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靳彦 冯宏涛)近日,芮城县法院就卫生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法律对县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法律培训,使他们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培训中,该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就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如何认定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行政处罚的三种免责情况和卫生监督执法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宣讲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要求在处罚过程中按照规定统一着装,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各种笔录,并根据卫生违法行为制作处罚文书。
培训中,该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就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如何认定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行政处罚的三种免责情况和卫生监督执法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宣讲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要求在处罚过程中按照规定统一着装,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各种笔录,并根据卫生违法行为制作处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