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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有故人,可以相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4-02 23:53回复
    第一次读秋沅的文章便是这篇《宁有故人可以相忘》。很多年过去了依旧如当日被那段歌词吸引。当真是极美。
    当时读文章并不看作者,所以直到前几日在《格言》上看到《茗香》选段莫名的熟悉,搜索才知当年很多令我不忍释卷的文章皆出自秋沅之手,惭愧,惭愧。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4-0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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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有故人,可以相忘
                                         ------ 李秋沅
      (一)
      木棉岛上的林家园已荒了许久。
      林家园与外公的老屋仅一墙之隔,园内枝籐蔓布,荒草离离。
      “林家园主人是位将军。”外公如是说。夏夜里,他摇着蒲扇,躺在竹摇椅上纳凉,我紧挨着他,睁大眼,期望他能继续往下说林家园的故事,可他只长叹一声,话音戛然而止。在如此的夏夜里,我曾听他说过莫家大院,说过李家庭院,说过许许多多木棉岛上那在时光中渐行渐远的往事。往事如烟,已被时光抽去了骨血,寄生在外公的唇齿间。外公的言语在如水月色中游走,却绕开了林家园。
      外公身边有一本英文版的西洋老歌集子,是自他青年时代留学英国就带在身边的《The 101 best songs》,外公喜欢吟唱其中的〈《Ao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
      “Should so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and never brocht to mind?......”
      唱罢英文,外公随即用中文重复一遍:
      “宁有故人,可以相忘,曾不心中卷藏?宁有故人,可以相忘,曾不睠怀畴曩?我曾与子乘舆翱翔,采菊白云之乡。载驰载驱征逐踉跄,怎不依依既往?我曾与子荡桨横塘,清流浩荡,永朝永夕容与倘佯,怎不依依既往?”
      “外公,《友谊地久天长》的中文歌词不是这样的。”我纠正,“应该是‘怎能相忘,旧日朋友.....’”
      “我唱的,是林家园的林太太所译。译文讲究‘信雅达’,林太太的译词,才算是好的。”外公若有所思、若有所失。
      我曾壮着胆子翻过林家园攀满爬山虎的院墙,小心翼翼地在离离荒草中寻一条落脚之道,走近林家宅院。宅门紧闭,破败不堪,中间朽败露出一个大缝。钻过缝,我闯进林家无主的大屋。屋内弥漫着一股腐浊之气,尘土在透隙而入的光柱中飞扬,局促不安。四周静谧,大屋无语静默着,我陷入了恍惚之中,时间止步,我的思维仿佛也被寂静所凝固。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大喘着气逃离林家园。
      “林家的主人呢,怎么不回来?”我问外公。
      外公静默不语,神色萧肃。
      外公的书房墙上挂着好几幅小幅油画。画有年头了,画上的色彩似被时光罩上了一层灰蒙蒙的纱,画中的景物模糊不清。大扫除时,母亲曾想取下好好清洗清洗。
      “别碰那些画,别碰!”外公慌忙阻止。
      “为什么?”
      “我们是外行。弄不好会毁了画的。画的主人会回来的,就快回来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林家园内,草木枯荣,林家的主人没回来,画的主人亦不见踪影。外公活到了八十岁,一天天颓败下去。终于有一天,他老得说不出话来。我为他整理衣物时,在箱子的底层发现了一个漆木小匣子。
      “SHUANG CHOU”。木匣上铭刻着这几个字母。外公瞪着我看,张大嘴,却什么也说不出。叹了口气,闭上眼。
      外公离去那天,天出奇的冷。外公去世后,我同父母搬出了老屋。在我们离开老屋的那一刹那,厅堂瓷砖突然开裂。
      (二)
      我将原本挂在外公书房里的油画挂在新居厅堂里。我曾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想起外公老屋的人与事。可事实上,我似乎从未离开老屋。在我的梦境中,老屋时常屹立其中。外公留下的匣子里,有一沓纸边已泛黄的西洋曲译稿,有一柄镌刻着“林实”名字的短剑,还有几幅与厅堂里所挂油画风格类似的老画......
      “林实是谁?”我摩挲着短剑问母亲。
      “就是林家园主人啊。”母亲回答,“外公连这都没告诉你?那柄短剑,应该就是你外公常提起的GM党‘军魂剑’。林实可是一名GM党的高级将领。”
      “外公似乎与林家渊源极深?”
      “林家与外公施家原本就是世交,林实与外公从小一起玩大的。林实娶的太太,恰巧又是外公在英国的校友。与林家的这层关系,后来你外公可没少受罪。”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4-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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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岁的我,才刚能分辨梦境与现实。突然之间,四岁前的真实就虚化做一场梦,母亲的脸,母亲的微笑,母亲的哭泣,藏进了梦里,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番仔楼用一道雕花铁栅栏隔开了楼里楼外。栅栏内,有满园紫的鸢尾、白的茶花、粉的月季;有干完了活,捧着茶具泡茶的花工林叔;有在楼内忙前忙后收拾的林婶;有临窗研墨做画的番婆。栅栏外,是我所不熟悉的另一番天地:邻家的孩童嬉闹着,隐约听得见后山上英华中学里学生的出操声。黄昏时分,番婆拉着我的手,开了院门出外散步。我们时常遇到放了学的英华学生,戴着白帽,穿着白衫黑裤的学生制服,夹着书本,神气十足。还时常会迎面遇到一位身材颀长,俊朗斯文的先生。他见了番婆,总客气地停下寒暄,寒暄过后,侧身让我们先行。走了老远,回头还见他站在原地。
        “那是英华中学的李先生,学问十分了得。和番婆一样,精通书画。听说,原也是你们李庄的,后来去了日本留学……”林婶这么对我说,“其实,他和你番婆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唉……”
        “少胡说。”番婆突然冒了出来,慌慌打断林婶的话。
        年幼的我弄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就身处这么一群人之中,我曾愣愣地看着番仔楼里满园紫色的鸢尾,看着番婆的笑脸,陷入困惑之中。是否我还在梦中?梦醒后,他们又将突然消失,把我抛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园子里去?
