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篇讲记原为南怀瑾先生在1966年于立法院之讲演,由学生们当场笔记整理而成。据师云:此文只是当时随意谈话之资料,疏漏甚多,并不完整,故登出涉及很多太极拳的拳理原则,故登出以为读者之参考。
缘起
太极拳协会会长立法委员韩振声先生,曾经以「太极拳与道功」这个问题来问我,所以就我个人年轻时学拳的经验提出来与他砌磋研究,我们一致以为学太极拳到最后阶段,应该走入修道的途径较为圆满。由于那次相谈得很投契,后来又应他的邀请于民国五十五年(一九六六)十一月十一日,假立法院第二会议室做了此次讲演。当天报纸刊出的新闻,误以我为国术家相称,实在不是事实,只是觉得国内的武术精神,与日俱衰,令人忧心,正如今日中国文化之亟亟待兴一样,而返观太极拳在欧美各国则日益流行,每回看到国外寄来的拳姿照片,却又不免有「橘逾淮而枳」的感慨,因而藉此次讲演的机缘,贡献个人一得之见,以就教高明,并以阐述我中华文化中武艺精神内涵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