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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光化工发生平安事故瞒报 相关部门为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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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东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河北东光县化肥厂,始建于1970年,是以尿素生产为主的化工企业,属于当地经济支柱产业。然而有群众反映称, 东光化肥厂唯利是图漠视生命,发生事故瞒报私了。这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呢?举报属实吗?当地安监部门为何对此不闻不问?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当地,记者对一线工人采访得知,2012年12月23日,河北东光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然而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东光安监局后,却说死者是因病而亡。  工厂工人和当地老百姓都表示,死者是在工作时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据记者了解,死者名为姜万里,东光县连镇镇姜太公村人。此次事故发生后,河北东光化工并未上报安监部门,只是用钱堵住了家属的嘴。而该公司安全隐患也并未排除,随时还有可能有其他工人中毒的可能。事后一些群众将此事反映致东光县安监局,安监部门表示,死者是生病死的。  群众反映称,仿佛东光县安监部门用病死代替安全事故是其一贯的伎俩。2012年5月10日下午,东光县浆粕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死者郑惠中,30岁,东光县连镇前佛堂郑庄村人。东光县浆粕厂污水处理厂维修工。在5月10下午维修设备时吸入致命气体导致当场昏迷,跌落污水处理池中致其死亡。据知情者透漏,东光县浆粕厂生产聚合化铝,工程项目为剧毒并未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属于私建偷建工程。群众称,反映到东光县安监局后,得到的结果依然是生病死的。  一个县级安监部门应该做的是,调查事实真相,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而不是发生事故后,作为企业的幕后策划人,教企业怎样逃避责任,在瞒报中大做文章,对于仍然存在的安全隐患置之不理。不知这其中是否存在更大的隐情,东光县安监局是否存在联合瞒报事故现象。  后续记者也将会把此事反映致河北省安监局,继续关注报道。


1楼2013-04-07 11:27回复


    2楼2013-04-0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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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照一起处理


      通过百度相册上传3楼2013-04-0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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