        番婆好丹青,自幼习琴学画,到了木棉岛后,笔耕不辍,画的水墨画,在岛内颇有名气。虽然番婆在洪老板去世后,深居简出,但名声在外,求画者依旧络绎不绝。但这往来的人中,从未有李先生。印象中的李先生,总那么孤零零的站在我们身后,默默地目送我们离去。
        那时,来番仔楼求画的人中,有一位周先生,是木棉岛《鹭声报》的记者。周先生架着一幅金丝眼镜,文质彬彬,求画时,毕恭毕敬。得了画后,总是深鞠躬,低首至腰。林婶笑他的鞠躬可做学生样本,背后称他为“样板周”。番婆阅报,最喜读“十步”的艺评文章。“十步”的观点独到,文锋犀利老辣又不乏幽默,古今中外典故信手拈来,喜笑怒骂皆成文章,令人拍案叫绝。后番婆不经意得知,“十步”居然就是那位举止古板、礼貌周到的周先生,大跌眼镜。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4-0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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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岁那年,如鬼影般飘忽在周先生言辞中的小日本,终于将活生生地行走在我面前了。番婆白日里作画,心神不安,时不时簇着眉,捧着《鹭声报》发愣。
          一天,我在院子里独自挖着三叶草玩,突然,头顶传来扎耳的轰鸣声。一架日本飞机低低地越过楼顶,掠过园中凤凰木的树冠。一只手从机窗口伸出来,洒下白花花的传单。我惊叫着跑进楼里,扑进番婆的怀里。刚刚从外边进来的林婶惊惶地关上院门,一路踉跄地跑进楼里,关上大门,“日本人来了,日本人来了!”她失了魂般狂呼着,欲往里屋躲。
          “日本仔来了,你能躲哪里去?”番婆苍白着脸起身,打开大门,望了望头顶的青天白日,深深叹了口气。
          木棉岛是万国公地,不能轰炸,所以周边的难民全往木棉岛内涌。成群的难民席地而坐,人们身上的酸臭味,混杂在难民中伤兵的呻吟声,孩童们饥渴的哭闹声,夜里摊贩上点燃臭土的熏臭味氲氤一片。
          不久,日本人上岛了。《鹭声报》被封,取而代之的是日本喉舌《全闽新日报》。木棉岛上,人们连柴火米粮布匹都只能开始定量购买。三个中国人每月定量的食粮抵不上日本人的一条狗。日据地往来的物资全被封锁了,番婆的东鹰布店被迫停业。可陆老板的古董店依旧开得有声有色,常见衣着光鲜的日本人出没其中。番婆穿起了素色的布旗袍。家里顿顿吃稀粥,偶尔蒸点米饭,番婆舍不得吃,全给了我。林婶饿得直唤头晕,番婆也饿得脸色发青。过上一阵子,番婆就窸窸窣窣地从内室的大樟木箱子里抽出一卷字画,让林婶交给董家渡口柒宝斋的陆老板,她们嘀嘀咕咕地说上一阵子,林婶就抱着字画,拎着瘪了的米袋,晃着身慢腾腾地走了。待林婶回来时,怀里捧回一小袋米。
          英华中学停课,不久又复课。学生得多学一门日文。英华中学换了校长,会说一口流利日语的李先生接任英华校长。大人们谈论起他时,总嘀嘀咕咕的。番婆带我散步,几次不发一言地远远绕开李先生。
          后来,李先生寻了个借口搭讪,“写了几幅字,请赐教。”他急急地看着番婆的脸。手里,紧紧攅着几幅字卷。
          “写字?”番婆推开他递过来的字卷,低下头,悠远而淡漠地说:“以后写字,先生只写‘礼、义、廉’三字就好,‘耻’字,先生怎能写?”
