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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文】〖米秀〗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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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给历时近两年终于完结了的此文。


1楼2013-03-31 02:11回复
    写在前面:
    1.这篇文在文吧里存活的也真的蛮久了,11年开的坑13年完结,标题上写的明明是中篇结果写成了12万字的长篇,不得不说作者的确是坑品又差又拖拉又啰嗦。
    2.由于篇幅太长搬文可能要用蛮久的,这期间希望大家尽量不要插,谢谢。
    3.大概有五十章内容,分两次搬完,凌晨一次白天再一次,过程漫长不要怪作者动作慢谢谢。
    4.这个是全面修改整理过后的最终版本,所以我就不放原帖地址了,还不如直接看这个来的舒服。
    5.两年来作者文风有所变化,一开始的部分比较幼稚玛丽苏作者本人都不忍直视希望大家谅解,看不下去的请立马移步右上角的叉叉处本人绝对可以理解!
    嗯,差不多就这些,开始搬文。


    2楼2013-03-31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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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路》 by 6°单格
      谢谢你在擦肩而过之前,还记得给我一个微笑。
      ——楔子
      第一章 初遇
      他是个忙于生计,抱着把木吉他在地铁站卖艺的少年。每天有无数形形色色的人,踩着这个城市特有的节奏,从东到西,由南向北,如此循环往复,成了他眼中流动的风景。
      而他却从不唱歌。
      他怀中的吉他已经看不出年代,最古朴的木色,六根琴弦在常年摩擦下显得银亮。琴箱里流淌出的旋律淹没于嘈杂之中,却又显得干净而独特——正如这个孤僻安静的少年。
      高跟鞋、软皮鞋、运动鞋的底与水泥地面摩擦,脚步声此起彼伏,磨合的刚好,仿佛成了关于匆忙的特定符号。
      也有很多人注意到他,目光在他脸上来回打量,那里面有惊羡,怜悯或是不屑。
      不可否认的是,少年拥有一副漂亮的相貌。一双桃花眼天生姿态风流,而他又习惯微微眯起眼睛,目光像一潭深不见底又流光闪动的湖水。每每这时,他就像只姿态慵懒的猫,神情里带着看透人性的欲望的淡薄,勾人心魄却又拒之千里之外。
      大概正因为如此,他总能得到为数不多的硬币,落在脚边的倒放帽子里“嗒嗒”作响,然后他点头示意,附赠一个淡淡的微笑,学不会该有的献媚神色。
      有一天。
      另一个小孩样子的少年,踩着一双沾满灰尘的足球鞋,停在他面前。
      他怀里抱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蹲下来,用袖子抹了抹很久不洗的脸,露出黑白灰参差脏兮兮的五官,说——
      “我会唱歌,你收留我,好不好?”
      他只是神色淡漠地瞥他一眼,低头时六根弦在指尖拨出一串叮咚作响的音符。只是顾自弹琴,并不理会这个突然到访的不速之客。
      那人不恼,也不丧气,暗自吐了吐舌头,便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单手托腮看着他,另一只手抚摸小狗的软毛。
      结束了下班时间最后的高峰期,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布,对待恋人般地擦拭落了一天灰尘的吉他,站起来时被一只手拽住裤脚。
      那双眼睛太过干净,不染污垢,在四周亮起的灯光里映出令人心悸的光彩。
      他微叹了口气,似乎是有些不忍。
      “我很穷。”
      “可是我很饿,”对方选择忽略他话中明显的拒绝,举起怀中的小狗,“它也是。”
      小灰狗听得懂般,小小的呜咽一声。
      “我要求不高,只要有饭吃就行,我会唱歌,真的。”他证明似的又重复了一遍。
      决定不再去理会他,少年把吉他挂在背上,离开的脚步迟疑了0.1秒。
      翌日清晨。
      新一天的阳光融进地下隧道的时候,背着吉他的少年跟往常一样踏进这个尚安静的空间。他穿过三三两两的清冷人群,眼前的视野明亮开阔。
      首班8号线拖着长长的白色车身远去了,空气中尚残留几分震动的余韵,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往昨天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果然瞄到一个缩在墙边的身影。心里竟有些说不清楚的喜悦,还有几分了然似的安心。
      他不自觉地加快了步速,跨步跃下台阶,琴弦在身后震出清冷的细微共鸣。
      那人歪着脑袋睡得很熟,不知梦到了什么。他的半张脸被头发遮住,嘴巴张着,还挂着条口水印子。昨天那只小狗蜷缩在他脚边,见有人靠近睁开了眼睛,打量着来人。
      盘腿在他身边坐下,吉他琴身碰撞水泥墙面的声响惊动了沉睡的人。他揉揉酸涩的眼睛,目光惺忪,舒展身子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见到是那人,他呆滞的目光一下子卡住了,半晌之后露出惊喜的神色来。
      “是你啊,早上好!”
      很久以后,当他回想这个早晨的时候,都能清晰地记得对方笑起来的样子,在那一瞬间毫无预兆地击溃他的冰冷防线。
      那个人长得说不上有多好看,一张脸甚至是脏兮兮的,可他笑的时候,却好像一下子有阳光充斥这个狭小而拥挤的空间,把这方寸之地都照亮。
      他想,正是因为那人的率真自然,才能把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候演绎得如此动人,以至于他在那么多年后都舍不得忘记。
      “嗯,早上好。”他在怔忡了几秒后也笑了,眼睛弯起来,很温柔的样子。
      这时,只听到响亮的“咕噜——”一声,男孩有些难堪地挠挠头发,露出一个尴尬的讪笑。
      他从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巷子口小摊上买的两个高粱面馒头,被压成饼状,已经冷了大半。
      “喏,吃吧。”
      男孩受宠若惊地看着他,不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表情仿佛中了五百万大奖。下一秒他就毫不客气地接过馒头,连谢谢都忘了说。
      “你也没吃吧?”他狼吞虎咽地解决了一个以后,突然想起了什么,问。
      “少罗嗦,不要算了。”他不耐的把塑料袋塞回少年手里,别扭地转开头。
      对方不再说话,捏着扁扁的饼一样的馒头,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
      晌久,他的耳朵在地铁巨大的引擎声中,捕捉到一个细微的音节。
      “谢谢啊。”
      不知怎么的,突然就用一顿早饭换来这三个字,好像也挺值当的。


