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大利亚立法承认中医想到的
在 7月20日的《北京晚报》第25版有《澳大利亚立法承认中医》一文,此文说澳大利亚是全球首个以立法的方式承认中医的西方国家。报道说,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在澳大利亚正式注册的中药、中医师能够在澳大利亚国家合法行医。这就承认了中医治病在澳大利亚的合法性。正好,一周前有一位美籍华人医生来北京拜访我,她的中医不是在中国学的,而是在美国学的,她主要用针灸治病,也用食疗法,也有中药处方权,不过,涉及中药处方,她经常会推荐到经验更丰富的在美国出名的那些中医师那里。她说,美国一些州承认中医,有些州不承认中医。但在澳大利亚,是立法的形式,承认中医在全国的合法性。这位医生和美国的病人相处得极好,在治疗上,每每有奇效,她用中医治疗好了很多西医治不好的疑难杂症,她丈夫是一位美国大学教授,她的收入比丈夫的还多,她为能用中医治好那么多美国病人感到自豪,也为中华文化感到自豪。她说自己快退休了,想深入学习中华文化,她每年都会来到祖国学习中华文化。
看到报道,我想到了什么呢?想到了方舟子、何祚庥、张功耀这些反中医的所谓“科学卫士”,他们口口声声讲科学,讲西方,口口声声要取消中医,张功耀还在网上发起过“取消中医大签名”活动。如今,一个重要的西方国家且以立法的形式承认了中医在这个国家的合法地位,我不知道何祚庥、方舟子、张功耀这些“言必称希腊”的崇洋者们作何感想?假如有一天,英国、美国也立法承认中医在他们国家的合法地位,我不知道这些所以的科学家,崇尚西方科学的中国科学家们作何感想?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一些州已经立法承认了中医的合法性。何祚庥否定中医的理由之一是中医没有治好他的父亲和兄长的病,父兄都病死了。这还是理由吗?假如这能成为否定中医的理由,那么,看看西医,有多少癌症病人、三高病人、糖尿病患者死于西医的治疗,乃至死于西医的手术台,能以此否定西医吗?不能。何祚庥自己是科学家,且在论证上逻辑不通,也没找到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再者,何祚庥的第二个理由就是他不懂阴阳、五行、八卦这些中医理论,他作为一个学习过西方科学的人不懂的,就一定是伪科学吗?何祚庥不懂中医的哲学思想,可以学习呀,连原国务院副总理、卫生部前代部长吴仪都说退休后要好好学习《黄帝内经》,何祚庥比吴仪副总理还忙吗?有人针对何祚庥批判中医“90%是糟粕”的言论说他无知、无耻,古人说:“一事不知,儒者之耻”,学者对自己学问上的盲点不学习,就盲目反对,难道不是可以感到羞耻的事情?在这里说明一下,耻,不涉及人格问题,只是羞愧、不体面的说法。作为一个学者,对自己的学术盲区口出妄言,就是极其不体面的事情。如《谷梁传·襄公二十九年》云:“君不使无耻”。方舟子呢,质疑中医,本身就没怀好心,我一直怀疑这个人的用心,不是想发扬中华文化。他不懂中医,且要质疑中医,还不愿意了解、学习中医,批判中医理论,批判真气运行法以及中医经脉论,批判眼保健操不科学,嘲笑中医不懂得眼疾的发生的原理。实际上,眼保健操给中国学生带来了很多好处。假如方舟子真的研究过中医,也不至于这样虚妄,他虚妄地下结论,且不去论证自己的结论,这是所谓科学精神吗?往前推三辈,何祚庥、方舟子、张功耀的祖辈们得了病,还得求助于中医?他们祖先的祖先难道没有在中医里受益?只是,何祚庥的父亲病死了,中医没救得了,但,哪种医学一定能包治百病?中医没救得了病人难道是中医的错?中医的说法是:“医生能治人的病,治不了人的命”。假如这个死去的病人是命里该死,神仙也救不了呢?不能讲啊,命学在何、方之流看来,更是伪科学。假如正好遇见的是一个庸医呢?这也是命学里说的“命不好”,偏偏遇见了一个庸医。据说,鲁迅的父亲是被庸医治死的,因此,鲁迅连带地恨中医,在文章里讽刺中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看来,何祚庥之恨中医也是可以在感情上同情的,但在理智上是不能理解的。国学不是不可以质疑,但质疑的用心或者动机是什么?有的人质疑国学,是爱国,爱国学,也因此研究国学,也会发扬国学;有的人质疑国学,只是出名,只是为了破坏中华文化,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只是为了打击中国人的自信心,只是为了嘲笑自己的文化和祖先,而显示他们所谓崇洋(未必媚外)的科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