          李先生的脸色刷地白了,笑意凝固在嘴角。我看见他颓然低下头,一言不发,转身缓缓离去。
          番婆紧紧抓着我的手。她的手冰冷,凉意丝丝缕缕地从她的手里爬进我的心里。
          黄昏时分,番婆再不带我去散步了,她就在院内伺弄花草,看着满院花开花落,看着夕阳为院子染上最后一抹金色。李先生为英华中学谱写了新校歌。每周一清晨时分,从后山上传来的英华校歌隐约可闻,曲音雄浑悲壮。我屏息倾听,却听不清它的歌词。
          许久未见的周先生突然出现了。他瘦成了一副骨架子,灰布学生装空荡荡地挂在他的身上,风一起,衣袂零零地飘,仿佛将轻飘飘地带起他飞。家里的茶叶早吃光了,番婆就采园中的白茶花瓣,洗净了,泡花茶。他呷着花茶,时不时剧烈地咳嗽着。他避开我,与番婆低声交谈。隐隐约约地,我听见“五通”“活埋”,听见“抗日”,听见学生组织,然后,似乎他又谈起了柒宝斋的陆老板。番婆的脸色沉沉。周先生把茶喝干,连花瓣也细细嚼了,笑着告辞,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临走,他摸了摸我的头,蹲下身来,“乖,快快长大,读多多的书。”他狠狠摸了一下我的头,深深看了我一眼,转身,大踏步走了。
          “周太太呢?”林婶好奇地问,“怎么没一同来。”
          “死了。日本仔从五通打过来的,那日,她就在五通娘家......”番婆的嘴角抽搐着,交代林婶,“以后不要去陆老板那里了。”
          “为什么,那,那,米不够吃......”
          不够吃就少吃一顿。”番婆脸色青青,“就是饿死也不吃他的东西,脏!”
          每次周先生来家里后,家里的东西就少了。先是内室樟木箱里的字画一捧捧地被林婶带走,箱子见底后,厅堂里的字画瓷器也一件件被取下。家里的东西少了,却没有换回来米。我饿。幼年时期对饥饿的恐慌若千万条苏醒的虫子,啃噬着我的骨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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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04-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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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不,不写那些。”我的手指凉了,“我写的东西,能生钱就行。”
            他看了我一眼,不说话,喝着他的AK47。
            “你过来,我给你说说那个会画画的山里孩子吧。”他突然放下酒瓶,眯着眼,目光被酒气熏得柔和而迷离。
            “你去过秦岭深处的大山么?”他问。
            “没,没去过。”
            “我去过,十年前。那时候,我还是北方艺校的学生。临毕业前,我独自一人,背起行囊,到秦岭深处的小山村黄木乡采风写生。”
            “我在村里的小学校临时住下了。学校原是个破庙,孤零零地座落在空旷的河滩里,庙堂门窗全无,地面高低不平,五六张破桌算是学校全部家当。八个学生,最小的七岁,读一年级,最大的十五,读四年级。教书的是在山外上过初中的农民兼乡村医生李永生。”
            “我白天写生,晚上在李老师家喝过汤,就到学校里住,把桌子拼成床睡觉。”
            “在那里,你遇到了那个男孩?”我插了一句。
            他漠然的看了我一眼,并不回答我,继续往下,“李老师上课时,庙门外时常有个身影在外头晃,一身又旧又宽的衣服长长地罩在他的身上,那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用大人的旧衣服改的。李老师说,他叫狗娃,是编外的学生。他家里很穷,弟弟妹妹都还小,母亲病了,成天躺在床上,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家里没闲钱送他念书,他时常过来,李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想听课,也就让他听吧。”
            “一天,李老师正让孩子们抄写生字,村里人来找李老师,说狗娃在水库工地得了大病,让他去看看。我也将随身携带的应急药包带上,随李老师赶到狗娃家,看见狗娃翻着白眼躺在地上,原来他跟人打赌,连吃八个玉米馍外加一老碗玉米粥,吃完便发起傻来,浑身不能动弹。李老师让狗娃半卧着状在地上,我取出药包里的消食药,给他喂下。我们陪着他整整捱了一天,他才把翻来翻去的白眼闭上睡去了......”
            狗娃醒来的第一句话是:老师,我赢了五块钱!”
            “五块钱?!”我哑然失笑。这应该是个好故事,我欣喜地在电脑上快速地记录。
            “很好笑么?”他簇着眉头看着我,眼里有我看不清的雾。他突然沉默,随后起身,离开。
            “呃......”我追上前,“然后呢?狗娃赢了五块钱......然后呢?”
            他淡淡一笑,“下次吧......下次如果你还有兴趣,我再说给你听......”
            他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往楼上去,有一张照片从他的裤兜里滑落。我捡起来,像片上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穿一身的破旧的棉袄,背着旧得看不颜色的布书包,双手捧着张优秀学生奖状站在一个山村男人面前。那男人只露了个侧面的影子,同样穿着旧得看不出颜色的棉裤棉袄。小女孩冻红的脸上有着一双大眼睛,目光露出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的沉重。
            “老兄!东西掉了!”我探头向楼顶望去。咖啡馆的二楼是馆内工作人员的休息室。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上去,将照片交给服务生,悻悻然离开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04-0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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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我的脑海里全是咖啡馆里的那首歌。它喋喋不休地在我的脑海中吟唱着: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我把网名全改为“石上花开”,于是,聊天室里出现了一堆的“石上花开”,在各个角落里,如散落一地的珠子般,熠熠发光,相映生辉。
              我关闭了聊天室窗口,长吁了口气,关闭文档,啪地一声合上电脑。我突然想起小时候曾那么肯定地认为,自己能成为叱咤风云的伟大人物,赢得全世界。而现在,我只想得到那个山里孩子的故事,它必是个好故事,能换来咖啡和钞票。
              我又去了咖啡馆。
              “小孩,你又来了......”他认出我来了,主动和我打了招呼。他今天没喝酒。
              “不客气。别叫我小孩。。。。。。我不是小孩。”我有点心虚,咽了口口水,搓了搓手。
              他抿紧嘴,嘴角微微上翘露出笑意,宽容地看着我。
              “上次,你答应我,要把那个山里孩子的故事说完。”我放慢语速,提高了声音。我的声音听上去还算老成镇定,对此,我很满意。
              “哦......”他努力从记忆中搜索那天醉后的谈话了,尴尬地点了点头,示意我坐下。
              他看着我,微笑着说,“你那么年轻......告诉我,你16?17?”
