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情结吧 关注:5贴子:68

爆图来了。。。。音乐王子13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3-05-04 14:26回复






    2楼2013-05-04 14:30
    回复


      3楼2013-05-04 14:31
      回复
        接下来一个一个的介绍吧


        4楼2013-05-04 14:35
        回复
          全国总冠军 09号 陈楚生 广东·普宁(西安唱区第二名)


          5楼2013-05-04 14:39
          回复
            中国当红原创歌手,华语乐坛最具影响力男歌手之一,在各大权威音乐奖项中多次获封“最佳男歌手”、“最佳唱作人”、“最佳创作歌手”等荣誉称号,娴熟的吉他和天籁般的音色使他成为舞台上为数不多的灵魂歌者。因夺得2007年“快乐男声”全国总冠军而名声大震


            6楼2013-05-04 14:57
            回复
              粉丝名:花生
              花生们快来为陈楚生加油啊。。。灵魂歌者


              7楼2013-05-04 15:00
              回复
                陈楚生个人特点


                8楼2013-05-04 15:02
                回复
                  本色”楚生的歌不像所谓“美声”那样“千人一音”,他唱歌的时候,声音绝对是主角,永远那么纯粹。他不需要伴奏来掩饰,也不需要舞蹈来助威,他只是安静地唱着,只希望别人注意他的声音。
                  “纯净”楚生的声音中没有任何杂质,就像是空谷之中的足音。这样的纯净淹没了都市的喧嚣,楚生的声音成为了都市人疗治心伤的最好方法。因为低调的风格,让他保持着内心的纯净,声音的纯净。在昏暗灯光下的楚生身上丝毫没有酒吧歌手的“流气”,声音气质仍旧那么清亮透彻,也成就了他灵魂歌手的风格。


                  9楼2013-05-04 15:04
                  回复
                    “独特”你以为他平淡无奇的时候,那华丽的声音顿时让你惊艳!你以为他波澜不惊的时候,那珍贵的眼泪瞬间让你心碎!你以为他还在眼前的时候,其实他早已驻进了你的心间!他的声音是独一无二的,非常有个性,即磁性又略带忧伤,只听一句就知道那是楚生的声音。


                    10楼2013-05-04 15:05
                    回复
                      精神” 在快男比赛的时候,楚生曾说过,我是为支持我的人而战;更说过,既然让我来到十三强,就没那么容易把我甩掉时,执著的精神,让我们才有机会见到,从深圳酒吧中走到万人舞台上的陈楚生。17岁时,陈楚生便一个人背着吉他开始了酒吧驻唱的生活。当他终于攒够钱可以去系统学习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吉他水平早已超过了老师,艰苦环境下自学成才的典范。七年的音乐道路,有过彷徨,有过痛苦,有过挣扎,但楚生对音乐的热爱对音乐的执著,让这一切都化为了坚持!


                      11楼2013-05-04 15:06
                      回复
                        原创” 《有没有人告诉你》、《她们》、《某某》、《瘾》、《思念一个荒废的名字》……随着一首接一首原创歌曲的推出,楚生不仅让人看到了他深厚音乐功底的同时,也看到了作为一名歌手的生命源泉——原创。从三亚马岭的小山头上,到深圳窗台上的一盆花,这些原创灵感遍布在楚生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和细节。这就是楚生原创的力量,用无可比拟的感染力,俘虏了“花生”的心,攻陷了全国花生的眼泪。


                        12楼2013-05-04 15:06
                        回复



                          13楼2013-05-04 15:25
                          回复








                            14楼2013-05-04 15:26
                            收起回复
                              欢迎大家来此贴吧讨论及爆图


                              15楼2013-05-04 15: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