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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河南死刑保证书案警方曾在现场发现第三种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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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未上诉,被害人父母提出上诉,要求判处李怀亮死刑。


17楼2013-04-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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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2007年5月22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8楼2013-04-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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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隔近6年的补充侦查后,2013年2月4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将该案补充起诉至平顶山中院。平顶山中院审查后,决定恢复此案的审理。


      19楼2013-04-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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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实为被害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显示,郭小云的父母在2004年5月17日保证,如果李怀亮一案由平顶山中院提审,最好判死刑,就不再上访。
          平顶山市一位熟悉案情的政法干警告诉记者,此后,平顶山中院的两次判决均被河南省高院


        21楼2013-04-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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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5日,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后,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媒体上所说的“保证书”,是2004年5月17日被害人父母所写,当时叶县法院正在对该案进行审理。“保证书”虽然用的是平顶山中院的办公用纸,但其内容是被害人亲属请求中院将案件提高审级的申请书,是被害人父母请求法院“从重判处被告人刑罚,最好判死刑”的诉求表达,不是平顶山中院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
           


          24楼2013-04-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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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一步讲,在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依法宣判之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没有决定被告人刑期的权力,更不可能对被告人作出判处死刑的保证和承诺。”郭保振说。 但在郭小云的父母看来,李怀亮就是杀人凶手。
              


            25楼2013-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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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村那么多人摸‘爬叉’,公安局为啥就抓他?法院三次都判他有罪,为啥一上诉就没有结果?”杜玉花几乎是喊着说。


              26楼2013-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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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5日下午5时30分的宣判现场,杜玉花指着法官和辩护人大声哭喊着:“你们袒护杀人犯,天理何在。”杜玉花的丈夫郭松章双手攥拳,看到记者用手机拍照,便冲上来要砸手机。


                29楼2013-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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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中院一位法官对记者说,法院4月26日向郭小云的父母送达判决书时,被其亲属围困4个多小时。
                   


                  30楼2013-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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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18时许,法院在叶县看守所为李怀亮办理了释放手续。一见到弟弟,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当即放声痛哭,抱着弟弟久久不愿放手,李怀亮的两个女儿也是泣不成声,抱着父亲的肩膀只是哭。
                      


                    31楼2013-04-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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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没有发现新证据
                        因涉及到个人隐私,4月25日上午9时,平顶山中院不公开审理了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除被告人、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及被害人父母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33楼2013-04-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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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在庭审持续了近7个小时后,李怀亮的辩护人王永杰一走出法庭便对记者说。
                         


                        34楼2013-04-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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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杰说,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第二次发回重审中有3个焦点意见:一是现场提取的血迹血型为O型,此血迹是如何形成的,是谁所留;二是尸体是不是被害人郭小云,需要核实;三是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裤头的情况与被告人供述不一致,需要进一步核实。
                           


                          35楼2013-04-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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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查就是6年。
                              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1月7日,李怀亮的辩护人王永杰要求依据新刑诉法“疑罪从无”的规定,立即释放被羁押的李怀亮。1月18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向平顶山中院提交《关于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起诉补充意见》,建议法院尽快依法恢复审理。
                             


                            36楼2013-04-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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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一位诉讼参与人介绍,庭审开始后,李怀亮的辩护人提出,李怀亮的有罪供述是因遭刑讯逼供而作出的,申请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37楼2013-04-2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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