              “我17岁。”我的脸一红,郑重地更正。我的表现并非像我想象的那般完美。
              “不是学生了?”
              “嗯,我没读高中。”
              “为什么不读?”
              我语塞,沉默。
              “不想读了。爸爸想把我弄出国去。我不去。我为什么要去?到一个都是洋鬼子的地方去,一边刷盘子一边读书?我现在不也过得很好。没人管我,我也饿不死。”
              他安静地看着我,有礼貌地听着我说话,脸上的表情捉摸不透。
              “叔叔,恩,告诉我那个故事吧,那个......”我伸手指了指那幅太阳画,“那个画画的男孩的故事。”
              还在几天前,我称他为“兄弟”,说得那么自然,而现在,我却不由自主地称他为“叔叔”了。今天他没有喝酒,清醒时的他身上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恬静深沉的气质,令与他对话的我突然觉得伪装是一种很傻的行为。
              “哦,我说到哪了?”他像个大男孩般赧然一笑,搓了搓手,“那天,那天我喝多了。。。。。。”
              “五块钱,狗娃赢了五块钱......”
              “哦,”他微微一笑,接着往下说,“五块钱......山里人天天为吃饭劳作,五块钱是大数目。”他看了看我,叹了口气,“我看着狗娃穿着用他爸的破旧大衣改的衣服、鞋子破烂得用绳子捆,胸口堵得慌。
              “狗娃拿这个五块钱交了学费,终于成为学校里的第九个学生。余下的钱给母亲买了药......”
              “山里的孩子从没上过图画课,我和李老师商量了下,由我临时给孩子们上几堂图画课,开开眼。”
              “我随身带了些画具,虽然不多,但应付九个孩子绰绰有余。当我将蜡笔和画图纸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个个睁大了眼,连碰一下都舍不得。狗娃将图画纸和蜡笔还给我,他说:“老师,我们用石块在地上画就行。”他捡了块小石块,走出庙门,蹲下,就在外边的黄泥地上画了起来。其他的同学,也学着样儿,跟了出去,在庙门外的泥地上画画。我有生以来上的第一堂图画课,就是在庙门外的黄泥地上,为这群山里的孩子们上的。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们蹲在黄泥地上,穿着破旧得看不清颜色的衣服,用树枝、石头一笔一划认真地学着画画的样子。狗娃画很有灵气,当我蹲在他的身边,夸他画得好时,他笑了,露出憨厚羞涩的笑容。”
              他停了一下,看了看我的眼,“你没见过那孩子的笑,站在他自己的泥土画旁,他笑得我心里直发酸。”
              “我问狗娃想学画么,他说,想。”
              “我让他放学留下来学,可他却摇头说,放学他得马上回家帮爸爸干活。”
              “我选了几幅画给他,然后,将画纸和蜡笔重新塞到他的手中。让他在家自 己临摩着画,就画在白纸上,然后用蜡笔涂上颜色。”
              “我和这群孩子们在一起呆了三个月。除了教画,我还教他们唱歌。你对他们好,这些孩子恨不得将心都掏出来给你。在他们面前,那些虚情假意的话根本说不出口。他们在重新教我如何真诚地做人,做个正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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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04-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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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后,我得回校了。”
                “我教他们唱最后一首歌,就是这首《石上花开》:
                “去吧\唱着那支童年的歌瑶\歌里有\青山、绿水、红日\白色\栀子\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去吧\唱着那支童年的歌瑶\到那传说中的阳光海岸\美人鱼\不是那晨光中的泡沫\她笑着\轻舞\飞扬\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去吧\唱着那支童年的歌瑶\到那歌声的尽头\光阴酣眠\柔情\似水\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我把所有的画具、书、应急药、多余的衣物全都留下了给孩子们。我给他们留下了我的地址,对他们说:‘你们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走出大山,就照着这个地址,来找老师!’”
                “狗娃低着头,久久不语,突然,抬起眼盯着我说,老师,你不会再来了,是么?我看着他的眼,不知该如何回答。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我曾许诺过太多太多无法实现的承诺,但是,面对他的眼睛,我真的说不出口。”
                “狗娃的目光,一直在那儿,十年了,还在。我带走了他最后的一幅习作,诺,就是那幅......”他抬眼看着那幅有着粉红色太阳的小画。”
                “你后来,再没回去?”
                “没有......”
                “为什么”
                “我还没准备好......”
                “怎么才算准备好了?”
