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饭吧 关注:242贴子:19,497
  • 40回复贴,共1

最喜欢的受君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想看看大家心目当中这三类受君的典范都是谁!
第一类:最萌,最可爱,最讨人喜欢的小受,让人恨不得抱一只回来养起来。
第二类:他的深情无悔让你动容,他的付出让你震撼,他的痴傻让你无限怜惜。
第三类:个性最独特的小受,他异于常人的行为模式和人格魅力让你为他倾倒着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4-26 00:24回复
    我的是
    一 元元
    二 桑陌 闻重
    三 少容 飞侠 颜卿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4-26 00:25
    回复
      竟然一个都没有浮现


      IP属地:江苏3楼2013-04-26 01:07
      收起回复
        我的id是飞鱼桑陌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5-04 18:38
        收起回复
          我就是因为这句话爱上他的。
           "很多jc都有家庭,他们依然在和歹徒搏斗。危险的事总要有人去做,jc也是人。我是男人,不管想和不想,都应该承担我应该承担的责任。我知道罗少是为我好,可恋人应该共同承担,而不是一个躲在另一个的身后。"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5-04 19:05
          回复
            他了然地点头:「我不迫你。」
            后来后来,人尽皆知的城北鬼屋里又住进了一个新住客,同先前的住客分别住在两个单独的小院里。桑公子淡淡地说:「收些房租让日子好过些。」
            那位新住客在一边同样客套地笑。
            新住客把桑公子照顾得很好,冷时添衣热时扇凉,每每在小碟子里剥上一碟新鲜核桃,顺便教着小猫读书认字。
            再后来,把两个院落一分为二的院墙被打通了。人们时常瞧见三人一同上街闲逛,据说,也曾有人攀过墙头瞧见他们围着石桌一起赏月,三个人都是笑着的,该是相处得很好。
            无尽的岁月里,同自己纠缠最深的是他,最了解自己的亦是他,除了他,怕是同旁人再也合不来。桑陌私心里想要否认,却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空华,是要和自己一路纠缠下去,一直到最后了。
            身后有人将他拥进怀里,脸贴着脸,细细厮磨。空华说:「桑陌,我喜欢你。」
            桑陌没有答话,这是最后的坚持。或许以后,可以坦然地接纳他,可以同他耳鬓厮磨,可以回到从前那般相知相交的岁月。他们的光阴如此这般漫长,足够可以你追我逐一直到地老天荒。可是,永远永远不会告诉他,喜欢或是不喜欢,都不会告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5-04 19:11
            回复
                桑陌想,也许这就是喜欢了。因为喜欢,所以改变。哪怕不情不愿。
                “接著想去哪儿?塞北?京城?还是继续往南?快入夏了,岭南的荔枝很甜。”闭起双眼,空华的神色间透著丝慵懒。他贴心地询问著桑陌的意愿。
                过去的那些事,偶尔还是浮上艳鬼的心头。南风,小柔,华妃……种种种种。不过慢慢地,艳鬼已不再去计较。就像眼下生活中的那些琐事,吃什麽?住哪儿?去哪儿?这些事桑陌全数交给了空华筹谋,亦不再挑剔院落的宽窄,门槛的高低,邻家的窥视。很多时候,桑陌都只是静静地站在空华背后,无言地看著这个背影高大的男人镇定自若地把所有千头万绪打理成井井有条。一如从前,被父亲遗弃的小小侍读也是这般乖乖地站在浩大的冷宫里看著那个几乎被废黜的皇子一步步走进晋王府,走上金銮殿,直至君临天下。
                可是空华却不再是那个楚则昀。他总考虑著艳鬼的意愿,细致入微,小心翼翼。把家安在学馆旁是因为艳鬼喜欢读书人,他总能从某个呆头呆脑的傻书生身上看到南风的影子。院子宽大些,因为艳鬼喜欢躺在花圃旁午睡,卧榻下还常常散了一地核桃壳。还有,卧房要光亮透气,书斋要干净拙朴,厨房也得宽敞些,哪怕不下厨,倚在门边看著也很舒心……空华精心的安排下,样样都偎贴著桑陌的喜好。艳鬼扭开脸什麽都不说,空华的每一分周到,每一次讨好,终究还是落进了眼里。
