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让无数人憧憬,但是,不无遗憾的说,中国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这种地方,那种地方和美丽的诗境一样,让人无限期待、无限憧憬,却始终找不到他在哪里。 原因在哪呢? 因为我们根深蒂固的强盗文化。
“小弟此间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地名唤做快活林,但是山东、河北客商都来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睹坊、兑坊。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钱兑坊里。但有过路妓 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水浒传第二十八回)
这段文字应该被很多人分析过了,也被很多人当做攻击武松的一个证据,楼主就不在这方面多说什么。 楼主想说的是,这种情况存在的广泛与恒久非常令人不可思议。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的角色是施恩,那么那些不交钱的人就犯了大逆不道,至于道德、法律什么的,则完全成了可恶的东西,而这个‘我们’太多太多了,直到今天仍然是这样; 如果我们属于那些交钱的,又有多少人敢不交呢? 敢不交的,恐怕百难抽一,别说敢不交了,就是嘴里敢说点牢骚的,那也是趁别人不在的时候,这个情况今天依然是这样。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规则,一个大家都默默遵守的规则。
敢对这种规则明确表示不满的人,恕楼主直言,则不在那个规则圈子里,也就是那些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