                他笑了笑,用双手摩挲了下脸颊,抬眼看了看咖啡馆,“我也不知道。”咖啡馆门外进来一对情侣,在我们旁边的桌前坐下,低头轻语。他怔怔地看了那对情侣一眼,“也许,等我挣足了钱,挣够了,我再动身。”
                呵呵呵呵,我禁不起大声笑起来。你永远也挣不够钱的。他怔了一下,随即,爆发出一阵笑声。
                笑声过后,我们俩突然都陷入沉默。
                “哦,对了,”他突然启声,打破沉默,“谢谢你那天把照片还给我。照片是李老师刚寄来的。像上是他和他的学生,是一位记者帮他们照的,那记者报道了山里孩子读书难的事,现在,那儿还是缺老师。。。。。。那女孩很聪明,学得很好,可不知道家里明年还能不能继续让她往下学。”他平静地说着,嘴角挂着微微的笑意,眼里却凝着哀伤。
                他低下了头,将骨节压得辟啪作响,“十年来,我无时不刻在考虑着,我该不该回去,回到山里去......一直拿不定主意,也许是因为我害怕吧。我害怕那些孩子们的眼神,害怕我无法负担那些眼神对我的期望......”
                我尝试着与他聊点其他的话题,他有礼貌地回应着我,但看得出,他心不在焉。
                “我想把你和狗娃的故事写出来。”我轻声说。
                他突然回过神来,双手抱胸,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孩子,我好象在《第六晚》杂志上看过你的文章,你是?‘两生花’?呵,一个女孩子名字。前几天才看到你写我的咖啡馆,里面提到你很喜欢咖啡馆里的音乐《石上花开》。”
                我有点窘,“我......我很喜欢《石上花开》”
                “下次过来,我刻录盘《石上花开》的CD给你。记得过来拿。”
                “哦,多谢,多谢!”我坐直身子,连身道谢。
                “直到看到你写馆里的音乐,我才将‘两生花’的笔名和你联系起来。我以前看过你谈论自己的父母,谈论过你的另类流浪生活......你很有才华。”他轻而缓地说,深深地看着我,“为什么,不回家?”
                我别过脸去。“嚯,我懒得理他们。我自己过活,挺好的。”
                他沉默着,看着我的眼。他的眼神犀利,若针硭般似乎能穿透我的心脏。我啪地关上电脑,一言不发,起身离开咖啡馆。
                他也起身站立,伸手拍拍我的肩,轻声 说:“父母毕竟是父母啊,再怎么不对,他们也是你最亲的人。。。。。。”
                去吧\唱着那支童年的歌瑶\到那歌声的尽头\光阴酣眠\柔情\似水\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夜风凉凉地划过我的脸颊。身后,咖啡馆里的音乐在夜风中隐没,缥缈虚幻若梦。
                “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我的脸上,有冰冷的东西悄然滴落。呵,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会流泪?那不是我的泪吧,是因为风,因为冷风令我迷了眼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4-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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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我的文章在《第六晚》杂志上做为重头文章发表了。编辑说,他们很久没见到这么真实而感人的小说了。
                  我写的故事,就是以狗娃和咖啡馆主人为素材的。但是,故事中的咖啡馆主人却成了一位隐姓埋名,无怨无悔支教大山深处的画家,而将狗娃写成了一位学有所成的学生。
                  在写小说的人笔下,所有不可能的事都能成为可能,而当文字变为铅字出现在我们眼前时,它们又制造了虚幻的真实,令我们心甘情愿地信以为真。
                  我很久没去咖啡馆了。
                  在上次与他长谈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小小的变化。尚在北京读研的姐姐突然回来,和母亲一起出现在我杂乱不堪的出租屋里。在她们的含泪劝说下,我终于不再坚持,从出租屋搬回家住。父母为我办理了复读手续。
                  小巷深处的咖啡馆,在蒙蒙雨中面目暧昧,似乎沉浸于梦幻之中。
                  咖啡馆的门外挂着“歇业告示:咖啡馆主人已远行,归期不定。”门虚掩着,门内灯火昏暗。馆内隐隐约约有乐声,我推开门,却发现馆内空无一人。
                  “有人吗,喂!是我,我来了......”
                  许久,楼梯口传来了缓慢的脚步声。一位眉眼与咖啡馆主人有几分相似的男子出现在楼梯口,诧异地看着我。
                  “哦,那位......咖啡馆原来的老板走了?我来拿一盘CD,老板答应给我的......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走了?”
                  那男子看了我一眼,“你要的CD,是《石上花开》吧,他走前放我这儿了,说如果你来,就给你......还有他给你的一封信,你等会,我拿给你。”
                  不一会儿,他一手拿着CD和信,一手提着那幅两位乐手的油画,趿着拖鞋,哒哒下楼。
                  “给,他说,这幅画你喜欢,一并送给你了。”
                  “他去哪了”
                  “去大山里了。喏,不就是看了你那篇《石上花开》的小说。看完后,他拉着我喝了一晚的酒。第二天背了个背包,把这咖啡馆一扔,就走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他说,他早该去了。这是他欠那些山里孩子的,他必须去,否则,一辈子都不会心安的......”
                  我默默接过他手里的CD和油画,和他道别。走了许久,他突然追上来,气喘吁吁地拦住我。他看了看我的眼睛,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话来。“不知道这话该不该说,哥临走前,千方百计问到你家里的地址,和你家人谈了许久......”
