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执行联动:
诉讼难,执行更难。法律文书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必须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具有法定协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协助法院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打“法律白条”,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彻底清理执行难,必须穷尽执行手段,并严打“老赖”保护伞!最高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7月7日法发[2010]15号),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综上,依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曲周县法院主办人执行人员李向东等渎职侵权行为进行及时立案调查。
此致
各级党委、人大、纪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及媒体等部门和领导
控告人:刘志民
201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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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2003)曲民初字第270号和第456号民事判决书
2、(2004)邯市民一终字第36号和第37号民事判决书
3、执行申请书和被执行人上千万元资产证据线索
4、(2004)曲执字第105号和第106号违法中止执行裁定书
5、(2006)邯市执监字第28号和第29号民事裁定书
6、曲周县北方宏达有限公司在1997年更名为曲周县橡胶厂证据
7、曲周县北方宏达有限公司在2000年被曲周县法院宣告假破产裁定书
8、(2006)曲法执字第28号和第29号违法中止执行裁定书
9、最高法院网查询被执行人违法“已结”证据
10、被违法戴铐伤情照片和违法处罚决定书
11、各级有关机关开出的部分督办函
12、邮寄给各级领导的信件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