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经通释
上篇(神仙抱一演道章)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唐褚遂良大字阴符经上乃是“知之修之”),谓之圣人。
中篇(富国安民演法章)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下篇(强兵战胜演术章)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炁。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胜,我以不奇期胜。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通释经源
少宝山达观子李筌,好神仙之道,常历名山。博采方术,至嵩山虎口岩石壁中,得《阴符》本绢素书,朱漆轴,以绛缯缄之。封云:「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谦之藏诸名山,用传同好。」其本糜烂,应手灰灭。 ————《黄帝阴符经疏 序、唐李筌》
筌序所引,骊山老母之言“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者,五行生、克之道也。
历代经注者有: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李筌及宋儒朱熹。
清朝名医徐大椿曰:“阴符赞易之书也。”
经誉:“辨天人合变之机,演阴阳动静之妙”。
《悟真篇》:“阴符宝字逾三百,道德灵文止五千。”
杨文会《阴符经发隐》曰:“隐微难见,故名为阴;妙合大道,名之为符。经者,万古之常法也,后人撰述如纬。”略补注:黄者中央之色,帝者晦明之先,中以统五行,帝以先万物,调合万有,诚乎中庸也。
吾文所谓‘通释’者,黜其定相,得其纲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