                “你定吧。哪儿都好。”空华的发冠松了,发丝自鬓边散落。索性为他摘下发冠重新梳拢,桑陌握著他的发,漫声答道。
                空华微微点了点下巴,转眼便陷入了沈思。
                人们臆想中的冥府总是阴森森的,一片昏暗。所以冥主总是一身玄色打扮,黑衣黑冠,一头浓重如墨的长发。艳鬼苍白的手指插入他的发间徐徐梳理,黑白分明,格外打眼,仿佛手指浸入了一潭墨水池子。看他许久不再说话,桑陌知他还在思索:“别搬了,在这儿再住一阵吧。”
                空华喜欢这儿。虽然从未漏过哪怕只字片语。可桑陌还是知道。没有理由,朝夕相处久了,彼此的心思不用再猜,看一眼便知。相濡以沫或许算不上,心有灵犀倒是已经略有所成。艳鬼想,其实这儿也不错。热闹但不失清幽,繁华又天生悠闲。进一步是南方重镇,自古昌盛之都。退一步是小桥流水,自家自得其乐之地。怪道那边那位大画师出了京城,就一门心思带著全家老小直奔此处安居。
                “咦?”空华闻言,倏然睁开眼,满眼尽是讶异。
                桑陌垂著头,若无其事地为他将发髻盘起,高高的发冠稳稳束於头顶:“也不过才住了三年,再住上十年也没什麽要紧。”
                空华不再说什麽,拉过他的手,紧紧握在掌心。桑陌任他握著,抬头去看头顶的天。蔚蓝的天空被浓密的树叶遮住了,只瞧见一小方一小方细碎的残片。灿烂的阳光照过来,被割裂的天空蓝得耀眼,树叶的边缘也透著金色的光芒。轻风吹送,这边的海棠开得绚烂,淋下一身淡粉的花瓣。
                后来,同小猫一起玩耍的孩子里有个个头还很小的孩子。他总喜欢跟著小猫。小猫拉起了跌倒在地上的他。孩子带著一脸未干的泪痕跑去寻自家的爹娘。原来他爹就是大画师。画师夫人赶紧差人来请桑陌,说是要感谢小公子的照顾。桑陌推脱不过,便去了。画师夫妇很热情,非说要赠一幅画像做谢礼。
                几番推辞之后,桑陌无奈地牵著小猫站到了已被许多人站过的桃花树下。空华没有跟去,默默地站在原地看,一如既往,一如往昔,一如这数不清记不明的漫长岁月里,他都如此这般悄悄地立在艳鬼身后,为他遮风挡雨,为他打伞添衣,守护著这个咬牙立誓说不会许他半分回报的身影。
                忽然,桃花树下的那人猛地扭过脸:“喂,过来!”
                空华怔然。桑陌正在笑著向他招手:“发什麽呆?过来,画全家福。”
                柳色新新,桃花灼灼。桃花树下的艳鬼仍是一身白衣,脸色苍白,重重的铅粉盖住了他原有的清秀面目。可那双灰色的眼瞳中,此刻却满是欢愉。
                因为喜欢,所以改变,哪怕不情不愿,哪怕一星半点。於勖扬君如是,於空华如是,於桑陌亦如是。
              -完-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祝愿大家新年快乐~O(∩_∩)O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05-04 19:20
              收起回复
                喜欢第一种小受。。。 我喜欢萌萌的,让人怜爱的。


                IP属地:北京11楼2013-05-04 19:35
                收起回复
                  我庚!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5-06 12:20
                  收起回复
                    三 再加个绍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06-16 15:07
                    回复
                      昂昂昂~~~小羚羊正式成为我最喜欢的受受之一虽然他有点m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7-12 17:37
                      回复
                        你的第三类是我的第一类!!!同等的喜欢坚强温润受。例如娘娘腔里的小受~~老几心痛死了!!!


                        15楼2013-07-12 18:04
                        收起回复
                          看过为数不多的耽美中,好像一个都没有浮现


                          16楼2013-07-12 18:2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