      3楼2013-03-31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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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新家
        一脚踹开没有什么安全性的木门,潮湿的气息混合方便面的味道扑面而来。朴有天把门打开,让还未西沉的日光驱散屋子里的霉味儿和阴沉。
        里面的摆设很简陋。
        两张上下铺的铁床,一张旧货市场淘来的办公桌,几把竹藤凳子。角落里用帘子隔出一个洗手台,石砖水泥砌的台子,生锈的铁龙头,窗边的铁丝架上挂了几块毛巾。
        在金俊秀看来,这却是最最温暖的地方,是他的第二个家。
        取下背上的吉他,小心地在墙上挂好,朴有天简单的洗了把脸,开始收拾屋子。
        金俊秀显然习惯了这样的模式,大喇喇地把自己甩到床上,滚了几圈,把叠的整齐地被单揉成一团糟。
        “金、俊、秀——”头顶传来咯咯的磨牙声,他连忙蹦起来,换上讨好的笑。
        “反正晚上也是要睡的,你的床不就是我的么——哎哟!”脑袋上吃了了爆栗,他钻到被子里窝成一团,成球状往墙角移动。
        朴有天又好气又好笑,在那团东西上补了一脚,换来一声闷闷的哀嚎。
        不再理会他,熟练地整理好凌乱的东西,扫完地后把泡在水里的年糕取出来,准备烧饭。晚饭是年糕炒青菜,金俊秀为这个念叨好几天了。
        半个小时后,阿Ken循着香味进来,后面跟着流口水的金仔。
        “哟,老大亲自下厨,明天是世界末日吗?”金仔用古怪的强调夸张大喊。
        朴有天懒得理会他的怪声怪气,翻炒着锅里的东西,随口问:
        “小绿呢,又去料理店打工了?”
        “是啊,说会给我们带宵夜。”阿Ken手贱地捏了块年糕丢进嘴里,被烫的直蹦。
        金仔环顾四周,奇道:“小孩儿呢?”随后看见床上高高耸起的蒙古包,“扑哧——”一声,乐了,“这死小孩儿,也不嫌热。”
        “别理他,咱们开饭。”朴有天目光里满是笑意,手下给金俊秀盛了满满一碗。
        由于没有饭桌,每个人都只能爬回自己的床上吃饭。原本四个人刚好,现在多了个金俊秀,身为捡回这个家伙的朴有天不得不把自己的位置分其一半。
        “小东西,吃饭了。”
        这是朴有天喜欢对他的称呼,即使被对方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反驳,他就是喜欢这么叫。
        推了推软绵绵的蒙古包,朴有天盘腿靠在床栏上,等着小东西像往常一样跳起来跟他抢食物。然而过了好一会,还是没有反应。
        “金俊秀?”
        掀开薄被,里面的小人缩成一团,却是已经睡着了。他的脸蛋被捂得红扑扑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样子很是喜人。
        显然是没料到那人会就这么睡去,他愣了愣,然后哑然失笑。
        “傻子。”
        等金俊秀睡到自然醒,已经是当天晚上九点多。
        小绿和阿Ken在对面上铺打牌,不时传来激动的咒骂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逆着刺眼的白炽灯光,微微佝偻着,瘦削而结实。
        他无意识地挪过去,靠着那人的棉质T恤,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继续睡。
        鼻腔里是好闻的肥皂香,柠檬味。
        朴有天抬眼,朝上铺的两位使了个眼色。
        他们会意地点点头,嘈杂的金属摇滚声骤然爆炸般响起,几乎是同时,金俊秀猛的跳起来,狠狠卡住朴有天的脖子。
        “停下停下!”
        噪音戛然而止,金俊秀松手,撇嘴不满道:“你们有必要每次都这样么!“
        “对你来说,有。”他们相当笃定。
        金俊秀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我饿了。”
        在金俊秀之前,四个人的认识纯属偶然。
        小绿的家里很困难,他在这个城市里打工,认识了在酒吧唱歌的阿Ken,两人一见如故,对音乐的共同爱好让他们成了朋友。后来阿Ken惹了事,离开酒吧,选择去地铁站卖唱,过自由随意的日子,由此结识了朴有天。
        


        5楼2013-03-31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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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金仔则是个放荡不羁的公子哥,天生的叛逆促使他离家出走,追求自己想要的音乐梦想。而后乘地铁去火车站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站台边的流浪歌手,便跟他们一样,决定在这里暂时扎根。
          关于金俊秀和朴有天的过去,似乎是秘密。
          本就萍水相逢,他们没有立场去探究别人的私事。生活本就充满未知,他们只是简简单单为了共同的梦想一起努力,一起生活,趁着没有发生变故,好好珍惜这份友谊。
          四个人的乐团。
          其实他们并不合格,因为没有主唱。阿Ken负责贝斯,朴有天和小绿会弹吉他,金仔学过架子鼓和键盘,可是以他们的经济水平,要买这样的东西简直是天方夜谭。所以平时他们都是各自拿一把吉他,分散在各处弹弹琴唱唱歌,没机会在一起真正地表演。
          现在有了金俊秀,据说是个会唱歌的男孩。
          至今为止,金俊秀还没有兑现他的诺言——
          收留他的前提是,他会唱歌。
          其实这么多天以来他们也不是没听过金俊秀唱歌,但都只是平常的哼唱,虽然好听,但也听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金俊秀吃晚饭,翻着朴有天订在一起的曲稿,认真在上面写写画画,不时地跟着谱子哼唱几句,笔在指尖飞速旋转。
          “有天。”他头也不抬,白炽灯光在脸上打落深深浅浅的影。
          “叫哥。”朴有天纠正他。
          “我决定好明天要唱的曲子了,就这首——”他扬了扬手中的稿纸,第一行两个隽逸的字很清晰。
          《双城》。
          气氛瞬间安静了下来。
          在场的其他三人都知道,这首曲子是朴有天的另一个禁忌。那时候他们也想让朴有天把这首歌让出来给他们用来表演,可当时他冷着一张脸只说了“不行”两个字,让一干人都尴尬了半天。
          别说别人,那是连他自己都不碰的东西,本以为被遗忘,却被这个人轻易地翻了出来。
          朴有天不言不语,坐在原处成了凝固的雕塑。其余三人也都噤声,气氛静谧得诡异。过了一会儿,他竟笑了起来,看向金俊秀的目光也很温和。
          “那你可得好好唱,别给我丢脸。”
          金俊秀刚舒了口气,而就在此时灯光骤然熄灭,房间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妈的,又停电了。”小绿习以为常,一个翻身上了床,权当是校园里的熄灯令。几分钟后,一干人都陆续睡下。金俊秀尽量把自己往墙角靠,脊背贴住冰冷的墙壁。
          就算再迟钝,也能察觉刚才的不对劲。
          说实话,他有些害怕沉默的朴有天,怕自己做错了事,失去好不容易才拥有的东西。
          过了一会,熟悉的重量压在的床的另一端,带着令人心安的气息,温暖了他的半边身体。
          四周响起忽高忽低的鼾声,却化不开两人之间的沉默。不知过了多久,朴有天扳过金俊秀的肩膀,熟悉的嗓音被黑夜蒙上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性感。
          “转过来。”
          温热的胸膛紧贴他冰凉的背,在这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开始在看不见的地方疯狂地滋生起来。
          “别想太多,睡吧。”
          一只干燥的大手抚上他的额头,落在眼睑上,传递不容置疑的、安定的力量。他的睫毛眨了眨,划过掌心,痒痒的,很轻柔。
          “恩。”
          往温暖源挤了挤,金俊秀偷偷笑了。
          明天,一切都将开始不同。