                  姐姐的突然回家,父母的突然转变......我恍然大悟。
                  “谢谢他,我......挺好的。”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
                  “小兄弟,走好!”他留给我意味深长的微笑,转身离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3-04-0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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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我回到家里,将油画放床上。油画上的吹奏手神情如此专注,如此怡然自乐,沉醉于画中。我怔怔地看了会画。然后起身,打开电脑,播放《石上花开》。
                    《石上花开》无论在何时响起,总能攫紧我的呼吸。我缓缓打开他的信。
                      小兄弟:
                      我决定回去,回大山里去。我看了你的小说了。你的小说,令我重回到了从前。这次,我再也不犹豫了。对于咖啡馆里的客人来说,我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一个生意人,而对于那些山里的孩子们来说,我却是能给他们带来色彩与希望的老师。他们需要我。
                    狗娃的故事我没讲完。他后来找过我。他没有像你小说里的“狗娃”那样,成为一个优秀的画者。他早早辍学,小小年纪就四处流浪做小工。他积累了血汗钱,千里迢迢地过来找我。我拿钱拿衣服给他,他什么都不要。他说,就只想见见我,见了我他就满足了,他永远忘不了从前上学和学画的日子,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永远忘不了,他离去时的眼神。
                    我已把太多的生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在阿堵物之间滚爬,浑身腥臭。这个城市喧嚣热闹,并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失色,我应该到山里去,那里有那么多需要我的孩子。他们需要我,他们需要有光、有色彩、有知识的童年。
                    我知道我并不是独行者,早有许多志愿者,在持续地做这件事。我们真的能改变那些孩子的命运么?我不知道。但我会尽力而为。我去了,再不给自己任何借口,让自己的生命留有遗憾。
                    小兄弟,你也别再给自己任何借口了吧,回去吧,回家去,回到校园里去,那是你应该去的地方。我在你的文章里,曾多次看见你提及母亲煲的牛肉土豆汤,写到校园里火红的凤凰花......你想回去,不是吗?家人是爱你的。他们对过去在不经意间伤害过你而感到内疚与不安。我见过你的父母了,当我提及你时,你那在人前坚强刚毅的父亲,居然一下子如被抽了脊梁骨般颓然泄了气,他说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换取你的回头;而你的母亲,时常失眠心悸,她是再也经受不住更多的风雨了。
                    小兄弟,和解吧。人的一生如此短暂,不要浪费在彼此深爱的亲人间的彼此伤害上。
                    我相信你会回去的。
                      祝:
                    平安!
                       唐明
                       2009年8月2日
                    “回去,回。。。家。。。”我喃喃自语,怔怔地看着信。屋内,乐音如水,脉脉流过我的心尖。
                    “去吧\唱着那支童年的歌瑶\歌里有\青山、绿水、红日\白色\栀子\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石上花开”
                    恍惚之间,我看见漫天铺地的凤凰花开,一树树,一丛丛,若燃烧着的火焰,热烈地将我包围,记忆中遗落的芬芳沁人心脾。。。。。。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3-04-0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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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的碎片
                      & ------------李秋沅
                      (一)老钢琴的记忆
                      我就要被卖了。五千元。是个很好的价钱。那个细眼睛的女孩还没来。但我知道那女孩会来的。
                      细眼睛的女孩叫梦若,很像她。
                      我差点儿要把她忘了。她是我的第二个主人——顾锦若。圆圆的脸,白皙的皮肤,这在潮热的南方,是很难得的漂亮肤色。南方人称“一白遮百丑”,说的就是白皮肤的难能可贵。南方人害怕把皮肤晒黑,夏天里,爱美的姑娘们尽量不出门,窝在家里。当然也只有富贵人家的闺女可以这么悠闲地待在家里。顾锦若并不是富贵人家的女儿。
                      木棉岛那时有很多富贵人家。他们有着美轮美奂的庭院,庭院里的主楼、副楼、喷水池、假山、花园一应俱全。花工穿梭在花园里修整花草,偶尔闲下来,就泡起功夫茶来,主人时常也和他们喝上几杯。茶杯小小的,一握就在手心里。茶不可浸,滚烫的水冲下茶壶,立刻就得盖上壶盖,淋壶、提壶倒茶。头遍的茶水用来温杯具,第二遍的茶才入口细品。
                      院墙内有时传来叮叮咚咚的钢琴声,带着浓烈的三角梅的颜色、染上栀子花香,俏皮地透过满院枝枝丫丫的树木花草钻出墙来。
                      顾锦若穿着布裙,踏着黑鞋,快快地,或慢慢地经过院墙,叮叮咚咚的琴音全落在了心底,花香满襟。二十年后,她就是在这样的一家院落里,穿过满院的玫瑰花,走到我面前,把我认领了。我们的缘分,早在她穿着小布裙回眸看着那传来琴声的院墙的那一瞬,就已笃定了。
                      我老了,顾锦若也早死了。她死时,我离开她远远的,我是安全的。而她却不得不死。1944年6月2日,锦若从她被软禁的圣心教堂顶楼纵身跃下。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3-04-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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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嫣然、锦若
                        老屋是那种老式的二层连体楼房。院子外养着白茶花。春分前后,是茶花开得最茂盛的时候。白茶花是外公养的。年年的春分,外公都要带上白茶花送给已长眠的外婆锦若。她喜欢白茶花,暮年的外公在花开的时节,总喜欢坐在院子的石桌前,用洗净的白茶花瓣冲茶喝,白茶花瓣在水杯中孤零零地四下飘荡。外公也独自一人,落寞而寂寥。
                        那时我总盼着见到大伟。大鼻子的大伟,一笑一脸的阳光。我14岁。他逗着我玩,我也疯疯癫癫地和他开玩笑。我不知应该叫他哥哥还是叔叔。他是外公的研究生。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听说他要远行。
                        突然之间,我恨起他来了。莫名的仇恨,我再不理他了。他依旧谈笑风生,可是,我躲着他。
                        “嗨,你为什么躲着我,小家伙?你怕我啦?”大伟脸上的阳光跳跃着,晃我的眼。
                        我低下头,“谁怕你啦?”
