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赶尸技术出现,是把客死四川的湖南移民的尸体运送回家乡。尸体在最开始的运送过程中,是

湘西赶尸[3]走的水路,并不需要“赶”的。但三峡这一段,水流湍急,旋涡暗礁密布,船只往往沉没。古人又迷信,绝不愿意搭载死人走在险江之上,“赶尸”这个职业于是就产生了。传言抗战期间,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在门框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代办运尸还湘”。随着民智渐开,炸药的广泛使用排除了礁石,出现了现代公路和汽车,不信邪的汽船也开始搭载尸体。人们的乡土观念也淡化,入川的移民不再要求把尸体运回老家。就象火车的出现粉碎了保镖和绿林强盗联合制造的神话一样,赶尸人也被历史逐步淘汰了。 刑罚起源清朝有“秋决”的惯例,各州府县衙门每年秋分时节都会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则需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因为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