          6楼2013-03-31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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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不是,”他又急忙改口,“其实今年夏天挺热的……”
            朴有天“扑哧——”一笑,眼睛眯成弯弯的缝儿,有几分无奈荡漾在酒窝里。金俊秀见他终于笑了,也跟着傻笑,两只眼睛变成了面对面的小蝌蚪,黑亮黑亮的,闪着光。
            “那什么,”小人挠挠草窝般的头发,“咱们这是去哪?”
            沿着闹市区七拐八绕,背着吉他带路的少年终于停在了一个破旧的铁门前。歪了三十度的木牌勉强挂在墙上——
            南立幼儿园。
            朴有天稳了稳背上的吉他,单手撑墙,轻松跃上了一人多高的围墙。他逆光而立,衣角被风折起。
            然后那人蹲下,朝他伸出手,发丝被拂到脑后,露出戴着黑色耳钉的左耳。
            “来。”
            金俊秀毫不犹豫,紧紧握住那只宽大有力的手掌。
            “这事就算是定下了?“小绿把整理了一半的小背包塞到床底下,蹲在床脚,点了根烟,道:“我倒还真有点舍不得。”
            “好不容易有个窝,这一走,谁知道又会怎么样……“一向没心没肺的阿Ken也不禁怅然,借着小绿的火燃了根味道辛辣的廉价烟卷——
            ——那是从朴有天的外套口袋翻出来的。他们都抽这个,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价格便宜,吸进肺里都是尼古丁,区别不大。
            混合的烟草味溢满整个小屋。
            “老大还没跟小孩儿说吧?“阿Ken忽然想起这茬,吐了个眼圈,被鼻腔里辛辣的味道呛得皱眉。
            “估计还没,”小绿把烟头扔到地上,伸出一只脚踩灭,转身靠着掉漆的老墙,活像只壁虎,“亲爱的墙,我一定会想你的……”
            对某人的突发癔症见怪不怪,对方翻了个白眼,淡淡道:“你的东北方向约75度的地方有只不明生物。”
            小绿直起身子,与那只黑漆漆的昆虫对视三秒,然后不动声色地抄起塑料拖鞋,面无表情地拍了上去。
            ——一张扁平的饼粘在墙上。
            “不就是只小强么。”
            “老大一定会杀了你,如果你想保留犯罪现场。”阿Ken冷静地说,烟雾模糊了他的眼镜片。说到这里,蟑螂黑漆漆的尸体缓缓顺着墙滑落,悄无声息地飘到了床底。
            小绿:“虾壳过来,给你吃肉!”
            小白狗听见有人叫它,乐颠颠地跑来了。
            阿Ken:“……”
            “听说在那边有金仔的熟人,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容易。”
            “谁知道呢,走一步算一步吧。”
            “喂,我们好像忘了小孩儿交代的事了。”阿Ken突然提到,顺便看了眼手表。
            “……那还不快走!”
            破木门被大力甩上,虾壳想跟出去,却被关在了里面,它转了几圈无果之后,只能趴到床底下打盹儿。


            11楼2013-03-31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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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拼命工作,不再流浪,怕自己配不上她。我一整天不吃饭,为了给她买一朵玫瑰,一个月多做三分兼职,给她买了一条项链。”他陷入了回忆,表情宁静,甚至带着淡淡的笑意。
              “当时再辛苦也觉得很幸福,傻子一样因为爱情而充满动力。”
              但是。
              但是从始至终,苏妍都只是在利用这个单纯的少年。教他唱歌弹琴,不过是因为他有一张足够迷人的脸,送到酒吧可以卖个好价钱。
              一个叫林哲的男人,也就是苏妍真正的男友策划了这一切。要知道,这么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又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就算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又有谁会去管他的死活呢。
              林哲每天都在苏妍耳边催促,说拿了这最后一笔钱就带她远走高飞,过好日子。生活毕竟不是琼瑶小说,先不提苏妍是否真的爱少年,更何况对方根本没有能力给她基本的生活保障。权衡利弊,她终究还是选择了林哲。
              把少年带去鱼龙混杂的酒吧,让他换上布料极少的演出服,然后孤零零站在台上,抱着一把吉他,一遍遍地唱歌给台下的人听。
              上台前她还答应他,下班以后一起去吃烧烤,庆祝他有了第一份工作。
              那是朴有天真的以为一切都跟自己想象的一样美好,虽然穿着暴露但他并不介意,因为自己是个男孩,而他所有的希望和动力都给了自己的恋人,其他的一概不重要。
              苏妍始终在下面静静地看着他,看着这个被收留、利用了的孩子,看他如今化着并不适合自己的浓妆,穿着露出单薄身体的衣服,看他在台上那么耀眼夺目的样子,她知道,最终的目的达到了。
              然后她悄悄地消失了,临走前深深地看他一眼,朴有天收到了那个目光,那么深那么深,让他至今都难以忘怀。
              少年当时没有看懂,里面的歉疚与无可奈何。
              她走了,毫无留恋。
              无数贪婪、猥亵的目光蛛网般黏在身上,他不敢下台,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弹琴,机械地唱着那些无意义的旋律和歌词。直到声带嘶哑不堪,再也发不出任何音节,指尖也渗出殷红的血丝。
              隐约知道结束之后将会面对什么,他试图在后台换衣服的时间逃走,却被抓回来,打得只剩半条命。
              “说真的,我的命还真大,颅内出血,断了三根肋骨,还有一根穿肺而过,左腿骨折,居然还是活了下来,呵。”朴有天带着嘲讽的笑意,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没想到的是,苏妍居然又回来了,把少年送进医院,付清了所有医药费后,再度离开,自此销声匿迹。
              而那天她就是在这个城市刚建成的地铁站离去的,少年带着一身的伤偷偷跑出医院,却只能目送列车载着那人呼啸而过。
              苏妍走了,留下一把她弹过的木吉他。
              故事差不多到这里就结束了。自此,少年再也不唱歌,抱着那把承载太多回忆的吉他,在恋人离开的那个地铁站卖艺。从一开始期盼她的归期,到后来,变成一种习惯般的偏执。
              就这样,一晃三个春秋。