                        “我要走啦,去新西兰,和叔叔说再见吧。”
                             “再见。”我看着他下了楼,走过了院中的白茶花。满枝的白茶花洁白如雪,我看着他的身影消失了。院门关上了。
                        我再也没见过他。可他的笑颜却永远定格在那年那刻,在那片开满白茶花的湿漉漉的时光里。
                        从此,白茶花盛开的时节,总让我觉得有伤感。我和外公一起坐在石椅上,倚着石桌泡花茶。
                        “香啊。春分的白茶花。”外公说。
                        “嗯。”
                        外公的杯中的茶花瓣打着旋,慢悠悠地往杯底落。
                        我们看见锦若了,衣襟前上插着朵白茶花,在春分潮湿的雾气中募然回首。
                        “今天是3月21日,我生日。” 14岁的锦若笑着,酒窝里沾上了春分时节草木初醒的甜味。
                        “是么?”他的笑容在惊诧中凝固。
                        顾家是贫寒的。顾家的贫寒是因为嫣然锦若有个不会挣钱的父亲。父亲一年到头在外奔波,除夕回家,只能给两姐妹带回一匹够做新衣的布。天刚蒙蒙亮,小径静悄悄的,锦若就得起床,拎着豆篮,跟着姐姐嫣然绕过一座座漂亮的庭院去早市卖豆,卖不完豆,就没有早饭吃。那些宏大的庭院在清晨寂静的时光中酣眠着,散发着神秘的幽香。天蒙蒙亮的时刻,是夜与昼的交汇点,锦若对晨曦的记忆,总和那园里的幽香和手上沉甸甸的豆篮交织在一起,宁静的哀伤总在回忆中涌上心头。
                        豆是极少能卖完的,锦若极少能吃上早饭。姐姐嫣然发脾气,锦若不骂也不生气,她默默地帮着妈妈料理家务。
                        如果人生犹如那前方幽长的小路,谁知道该在什么时候转弯呢?
                        倘若姐姐嫣然不曾逃婚,那么,她将过着自闭而安静的生活,静静地在董家那个漂亮的大院子里。如笼子里的鸟儿一般安全。然后,生养一堆儿女。这么想来,嫣然的逃,注定了她一生的奔波。
                        家里把嫣然许了董家做姨太太。董家庭院气势宏大,锦若嫣然曾几次经过董家的花园别墅。17岁的嫣然,高挑,细长的眉眼,媚若春花,身边一群群的蜂蝶飞舞。何止是那董家先生迷得乱了心窍。他也迷上她了,弹着班吉琴,为心上人歌唱。嫣然只是若即若离,她是镜花水月,近在咫尺,却无法触及。她在群蜂簇拥中,巧笑倩兮。董家来了聘礼,礼金丰厚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3-04-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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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锦若、锦若
                          梦里不知身处何方,我又看见她们了,相似的面容,在时光中隐没。其中一人,着一身白色缎面的旗袍,幽幽散发着淡淡的白茶花香。她朝我款款走来,看着我,似水柔情从她的眼瞳底层层漾开。
                          “你是谁,我想不起来了,可我应该知道的,你是谁?”我痛苦地凝着眉,失去的记忆是我最值得珍惜的东西。
                          她摇了摇头,“你现在不知道,但是,你会知道的。”她看着我,满目的苍凉,“答应我,让我们重生......”
                          “锦若!锦若!”
                          “现在的我,已不是我......”
