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极限四则运算在什么情况下用
定义上使用前提 极限f(x)和g(x) 都存在
做题时,把函数分成两部分,比如 f(x)+g(x) ,如果 f(x) 不存在,则不能用四则运算。
而如果 f(x) 存在且非无穷,但g(x)由于太复杂,没法判断,就可以用四则运算。
是这么理解和运用的么?
总结一下就是如果函数的两部分中一部分极限很明显不存在(无穷和左右极限不等),则不能使用四则运算;如果一部分极限存在,另一部分由于函数复杂无法判断,就可以用四则运算;而如果两部分的极限都无法判断,则也不能用四则运算。
不知道上述理解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