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u_ngo吧 关注:3贴子:2
  • 9回复贴,共1

淄博市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 强占土地无视法律敛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淄博市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强占土地无视法律敛财”
淄博市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宁 强占土地无视法律敛财”淄博市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宁 强占土地无视法律敛财   韩宁作为国家干部,既没有任何征地手续,也不属于租赁,又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仅凭职务和权力“口头协议、两年前”一句话就圈占了一片土地,以权谋私,在安博公司急需用地的时候,强迫公司签订协议、掏走25万,合法性何在?  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纳税大户,地处博矾路边。因该路段拓宽施工,需要拆除安博公司近200米长、6-8米宽的车间。但这些车间是主要生产工序所在地,必不可少,一旦拆除,势必影响生产,必须立即扩建。经过报批安博公司获得规划土地19.35亩土地,其中东万山村14.05亩,北峪村5.3亩。东万山村的14.05亩土地一个多月就已经到位。而北峪村的5.3亩土地,自2012年6月起,经白塔镇党委政府多次与韩检察长沟通、协调。但韩检察长仍不依不饶、百般阻挠,拖滞时间近五个月。最终韩检察长提出,安博公司必须按照他的说法,与其签订一份补偿协议,要求安博公司补偿30万元(后改为25万),并要求白塔镇经贸委作证明单位、三方盖章,理由是两年前与北峪村达成了口头协议,要用这块地建设绿色农业厂房,现在安博公司扩建厂房占用这块土地,必须支付补偿金。当时安博公司并不想签协议,但是东万山村70多万元的征地费用已经支付,迁坟100余冢(迁坟补偿20余万元),加上封冻期逼近,再拖延时间就会错过施工期。2012年10月18日,安博公司迫于无奈在协议上签字并支付了25万元。自始至终由韩宁操作,让其妻出面打收条。(有其妻王丽收条为证)  韩宁检察长作为国家干部,既没有任何征地手续,也不属于租赁,又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仅凭借职务与权力“口头协议、两年前”一句话就圈占了一片土地。而且,这件事除了北峪村主任、党支部书记路慎敏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韩、路二人以权谋私,在安博公司急需用地的时候,强迫公司签订协议、掏走25万,合法性何在?


1楼2013-04-28 10:08回复


    7楼2013-04-28 10:59
    回复
      Pa1┆Yx2┗Hn2╘Xf1Ё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4-28 16:26
      回复
        左拐角的是,经过层层选拔,被称为此次比赛黑马,听说还是不久前新建的,来自“金馒头”初级魔法学院的金馒头队。Nae second spring again!"


        IP属地:山东12楼2013-04-29 1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