                          我惊醒了。
                          枕边是一本老相册。水绿色暗纹的硬皮面,黑色的夹页。锦若在相本里笑着,15岁的锦若坐在石头上,腼腆地看着我;锦若与淑贤、手挽手,偏着头笑着;然后,是25岁的锦若,蹲着,扶着一个小女孩,穿越几十年的光阴看着我。突然,夹页中跳出一个美丽的女子,猛地一看,酷似锦若。可仔细看,那份妩媚与倦怠却是锦若所没有的......我继续昏睡过去。
                          “你还原的不是我,我已不是我。人只能存在于当下。你所写的,你所说的我,离我是那么的遥远呵。”
                          我看见锦若黯然神伤,然后,我发现自己的脸上也爬满了锦若的忧伤。
                          “外婆,抱抱我。”我向她伸出手去。而她却消失了。
                          回忆仅剩下碎片。谁也无法控制住自己思维瞬间的灿烂,光芒消散,仅剩下支离破碎的浅影,锦若就在这片影中踯躅。
                          锦若不是嫣然,淑贤不是锦若。而我所写的锦若,不是外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3-04-1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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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老钢琴的沉默
                            老钢琴将被卖了。我是梦若。我来了。
                            我来不是为了弹它,我来是为了让她在搬运时不受损伤,以最完美姿态被卖掉。一笔好生意。
                            抬琴的工人吃力地将它搬下楼,古旧的楠木梯颤巍巍地喘着气,吐着沉郁的尘土气息。然后,哗啦一声,楼梯的扶手断裂。
                            我看见那座棕色的老钢琴,毫不犹豫地落下楼去。没有散架,连它的死亡也是那么地优美。而它最后的那声叹息,低沉而隐忍,如利刃从我的心尖深深地划过。
                            我看见时光中的锦若,倐地隐去。
                            尘土飞扬,记忆的碎片如烟消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3-04-1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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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海门没有沦陷,而他父亲没死,也许,他真会像父亲所预言的,成大材成大器。但,假设毕竟只是假设。
                              1938年,日本人占了海门,物价涨得天高,与海门一海相隔的木棉岛成了孤岛,物资紧缺,大家都缩衣节食地熬着。他那原本贫寒的家一下子陷入困顿。雪上加霜的是,他父亲突然染病去世了。那年,他辍学了,卖荷仁豆不足以维持生计,他随堂兄当泥水匠去了。
                              在他辍学后的某日清晨,我早早醒来,有些许青色天光,透过百页窗的缝隙,泻入我的床前,惊扰着屋内的昏黑。我在这一片昼与夜的混沌中等待着,不知道在等待什么,却的的确确地,处于等待的状态之中。青色的天光渐渐亮起,屋里的一切,也从混沌中醒了过来。我突然意识到,我在等待着他的叫卖声。那一刻,我清晰地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有他声音的这一页时光已然翻页,悄然逝去。一如那许许多多,在不知不觉中逝去的时光,谁能弄得清楚现在与过往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就在这难以言状的惆怅中,我走出了无忧的童年。
                              跃渊辍学后很长时间没再来我家了。再见他时,他光着脚板,一副泥水小工模样。他犹豫着开口问:“能借我几本书看么?”
                              “当然!”我欢喜地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进门。可他轻轻拿开了我的手,“我的脚很脏,不进去了。我在这等你吧。”
                              “嗯!”
                              我飞快地上楼进了书房,将我正在读的《福尔摩斯》揣在怀里,下了楼,递给他。他笑了,太阳点点落在他的笑颜上,暖了我的心。
                              每隔一段时间,他便过来还书,再借书。他不再是个读书的学生了,生活的重负写在他疲倦的脸上。他风尘仆仆地赶来借书还书,风尘仆仆地追逐着与旧日读书时光相连的脚步,但往日时光却毫不留情地将他越抛越远。
                              我总把自己觉得好的书和杂志为他留着。每次,他总是匆匆而来,踏着暮色,站在门口,等着我从楼上拿书下来。他在接过书的那一刹那,总习惯性地先把双手在衣服上蹭干净,对着我,赧然一笑。那一刻我仿佛又看见了一年前的他。
                              他从未间断找我借书,可有一阵子,接连几个月不见他踪影。他出了什么事么?我为他担心起来。隔了半年时间,他来了。见了我,他满面羞愧地拿出几角钱。
                              “妈妈把你借我的书卖了……”他窘得满脸通红,低着头不敢看我的眼睛,“我......我先还你这些......过段再攒点。”他将钱递给我。
                              “你这是做什么。”我推开他的手。
                              “妈妈......把书卖了,我不在家。她不知道是我借的书......”我借他的是四册《语丝》,我明白,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她母亲也不至于连书都不放过,全拿出去卖了换钱。
                              我不收他的钱,他着急了。
                              “一定......一定得赔的……”他说不出更多的话,眼泪也跟着下来了,拿袖子抹眼睛,越抹泪越多,他背过身去。
                              “我收,我收!”我接过钱,紧紧握住他的手,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泓朴兄弟,我......做梦都想回学校里读书。可......。我知道回不去了。”他哽咽着,“父亲咽气前,我答应他了,要替他好好照顾母亲。我不能再让母亲为我受委屈了,我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养活母亲......你知道么,晚上难过睡不着时,我就在心底唱我们的校歌、唱抗日救亡歌......”
                              “嗯。”我的眼睛也湿了。
                              他长吸口气,止住泪。我们静静地坐在门槛上,看远处夕阳的余晖将云霞染成绚丽的锦缎,再看着霞光一点点淡去,周围的一切,坠入昼与夜交汇时的懵懂迷惘中......夜风起了,跃渊起身向我告辞。
                              “嘿,等下,书拿去。”我拿起门槛边上,早为他准备好的书。
                              “不拿了。借回去,怕又被卖了。”他叹了口气。
                              “没关系,拿去!”
                              他想了想,犹豫着轻声说:“我不借了,以后,我还上你家的书房看书吧。”
                              “当然可以!”我紧紧握住他的手。
                              他抬眼向园中二楼,有着白色百叶窗的书房瞥了一眼,吸了吸鼻子,低头走了。我看着他走下石阶,走向暮色中冷清的小道,背影渐渐成一个黑色的点,消逝在远方。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3-05-1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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