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就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的行政成本不但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且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25%。时至今日,这一状况仍未见好转。因为,我国不仅有着庞大的行政机构,还有着令世人瞠目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 为何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土地财政”?很大程度上源于地方的财政“饥渴”。而造成地方财政“饥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三公”消费,其中包括公款大吃大喝等造成的巨额“接待费”。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成地方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多年来已是不争的事实,严重腐蚀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肌体,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及浪费,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句众人皆知的话。实际上,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贪污,也是浪费。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定为贪污罪的。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就不是贪?用公款超标准地大吃大喝,显然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占用、耗用公众财产来满足少数公职人员公务之外的口腹之欲,这不是贪污是什么?再说浪费,可以肯定地说,几乎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不浪费的。 多年来,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或许是因为“下基层”成本很低“好处”不少,一年到头,全国各地各类检查团、调研团、考评团多如牛毛、络绎不绝,让基层不堪重负,头痛不已。也有不少人沉湎、沉醉、沉沦于觥筹交错中,成了“酒囊饭袋”,还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 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因为,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关于这一点,有太多国家的经验可以证明并借鉴。【每日甘肃网--主流媒体 甘肃门户】 原文链接:http://gsfz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04/01/013811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