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
净化医药广告市场 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4月22日,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部门决定于4月25日至7月25日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会上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活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甘霖指出,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是关注和保障民生的客观要求,是深入推进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媒体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医药广告问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医药广告突出问题进行治理。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宣部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甘霖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各级工商部门作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医药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依照《广告法》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医药广告发布环节的整治,加大违法医药广告曝光和惩处力度,提高监管效能,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整改阶段(4月25日至5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至7月15日)、督查评估阶段(7月15日至7月2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 参与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强化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力争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