              13楼2013-03-31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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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释怀
                今天是星期五,朴有天和苏妍约好的日子。
                挑了件干净的白T恤,正面印一只巨大的mickey
                mouse,浅色牛仔裤,一双蓝色帆布鞋,把少年颀长的身体衬出几分这个年纪的单纯阳光。
                木吉他挂在背上,琴弦在阳光下划过几许清亮的光。
                金俊秀捞了只鸭舌帽丢给他,伸了个懒腰。
                “今儿太阳大,戴着吧。”
                “嗯,走了。”他微微一笑,迈步出门。
                “有天。”还是免不了担心。
                他回头,笑容灿烂,“放心吧,没事。”
                “阿Ken哥,今天我跟着你唱歌吧。”金小孩儿眨巴着眼睛,被阿Ken感动得一把抱住。
                “还是小孩儿最懂事,知道哥对你好!”
                谁不知道,凡是有金俊秀驻唱的地方,总能吸引无数往来的游人。他就像个独特的发光体,无论身在何方,总能照亮周围三步远的空间。
                不仅仅是迷人的声线,他的歌声总能浸透灵魂,击溃人的冷漠防线,激起那些与旋律相关的情感共鸣。
                明明只是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孩子。
                谁知道呢,没准儿自己上辈子也是天使也说不定。
                阿Ken戴上亘古不变的巨大黑框眼镜,遮住自己原本的样子。
                蓝珠公园。
                公园畔湖而建,湖名为“蓝珠”,正如一颗蓝色的明珠,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中间熠熠闪光。
                游湖的船在书中漂流,船桨打开串串涟漪,一朵向东,一朵向西。船舱里静悄悄的,只有船公摇动的桨与舷击打出木质感的节奏。
                “你……还好吗?”苏妍摸了摸剪短的栗色头发,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三年的时光让她看起来愈发成熟动人,正是花开极致的年纪。
                “你呢。”他反问,注意到她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怅然之后自嘲一笑。
                苏妍下意识的遮住戴戒指的左手,脸上依旧挂着温婉的笑容,“还不错。”
                “哦,是吗。”朴有天不咸不淡地说,让对方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生生咽了回去。三年前的单纯少年彻底蜕变,如果说从前他是一条清澈的溪流,那么如今,便已经沉淀成了深不见底的湖泊。
                他深咖色的瞳仁深邃而沉谧,蒙着一层浅浅的雾,让人怎么也捉摸不透。
                而即使是面对这样堪称柔和的目光,她却无由慌乱。
                “有天——”
                “我找你来,是为了把这个还你。”解下吉他。乐器一如多年前的样子,音箱里干干净净不染尘埃。而就是那几块木板几根琴弦,却沾染了从前没有的灵气。
                “不,我不要。”苏妍脸色微变,竟异常果断。
                “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
                “这是你的东西!”
                对话再次陷入沉默,朴有天也不坚持,平静地看着船舱外的湖面,一群天鹅振翅戏水,阳光落在它们雪白的羽毛上,修长的脖颈高高扬起,高傲而快乐。
                “有天,你还是放不下。”苏妍轻叹,目光专注地看着这个孩子的脸。
                “我没有。”他迎上她的目光,语气笃定。
                “你只是再用这把琴当做借口,放不过自己。”
                不是的。
                他在心里反驳,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你把过去的一切都归咎于这把琴,现在,又要把一切都抛还给我。有天,你不是在报复我,你在惩罚你自己。”
                “我没有……”朴有天倔强地把头别到一边,不肯承认。
                苏妍见他这样,也有些不忍,却还是淡淡道:“倘若你真的放下了,又怎么会执着于一件物器?你敢说,这么爱惜它的原因,真的只是因为我麽?其实你早就把它当做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却又拼命否认,你啊……什么时候才能不那么倔强。”
                ……
                他不说话,眼神落在左侧——那是心理学上掩饰不安的表现。
                “乐器也是有灵性的,三年前我就知道,你们将会是最默契的组合。”
                “有天,放下吧,对自己好一点。”
                对自己好一点……
                朴有天的心脏有一瞬的触动,他深深吸了口浮动水分子的空气,然后缓缓吐出,直到肺里的氧气全部耗尽。
                往事在这短短的片段里飞速掠过,随着那一场深深的呼吸,被一点一点扔出身体。
                “林哲还好吗。”他伸手掬一捧清水和阳光,用力撒出去,湖面落满点点星光。
                苏妍一怔,随即露出了笑容。


