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肯尼在博客里这么说: 在狂风骤雨的夜里,我惯性的打开他的腾讯微博, 看到他的一条更新: “现在看到英国和中国都在大雨,才肯相信我们依然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 可是为什么再也看不到你,听不到你,吻不到你。 我今天喝了很多酒,感觉胃都要吐出来了, 你不能不回来。 世界这么大,将来那么远,我怕了! 我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我好想你!” 看到这一条,我把电脑往床上一扔, 穿着内裤到了一楼的厨房拿出一瓶Scotch, 只加一点点蒸馏水,准确说就是几滴, 然后跑回三楼,打开阁楼,爬上屋顶。 那晚我也喝了很多酒,英国的天色到了晚间的11点才昏昏沉沉的暗了下去, 在我看到满天的星光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大风几乎就要把我从屋顶上刮下来, 我泪眼婆娑的盯着手机里他一脸泪光的样子, 照片里的他也泪光闪闪, 然后我心想,真TMD的讽刺!流泪都同步了。 我捂着嘴,小声的嘟囔着:“我也好想你。” 后来我把头埋进了膝盖了,天亮后也发不出一点点声音。 他也不会知道, 在微风和煦的春日里,我会把沙发搬到院子里, 丁香花盛开的时节,我把他用的香水洒在羊绒毯上,披在身上, 他巨大的宠溺便又包围在我的四周,像海洋一样。 我好像又回到了他那张木质床上,我躺在左侧, 靠在他胸口上,听着他的心跳声,空气里是他荷尔蒙,汗水和皮革的味道。 想着他那天风很轻柔,阳光漫漫散散的洒落满整片草地上, 我微微哆嗦着走回房间,拿出单反相机和遥控,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送给他。 照片里,我穿着他的旧T恤,手腕上是他送我的手表,他也有一块。 两块表上的时间分秒不差,那时候他对我说:“我们的世界将永远被同步着。” 我却拿起手表,冷言冷语的说: “所以你这辈子都要永远生活在痛苦里了,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欢乐了。” 沉寂几秒后,他把手表戴上手腕说:“那老子也认了!” 后来我看到了一位艺术家展出了两个同步的闹钟的时候, 我的眼泪砸在了爱丁堡艺术节的原木地板上。 两支闹钟下面写着: “Don’t be afraid of the clocks, they are our times, time has been so generous to us. We imprinted time with the sweet taste of victory. We conquered fate by meeting at a certain time. We are the product of time, therefore we give back credit were it is due: time. We are synchronized, now and forever. I love you.” 在这个邮箱里,我还找到了我拍的手背上的他落下的烟疤的照片。 稚气的内文写的是: “像这几块烟疤一样,你也永远无法从我生命里褪去了。 你以前说,你这辈子要赚很多的钱,以后这些钱可能只有一个用处,就是来找我。 那在这辈子余下的时间,我也只有一件事可以去做,就是这样发疯的想着你。” 如果那时候,他知道我那么爱他,结果我们依旧错过,那我会毁了他。 所以我只能发疯的对着邮箱告白,把欠他的所有表白写成日记,送给未来的他 给他写情书的时期持续了好长时间,我每天都在给他写情书,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你对我而言,是爱神派来的骑士,你给我的爱,值得虔诚的期许和等待。” 这是邮箱里第一封邮件的开头,原来从我开始给他写第一封情书开始, 我就已经认定了他在我心里的位置,只是不表述,他也不知晓。 我经常幻想他有一天,他点开邮件时候, 那应该是在属于我们的卧室里,他和我都欣喜若狂或者泪流满面, 而今,终于实现了。 现在,我们同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