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
无论神存不存在,我都不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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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过程:
1,神大致可分三种 —— 什么都管,什么都不管,只管一部分事。
2,对于第一种神 —— 如果我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神操纵的结果,那么,我们无论做善事、做坏事都是不由自主的,我们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一切事都是神的事,与我们无关。
3,对于第二种神 —— 它什么都不管,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这样的神,要它有什么用?
4,对于第三种神 —— 这种严格来说不能叫作神,只能归为妖、仙、鬼之类,那么,它也有自己的局限,也有力不能及、思虑不周、法力不济的时候,这种东西只能看作是一个比较强大的人,而并没有实现“超越”。就像奥林匹斯山上那些天天勾心斗角、争风吃醋的古希腊诸神。他们顶多能使我们恐惧,而无法赢得我们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