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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举动都十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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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通的是,1)情人节事件后以为何还要继续和常上床;2)一百万付出后衣为何还要和常上床。如果情人节就打住,后续不会这么不可收拾!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5-06 14:27回复
    这的确是一个许多围观者看不到问题,完全不符合逻辑。老人给的解释是:一百万,在衣,有压力,也不太算是钱,比之后面的玩命,实在是不算什么,所以,衣常之事,用钱去衡量,实在是谬之千里,也无趣之极。


    2楼2013-05-0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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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陈焕生进城》看过吧?既然那么贵的宾馆已经付了钱,那就该在床上蹦几个蹦,不蹦白不蹦。


      3楼2013-05-0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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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的原因:
        1、曾经写了近10万字的纪实,关于我与老头的相识、相知,似乎在“控诉”他,而读罢却发现是个万言情书,字字句句都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慕、相思与欲罢不能的占有欲。老头每每看及,都会哭。
        2、他抗拒过这份感情,我也抗拒过。起初,我认为自己不配与他在一起,现在不这么认为了。我们不是没有感情,但彼此都恨着对方。命运、制度毁了这一切。
        ......
        -------以上是小说的原话,我感觉两人间的真爱多多少少是有些的,爱的比例少了点,是因为杂质(私念和利益)多了些。


        5楼2013-05-0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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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梦的双重破灭》中曾说过“衣交了100万不是二人分手的条件,而是向常表示诚心,要痛改前非,二人还要继续下去!”
          常收100万不是两个人关系的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常的意思是,不能象向以前那样拿我不当回事,表现得好怎么都好办,否则就如何如何。
          因此,常收了钱还曝光,很容易使人迷惑,也太不讲诚信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6楼2013-05-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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