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喜欢明信片的女孩,变成自己制作明信片的男孩的女朋友,这个故事绵延了三年,如果没有例外,我想它会天荒地老地走下去。
故事开始总是浪漫的。他开书店,在大学城众多衣服鞋子包包首饰眼睛化妆品的蜂围蝶绕中,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安静的土地。
那个时候我尚是不会出校门,只在学校里做“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运动的小黑点。有一天,我在宿舍楼下看到一个书摊,上面摆放得十分精美的书籍并不同于过往常常出现的盗版书。
我拿起一本《人间词话》,眼前冒出来一个顶着一头乱发、傻笑着的男孩:“嘿,你怎么不买《纳兰词》?别人都买,只有你选的是这本。”
买了书,又办了一张书店的会员卡,然后就按图索骥来到了那个小小的绿色的书店。
这是故事的开幕,无关风月,却遇见了正在窗边读书的你,还是乱发、傻笑,没有一点老板的样子。也难怪,那会儿你不过大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