                16楼2013-03-31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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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蓬莱
                  漆黑泛蓝的夜色覆盖整个天际,在纸醉灯迷的的城市里看不见星光。来自每个人心底的欲望潜伏于黑暗深处,深深盘踞在钢筋水泥的的阴影背后,在夜的掩护下张牙舞爪。
                  蓬莱。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
                  想起白居易在《长恨歌》中的诗句,金俊秀觉得有些好笑。人道神仙居住的地方必然是清幽圣洁,围绕五彩祥云,可在金钱与权力的驱使下,奢靡的放纵,酒池肉林,也许才是每个人心中恣意放浪而救赎的人间仙境。
                  酒吧坐落于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城市广场做前花园,商业街是一整个后宫。
                  在众多色彩艳丽的霓虹里,它的招牌显然是一点都不起眼的。古代客栈般的一块牌匾高高挂起,用狂草书写“蓬莱”二字。一盏幽绿的探照灯打在上面,显出几分神秘与诡异。
                  从大门进去要经过一段幽长的过道,地板是悬空的钢化玻璃,底下穿透七道彩光,像是行走于彩虹之上。走到尽头,拐个弯,视野便豁然开朗。
                  占地近五百平米的大厅,吧台,舞池,休闲区等一应俱全。舞台呈圆形,站在舞池中央,高出一米,伸出通往各个方向的延展台。从天花板垂落下来的几根帘子恰到好处地阻隔了部分视线,在灯光下折射炫目的光泽。
                  休闲区站着一台白色三角钢琴,琴身线条流畅而华丽。四周是以桌椅样式划分的区域,包括vip区和普通区,奢华与低调完美融合,黑色大理石地板铺上一层冰冷神秘的光。
                  吧台很长,曲曲折折延续了近十米。漂亮的红色吧椅高低不齐,上面零散坐了些人。靠墙处的柜子里排满各种名贵到普通的饮品,金属或玻璃的瓶身在吊灯下光泽暧昧。
                  侍者的服饰突破以往的白衬衫黑马甲,而是以长长的黑色斗篷代替,一顶优雅的小礼帽,装扮成地狱使者般的角色。
                  天堂与地狱,梦境与虚幻的诡异组合。
                  让人疯狂又沦陷的存在。
                  蓬莱。
                  酒吧在八点正式开始营业。
                  五个人换上了黑色演出服,神秘而张扬。
                  “夜行者”的广告牌遍布前厅各处,照片上的五个男孩高傲而冷漠,被精致的妆容覆上一层华丽的面具。人们很容易就能注意到那个单手拎着吉他的少年,一双比夜晚更漆黑的眸子,闪烁冰冷又迷离的光。
                  今夜,这个乐队将以“夜行者”的名字,开始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场演出。
                  人们在窃窃私语,期待着惊喜。
                  “准备好了吗?”一名waiter走进后台休息室,最后一次询问。
                  他们相视而笑,点了点头。
                  很多事情其实只是一瞬间。
                  站上舞台,被镁光灯打亮的那一刹那。
                  人们的目光如潮水般汇集的那一刹那。
                  金俊秀绷直脊背,高高地昂起头颅。
                  话筒就在几步之外。
                  三步。
                  两步。
                  他伸手,将麦克风对准自己。
                  全场瞬间鸦雀无声。
                  一个轻微的磕碰声,被扩音机放大了数倍,在偌大的空间里荡起回音。所有来自外界的声音突然都远了,他闭上眼睛,像之前排练过无数次的那样样,抬起左手,做了个“I love you”的手势。
                  电吉他混合贝斯的清锐声音直直响起,几乎是同时,十只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重重落下,旋律里加进几声鼓点,敲击出分明的节拍。
                  金俊秀勾起嘴角,掉进音乐漩涡。
                  还是那首《双城》。单纯的木吉他伴奏变成华丽的混合音色,灯光,舞台,还有那些只为他们停留的目光。一瞬间灵魂像是浮到半空,远离了身体与这个世界。
                  “树根又多了一圈年轮 手心缠绕掌纹……”清丽沙哑的嗓音混合进旋律,在一刹那迷惑了所有人的耳朵。像是游走于第四空间的幻想,糅合弦乐的凝练低哑,管乐的清亮流畅,恰到好处地附在那独特的声线上,随音符水波般流淌。
                  朴有天漂亮的手指在琴板上变换姿势,蓝漆琴身在灯光里划过一道道流光。他闭着眼睛,黑色的眼线微微上挑,勾魂夺魄。
                  那沙哑清丽的声音继续唱道:
                  “地铁翻卷回音 平行十字架里 把时间拆分成秒的空气——”
                  此刻,所有声响停顿半秒,下一刻,架子鼓与电吉他的尖啸在密闭空间里爆发!金俊秀拔下架子上的话筒,后退一步。
                  “有一场像雾的雨 分割这个尘世 我仰望头顶的灰色墙壁 呆呆地许久不语”
                  瘦小的身体爆发出令人惊叹的爆发力。艰涩高陡的转音被演绎地几近完美,一起一落,扬起无数舞乱空气的音节。喑哑的嗓音在无穷无尽的音域里翻滚,仿佛没有极致。
                  他修长的脖子仰起,拉伸出漂亮的曲线。四周的空气像是燃烧成熊熊烈火,每个人的心跳随鼓点跃动。他们惊艳,他们疯狂,他们扭动的身躯在舞池里涌成大片的波浪。
                  吉他手抿着嘴唇,用脚尖踩节拍,流畅的旋律不断通过音箱倾泻出来,砸在每一寸空气里。尖锐与低沉完美结合,绕过各种杂音,穿过人们的耳朵,紧紧缠住一颗颗急速跳动的心脏。
                  鼓手与键盘手相视而笑,为这绚丽的舞台。
                  金俊秀回头,与右侧方的人眼神交换。
                  “看梦想如海市蜃楼美丽”他们是沙漠里找不到方向的旅人,在绝望中苦苦挣扎。
                  “看未来如泡沫般轻易”不配有梦想的人,如今站在生命的舞台上,为音乐舍弃一切。
                  “而树叶触不到光的痕迹 凭谁都无能为力——”谁都抓不住命运,谁给黑暗光明?流浪人地根驻扎在阳光繁盛的背面,吟唱他们不为人知的故事。
                  他们说过,未来,有何不可。
                  这,便是奇迹。
                  张狂飞扬的旋律不知何时慢了下来,听者的大脑被一种巨大的空茫取代,他们无由地迷茫,跟着音乐哀伤。
                  “许多年后风也忘记 曾经有个声音 在海岸线里融化回忆……”这端灯火通明,歌里那端的世界风声静止。
                  碎沙砾掉进玻璃瓶,少年的嗓音比六芒的灯光更迷离。聚光灯把他的影子投成三片,在地板上微微浮动。
                  最后一个字消散于轻声收尾里,伴奏未作过多停留,延续了几个简单的音符便渐渐静止。整个酒吧寂静了两秒,爆发出无数尖叫与喝彩。
                  五个人击掌拥抱,像配合了无数次一样。朴有天朝那人竖起拇指,目光里的情绪被流萤的灯火覆盖,那是一片倒映星光的黑海。


                  22楼2013-03-31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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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对峙
                    “孙凌,我们就坐在这里等日出吧。”转过身,他笑得有牙没眼,只是眼神特别亮,亮得灼人。
                    孙凌朝他伸出手臂,像是等待刚回走路的孩子,回到自己的怀抱。九月底的夜晚微冷,海风吹到皮肤上激起一阵颤栗,孙凌从车里拿了毯子裹住两人,任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枕着自己的肩膀睡着。
                    突然觉得自己像没谈过恋爱的纯情男孩,以往的情人们,哪个不是认识几小时就上床的?最多也就磨蹭几天,腻了以后再各自分手。
                    又或许,这个男孩是特殊的存在么。
                    日出最终没看成,阴天的云挡住阳光,金俊秀睡得很死,一直到孙凌把他抱回住处都没有醒来。
                    孙扬一敲门门就开了,那头是朴有天铁青的脸。他看了看孙凌怀里睡着的金俊秀,脸色更差了。
                    “你们昨晚一直在一起?”
                    “如你所见。”
                    两人的气氛剑拔弩张,连周围的空气都冷了三分。
                    朴有天眯起眼睛,素日温润的气质被冷冽取代。
                    “擅自带走我队的成员,你当我这个队长不存在吗?”
                    “呵,”孙扬反笑,“做队长的沉浸在温柔乡里,有那个闲情管你的成员?”
                    “一个陌生人,对我的成员图谋不轨,我有必要干涉吧。”
                    “图谋不轨?”孙扬靠近朴有天,笑得不怀好意,“没错,我就是看上他了,准备慢慢拐到手,跟他……接吻,然后再上床。”
                    “但是,你又有什么权利干涉呢,每个人都有恋爱自由的权利。”
                    朴有天冷笑,黑曜石般的眼睛平静无波,却蕴含隐隐的怒意。
                    “那是自然,不过你那不良的居心还是收着点好,我的成员可不是傻子。”
                    “正因为如此,他才看得清谁好谁坏,不至于为了不值得的东西浪费时间。”
                    毕竟只是十九岁的少年,论口才,终究在这个商场老手面前稍显劣势。然而,朴有天的气势却分毫不输。
                    他伸手接过那人怀中的金小人,冷冷道:
                    “人送回来了,孙先生还有别的事吗?”
                    见惯人情世故的伪装藏的很深,他的眼神很危险,如蛰伏于森林的野兽。
                    孙扬暗自心惊。
                    这个孩子,日后一定不会屈居于现在的地位。
                    “没有了,“他耸肩,”晚上见了,朴队长。”
                    “啪——”朴有天狠狠用脚把门踹上,压抑的怒气终于爆发。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小心地把金俊秀抱进了房间。
                    “老大怎么了?”小绿藏在门背后,悄悄问。阿KEN白他一眼,“这还不简单,吃醋了呗。”
                    “噢……”小绿恍然大悟。
                    “嘘——别犯傻出去触霉头啊,在里面好好呆着。”
                    两人鬼头鬼脑地溜回去,把门锁死,不敢出声。
                    朴有天到厨房倒了杯冷开水,大口大口灌下去,冰冷的液体一路滑进胃里,稍平了些怒气。
                    “砰——”他长吁一口气,把杯子重重往桌上一摔,巨响震得房里的两人颤抖。
                    压抑着情绪,他放轻脚步走进房间。床上的人睡的酣熟,丝毫没有被方才门外剑拔弩张的气氛所影响。
                    厚厚的窗帘把阳光隔在窗外,屋内一片昏黑,安静得听得见衣料摩擦的声响。朴有天坐在床沿,柔软的表面微微下陷。
                    他用手指轻触金俊秀毛茸茸的头发,温柔的样子与刚才判若两人。
                    抓不住,又舍不得放,我该拿你怎么办。
                    想要留在你身边,却连最简单的坦诚都做不到。
                    可即便如此,也不想就这样放你回去,不想……还没有积攒足够的回忆就从此形同陌路。
                    那样,我不甘心。
                    还有四个月,好好待在我身边。
                    他收回手,替一无所知的小人掖了掖被子,关门出去。


