013-03-2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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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楼主说得和我想的一样.


                  9楼2013-03-2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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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都能看到大家新的感想真的好开心,期望十周年大家都在,有很多新朋友在这里相聚!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3-23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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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水晶是否知道仁旭卷款潜逃这件事,如果知首了她大概不会和仁旭走吧。所以仁旭彻底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才导致死亡。
                      在民的开枪也有点难理解,他可以直接把水晶拉着走,这点有点想不通


                      11楼2013-03-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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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明确的是:水晶与在民的爱是一见钟情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在民第一次见到水晶时候的眼神。
                        那是水晶第二次见到仁旭并且误认为是郑氏财团的二公子。所以一脸的尴尬和不自然。在民对于这个慌慌张张的小女孩即刻产生了兴趣。
                        在民偷笑水晶的眼神,就像一个小男孩嘲弄他经常欺负小女孩。每一个不懂事,又不善表达的小男孩为了让自己喜欢的小女孩注意自己,不都假装欺负那个小女孩吗?这和在民的角色性格是相符的。一个善良的童心未泯的大男孩。
                        接下来在民也是处处为难水晶。要水晶帮他围裙子。要水晶和他一起吃饭。要水晶给他点菜。要水晶陪他喝酒。要水晶陪他过夜等等。
                        在民喜欢水晶是一见钟情。水晶也一样。


                        13楼2013-03-2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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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在水晶的眼里在民只是一个大孩子。在山上在民很无聊,逗那只猴子,结果被猴子吓了一跳,惹得水晶捧腹大笑。
                          此时水晶和在民两个人的心是平等的,没有阶级的差别没有距离。相互吸引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内心没有任何包袱。
                          所以水晶大声地对在民说:我叫李水晶!
                          潜台词是:我喜欢你!你要记住我。即使你即将离开巴厘岛,也请你一定记得和我联系。
                          直到在酒店里的那一幕,水晶也明确了在民喜欢自己。却被这个不善表达的大男孩弄砸了场面。两人不欢而散。


                          14楼2013-03-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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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水晶开始觉得这份感情有压力,必须努力压抑的时候,也就是她了解到在民的真实身份:财团二世主。水晶对在民的幻想破灭了。因为她知道这将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结局。
                            所以水晶对在民的热情突然冷了下来,变得非常客气,这也给在民的心泼了一瓢冷水。
                            对于燃起爱意的人来说,这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够让人七上八下了。


                            15楼2013-03-2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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