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揖、厌、撎、肃、肃拜、扱地、拜小辩
拱。
拱,行礼起始型。拱手,男子左手压右手,左手大拇指掩右手大拇指,女子右手压左手,右手大拇指掩左手大拇指,当胸。此先秦之明,甚至之清皆如此也。然,行于凶礼,男子则右手压左手,女子亦反之。此男子吉事尚左,女子吉事尚右。左阳而右阴,吉阳而凶阴,男阳而女阴,是故阳阳而阳,阴阳而阴,阴阴而阳。行于阳事则以阳显,行于阴事则以阴显是也。
《礼记•内则》曰:凡男拜尚左手,女拜尚右手。
《礼记•檀弓上》曰: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郑玄注: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八:凡拜,男尚左手,左阳也。其拱亦然。凶事则尚右手,反吉也。妇人则吉事尚右,凶事尚左。
《说文》之一,徐铉注:两手大指相柱也。故此处存疑。
揖,厌。
揖,拱手后推手向外。厌,拱手后引手向内,近于胸。厌,汉代之后鲜见,与揖同。《仪礼,乡饮酒义》:“主人揖,先入;宾厌介,入门左;介厌众宾。”郑玄注:“宾之属相厌,变于主人也。推手曰揖,引手曰厌。今文皆作揖。”《说文•手部》:“揖,攘也。一曰:手着当胸曰揖。”则《说文》之一曰:“揖、厌同,与《仪礼》今文同。”
拱。
拱,行礼起始型。拱手,男子左手压右手,左手大拇指掩右手大拇指,女子右手压左手,右手大拇指掩左手大拇指,当胸。此先秦之明,甚至之清皆如此也。然,行于凶礼,男子则右手压左手,女子亦反之。此男子吉事尚左,女子吉事尚右。左阳而右阴,吉阳而凶阴,男阳而女阴,是故阳阳而阳,阴阳而阴,阴阴而阳。行于阳事则以阳显,行于阴事则以阴显是也。
《礼记•内则》曰:凡男拜尚左手,女拜尚右手。
《礼记•檀弓上》曰: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郑玄注: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八:凡拜,男尚左手,左阳也。其拱亦然。凶事则尚右手,反吉也。妇人则吉事尚右,凶事尚左。
《说文》之一,徐铉注:两手大指相柱也。故此处存疑。
揖,厌。
揖,拱手后推手向外。厌,拱手后引手向内,近于胸。厌,汉代之后鲜见,与揖同。《仪礼,乡饮酒义》:“主人揖,先入;宾厌介,入门左;介厌众宾。”郑玄注:“宾之属相厌,变于主人也。推手曰揖,引手曰厌。今文皆作揖。”《说文•手部》:“揖,攘也。一曰:手着当胸曰揖。”则《说文》之一曰:“揖、厌同,与《仪礼》今文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