                    29楼2013-03-31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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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章 病
                      第二天下雨了。
                      深秋的雨不似夏季般躁动匆忙,它们只是淅淅沥沥地,一串串往下掉。带着阴冷潮湿的味道,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
                      不知已经持续了多久的惯例,小绿总是会早早离开,偶尔回来吃顿晚饭,更多的时候,却是一个人早早便先到了酒吧,抱着贝斯在角落一遍遍地弹。
                      他们或多或少地问了几次,见他支支吾吾似乎另有隐情,也就不再追问。毕竟,他们这样聚散无常的交情,并没有什么可靠的东西去维持。
                      一场雨下了五天。
                      气温骤降,南方城市挟带海水潮气的冷,渗到骨头缝里隐隐作痛。
                      梦中的列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绿化隔离带被拉成一串长长的影,视线空茫没有焦点,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这样的场景持续了很久很久,醒来时连手指都充满疲惫,朴有天眯着眼睛,房间里昏暗如夜。
                      他略显粗重的呼吸在被子里显得很清晰,蜷缩的身体弯成一只蜗牛,怀里的枕头仿佛成了什么不得了的宝贝。
                      他睡着的姿势总是不安,醒来时目光单纯而茫然。这是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刻,抖落了一身扎人的刺。
                      喉咙干疼得厉害,思维却还在那个挣脱不掉的梦中徘徊。他皱着眉头不知所措,低血糖的人总是在醒来的瞬间大脑一片空白。
                      门把手被拧开的声音伴随一方光亮涌进房间,他下意识地抬手遮挡。客厅里开着的日光灯显得极为刺眼,有个人逆光站在门口,手中拿着什么。
                      “……阿KEN?”他开口,声音艰涩嘶哑。
                      “老大你总算是醒了,我差点就要把你抬医院了,饭都做好了,我帮你端进来,你等着!”床头等被拧开,柔和的光芒让朴有天稍稍安心。
                      “几点了?”他问,头疼得厉害。
                      “六点半。”
                      “……晚上?”他有些不确定。
                      “不然呢老大,你知不知道你这一睡就是一天多,我们快急死了都,你还非不肯上医院!”咋咋呼呼的句子让朴有天恢复了些力气,他坐起来,就着阿KEN的手喝了些温水。
                      “你别管我了,赶紧上班去。”
                      “得了吧,万一我回来看见你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剩下的话被凌厉的眼神封住,他吐吐舌头,“我不是咒你,这不是不放心么……”
                      “行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快去上班,你扣了工资谁买药?”
                      有了力气,朴有天又恢复冷静的老大模样。
                      “怎么不是小孩子……”阿KEN嘟嘟囔囔,只好把衣服穿好,千叮咛万嘱咐让朴有天按时吃药,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放心离开。
                      整个房子一下子又空空荡荡,闹钟“哒哒”的秒针跳动声被放大数倍。
                      两天前因淋了雨就突然发起高烧,他却固执地不肯上医院。于是又是吃药又是敷冰毛巾,又长长地睡了一觉,才终于在今天略有好转。
                      一向健康的人一旦生病总是来势汹汹,他这一下急坏了一干人,特别是阿KEN,忙前忙后端茶送水,每天都是恰好踩着点去上班。
                      人说患难见真情,果然并非妄语。
                      他打开电视,财经新闻里一片绿色的股市线条配合主持人毫无起伏的冰冷语调,让人昏昏欲睡。
                      金俊秀在三天前跟着孙凌去D市旅游。
                      他给不了的,也没有立场阻止别人。更何况,看见金俊秀期待的表情,所有的不甘愿都只能默默咽下。
                      生病的人总是脆弱又容易胡思乱想。
                      朴有天想几年后的小人也许还是眼神干净喜欢追着阳光跑;也许他变得沉稳懂事却不再轻易任性撒娇;也许他穿着名牌西服坐在水泥森林的顶端看车流冲刷街道;也许他会挽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走进教堂接受上帝的祝福。
                      而无论如何,他的世界里不会有一个叫朴有天的家伙。回忆也只会被洗刷干净晾在角落慢慢风干,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旧到再看不清原来的形状。
                      金俊秀穿着西装的样子……
                      他想象了一下,却忍不住笑出来,牵引一串断断续续的咳嗽。
                      这一下,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反倒统统不见,像是拖进了回收站“哗啦”一声清空干净。
                      他披着外套,从柜子里拿出放置许久的吉他。指腹顺着六根弦一一轻擦,从音箱里掉落几许叹息般的调子。
                      他拍拍琴身,像是对待多年未见的老友,沙哑着嗓子笑。
                      “好久不见,老伙计。”


                      33楼2013-03-31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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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决定
                        金俊秀显得心不在焉。
                        他们坐在D市第一高楼的顶层,旋转餐厅格调优雅。
                        一块切好的牛排在叉子上停了很久,久到孙凌忍不住开口打断他神游天外的沉思。
                        “Can I help you,sir?”孙凌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开个小玩笑,显得优雅又风趣。
                        “没……”
                        “嘘,”他将食指贴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你在想……人?”不等金俊秀回答,他又笑吟吟道,“朴有天?”
                        见对方一脸不安,孙凌再自然不过地垂下眼睑,掩饰了眼底的失落。
                        金坚仿佛看得见手机屏幕对面,带着不安与细致的小心翼翼,一个字一个字打下的问候——
                        他不知道的是,金俊秀在得知那人病了的消息后,是怎样忐忑着组织自己太过纷乱繁杂的情绪,在短信编辑栏里,打了又删,删了又打的心情。
                        金俊秀说,他病了么,严重么?
                        似乎太敷衍,于是删掉。
                        金俊秀说,他现在怎么样了去医院了吗好了吗有按时吃药吗?
                        这样又怕显得太急切,于是又删掉。
                        金俊秀说,你们有好好照顾他吗?
                        想想觉得如果对方说“有”,就似乎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于是一遍遍地思考一遍遍修改,终究只发过去了短短一句——
                        我不该走的。
                        时针在一刹那飞速逆转,拨停在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小小的金俊秀坐在白色钢琴前面,很认真地练习不甚流畅的《小星星变奏曲》,以及他用小手抓着自己的手指,圆而亮的眼睛弯着,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叫他“哥哥”。
                        那个为音乐而生的孩子长成少年,却依旧固执地坚持自己最初的信仰。仿佛这些个春秋轮回只是拉长了他纤细的骨骼,而就是与如今专注唱歌的样子重合,竟让人一时无所适从。
                        他只是喜欢唱歌。
                        只是这样而已。
                        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这样冲动轻狂的年少,然而所谓的梦想终究妥协于无法避而不谈的现实。他不是琼瑶剧里的主角可以背叛世俗逃到天涯海角自此世外桃源。那么反言之,他又有什么资格出于一己之私去干涉别人想要的人生?一切的过错和荒谬都可以用一句“为了你好”一语带过,仿佛一切只是理所应当。
                        还有类似于“苦衷”一类似是而非的借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产物罢了。
                        金坚想,哪怕只是为了当初那一声单纯的“哥哥”,也未尝不可暂时放手。
                        他传出去一条简讯,把手机放回上衣口袋,转身走上舞台。
                        桌底下捏着手机的手掌渗出薄汗,在感到震动的第一时间点开短信——
                        大家都照顾他,他又不肯去医院,病的很重。
                        听见心底有什么破壳而出的声音,似乎在得知他病后的所有惶惑与惴惴,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他需要我。
                        我要回去照顾她。
                        金俊秀只是在等一个契机,来证明自己有理由留在朴有天身边。
                        “对不起,”他突然站起来,表情着逆光看不清楚,“我必须回去了,有天在生病。”
                        孙凌抬头看他,目光沉静如水。
                        “你的朋友们会照顾他。”
                        “不,”金俊秀没有一刻如此坚定过,“他需要我。”
                        孙凌不是电视剧里温柔包容的男配角,在被半途抛弃后还傻乎乎地替人成全好事,所以,他只是淡淡地说:
                        “那好吧,路上小心。”
                        “再见,“金俊秀说,顿了顿又道:
                        “对不起。“
                        留下一句歉疚般的寒暄,少年背着包匆匆离去,消失在觥筹鬓影交错的高空世界。金俊秀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华丽世界迷人眼的东西,他心心念念的,不过是一个陪他流浪听他唱歌为他弹琴的男孩。
                        那个人,叫做朴有天。
                        那是孙凌所不能明白的情感,平淡却隽永。
                        很久以后,他的手机收到了来自少年的短信——三个字“对不起”,外加一个干净利落代表结束的句号。
                        又是这三个字,他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一刻他突然明白,自己还是输了。
                        通讯录里的备注一直都是“小飞”,那个初见时少年随口编织的化名,又或者,是他所迷恋的,一个不浪漫却如闹剧般傻气的初见。
                        发了许久的呆,他的手指在键盘上移动几下,“小飞”的位置空白,瞬间被一个首字母紧随其后的名字取代。
                        算了吧,他大概本来就不该属于他。


                        34楼2013-03-3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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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小孩儿了。”终于只剩两个人,阿KEN手插口袋,长发埋在厚厚的围巾里。
                          说不出原因,新来的替补主唱让他很不喜欢,在那个男孩身上,除了令人讨厌的傲慢之外,还有些做作的姿态以及隐藏得并不高明的敌意。
                          小绿的反常终于引起了阿KEN的重视,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他一个星期,发现小绿似乎总与什么人秘密联系,接电话时有意无意的眼神躲避,已经凌晨时的诡秘行踪,都为他的行为扣上一个名为“可疑”的帽子。
                          “那个小可……不简单。”金坚说,神情无不担忧。
                          “怎么了?”
                          “我在担心……”他深深吸了口气,“俊秀是我弟弟,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他。”
                          “别想太多了,”阿KEN拍拍他的肩膀,“他们能照顾好自己。”
                          记忆中的背影总是瘦削但令人安定。
                          那人喜欢盘腿坐着,背对他,T恤下面漂亮的蝴蝶骨如同两把尖锐的匕首高高耸起。弹吉它的样子专注安静。那时候的他们窝在破旧的小仓库里,生锈的铁床总是“吱嘎”作响,白色的墙漆泛黄剥落,在雨天长出霉斑,蜘蛛在天花板的角落盘踞织网。
                          初见时也是这般,他倚墙坐着,怀中一把木吉他,神色淡漠得像不属于这个纷乱的尘世。
                          而又是从何时开始,那个冷漠的少年开始爱笑爱闹,面对自己时目光里满是包容。
                          他甚至开始怀念那些流亡的日子,至少,虽然穷困却无忧无虑。
                          “咳……”
                          蜷缩的背影微颤,朴有天伸手触及早已冷却的水杯,无奈之下只得下床倒水。然而一转身,便看见了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放下的,风尘仆仆的金俊秀。
                          “你——”
                          来不及惊讶来不及疑惑,几度以为眼前这人是自己病入膏肓而产生的幻觉,直到——
                          “我回来了。”千言万语都只剩下这一句最平实不过的问候,金俊秀把提包扔在地上,PU布料与地面接触的声音在夜里很是清晰。他走上前,轻轻拥住一脸无措的朴有天。
                          “对不起……”
                          他把冻得冰冷的脸颊埋在对方温热的颈间,小动物般蹭了蹭,发丝微潮,夹带冬夜雪花的寒冷味道。
                          “我回来了。“
                          朴有天闭上眼睛,笑了。
                          像是找到了最信任的依赖,他把全身的重量卸下,堪堪靠在金俊秀身上,下巴卡在他颈窝里,就着拥抱的姿势,紧了紧双臂。


                          36楼2013-03-31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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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意外
                            所有迷蒙的气氛瞬间消散无踪。
                            还是那个清冷昏暗的大厅,一群神色各异的人们,而舞台上不知何时出现的金俊秀,正痛苦地掐着喉间的位置。
                            周围的声音被无数倍放大,他听见伙伴们焦急的惊呼,看见朴有天的面容近在咫尺,眼神里是他从不曾见过的惊慌与失控,他想笑,想让他不要担心。
                            然而无论怎么努力,他都发不出半个音节。
                            从对面的瞳仁里,他看见自己茫然地张着嘴,像个急于寻求答案的孩子。
                            四周杂乱的声音在脑子里交织成一片“嗡嗡”声,吵得人头疼。
                            金俊秀死死拽住朴有天的衣角。
                            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怎么了。
                            “林老板,你这个主唱到底怎么回事,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有人出声质问,场面不免有些失控。林静心知在场的都是些不好得罪的主儿,连忙一个个赔笑着道歉,并示意侍者将金俊秀先待下去,暂时稳住场面。
                            朴有天跟在后面,却被林静喝住。
                            “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金俊秀自然有人照看,赶紧回去表演!”话一出口她也有些后悔,毕竟自己并不想真的放弃朴有天,更不愿这样对他恶语相向。然而在触到对方冰冷嘲讽的目光时,却又一下子火大。
                            “现在我是老板,别忘了你的身份!我告诉你,今天的表演要是再出差错,你就不用再呆下去了!”
                            “呵。”
                            她听见一个短促讥讽的冷笑。
                            “终于说出口了,你最终的目的,”朴有天阴冷的目光盯着她,让人不寒而栗,“没想到你这么有手段,我也告诉你,要是金俊秀有什么意外,我不会放过你。”
                            林静明显僵硬了几秒,道:“你威胁我?朴有天,你为了个金俊秀威胁我?”她喘了口气,“别忘了我才是你的女友,他只是个外人!”
                            “够了。”
                            朴有天不耐地打断,“你也别忘了,你自己用了什么手段。”语罢转身就走,把几乎有些歇斯底里的林静抛在身后——
                            “你怎么知道我不敢动他?!”
                            他顿足,却看也不看她。
                            “那你就试试看。”
                            小可很快代替了金俊秀,在台上唱歌。
                            一切都像是被安排得刚好,方才的闹剧也仿佛是整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外面的所有声音被一道门隔得模糊而遥远,后台的休息室里,金俊秀缩在角落抽泣,身体不可抑止地颤抖。
                            咔嗒。
                            门被打开,看清来人时,侍者明显松了口气,他走上前,道:“MICKY,你赶紧看看他吧,小秀一直哭,怎么说都不理,实在不行就送医院吧。”他把盛着温水的杯子交给朴有天,又说:“我该去招呼客人了,你照顾他吧。”
                            “好,谢谢。”
                            朴有天叹气,走近,不顾对方挣扎把人揽紧怀里,柔声道:
                            “乖,是我,别怕,乖……”
                            有天……
                            金俊秀想叫他,然而只是嘴唇嗡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喉咙并没有明显的不适,就只是突然失声。
                            他紧紧抓住朴有天,似乎想缓解内心的恐惧。
                            “不怕,别哭了,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金俊秀的脑袋在他胸膛里蹭了蹭,缓缓点头。
                            大厅。
                            阿KEN心不在焉地拨动琴弦,心中焦乱不已,他用眼神示意金坚,却被对方告知稍安勿躁。
                            稍安?
                            他怎么能安心?
                            小孩儿突然出了这么大的变故,让他怎么能放得下心?
                            而与此同时,金坚也是拼命绷紧身体才抑制住自己不顾一切跑下台的冲动,他明白这其中一定有阴谋,因此更不能先乱了自己的阵脚。
                            小绿低着头弹琴,眉宇间有淡淡的担忧。
                            孙凌走进酒吧,习惯性地寻找台上那个熟悉的小人,然而未果。他皱眉,找到空位坐下,一一应付了几个上前搭讪的人,才发现不只金俊秀,连朴有天也不在台上。
                            


                            39楼2013-03-31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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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随口问了旁边的人一句,得知金俊秀在中途唱歌时突然出了意外,已经被带下去了。
                              被询问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打扮的很性感,见眼前这个著名的钻石王老五主动跟自己搭话,哪肯放过,一个劲儿地黏上去找话题。
                              “那他人呢?”孙扬有些不耐烦,语气生硬地问。
                              “他呀,大概去后台了吧。真不知道到底在搞什么,怎么会有这么乌龙又荒谬的事情,以为自己在拍电视呢——唉,你怎么走了?”
                              甩开那个喋喋不休的女人,孙凌心中十分担忧。
                              金俊秀突然失声?怎么自己才迟来了一会儿,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即使早就决定了不再见他,此刻也都被充斥的担忧抛到九霄云外。
                              该死的!
                              一边咒骂,他加快了脚步,却在拐角处迎面对上出门的金俊秀和朴有天。
                              看清来人后,双方都不免错愕。
                              朴有天搂着腰的手示威般地紧了紧,孙凌见状,干咳了几声。
                              “咳咳,我只是来看看他,没别的意思,他……怎么样了?”
                              听到这里,朴有天稍稍敛了些敌意,淡淡道:“我们正要去医院,麻烦你费心了。”
                              “等等,”
                              孙扬拦住他,“我开车送你们,外面天冷。”
                              “……多谢。”
                              整个过程金俊秀都乖乖靠在朴有天怀里,只是一开始看了孙凌一眼,算是打了招呼。
                              要出门就必须经过舞池边缘,三人快步走向出口,却被一个不识相的声音打断——
                              “孙先生,原来你在这里!”
                              她这么一喊,几乎让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们身上。孙扬狠狠瞪了那人一眼,才发现那正是刚才对自己纠缠不休的女人。
                              “哟,主唱和吉他手这是要中途离场,去哪呀,这还早着呢。”有人挑衅地问道,无数目光放肆地在两人身上来回巡视,带着探究。
                              孙扬出面化解了些尴尬,他示意二人赶紧走,一边请说话那人坐下谈。
                              “阿四,你看那孩子怎么样。”人群里,一双犀利的目光肆意打量角落的金俊秀,笑着问身边的手下。
                              “是个可爱干净的孩子,是您喜欢的。”叫做“阿四”的男人恭敬地回答,得到一阵满意的笑声。
                              只见昏暗的灯光下,洗了妆的金俊秀小脸素白,眼眶微红,很是惹人怜爱。他身上穿着厚而臃肿的羽绒服,却更显得一双被黑色皮裤包裹的腿纤直修长,曲线动人,勾勒出一道挺翘圆润的臀线。
                              一伙人响亮地吹着口哨,调笑:“没看出来,原来这主唱小朋友这么标志哟。”
                              话一出口,伴随着许多人恶意的笑声,放肆而轻佻。
                              台上的音乐声也停了,角落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金俊秀不安地退一步。此刻的他就像是受惊的小动物,稍有风吹草动也足以让他惊慌。
                              “啧,真是只可爱的小兔子。”
                              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拨开人群走上前,带着倦容的脸不难看出他时常纵情声色,饶是一张还算周正的面容也显得有些龌龊。
                              “妹子啊,”他叫来林静,点点金俊秀,笑的暧昧:“这孩子我要了,多少钱我都出。”
                              “赵哥,这——”
                              林静为难,“这不是场子里的人,不卖身——”
                              “妹子这话说的,莫非哥哥平日对你不够照顾?一个卖唱的,送我都是该的,哼,我这是给你面子。”
                              “不敢不敢,可……可实在是——”
                              “行了,这人老子要定了,给不给,你掂量着办!”话音未落,角落里几个保镖悄无声息地上前,气氛瞬间凝固。
                              “带回去。”男人发话,保镖们立刻上前,试图靠近金俊秀。
                              “谁他妈敢动他!”不等远处的孙凌起身,朴有天厉声大喝,目光冷冷扫过周围的一干人,竟让那些保镖们有些退怯。
                              “愣着干嘛?带走!”
                              “砰——”
                              朴有天反身将金俊秀护在身后,一脚踹开上前的人,然后趁着一个缺口拽着他就跑。
                              “给我追!”
                              整个酒吧陷入一片混乱,林静怎么也想不到场面会变成这样,而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她很快冷静下来,将宾客们疏散至门外,再回来时,大厅已经一片狼藉。


                              40楼2013-03-31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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