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绪(原为红绪),据考《滕县志·图经》记载:历属古滕国辖域,上溯其源,历史悠久。明正德年间(公元1436年—1449年)滕县辖九乡八十七社,红绪为明理乡红绪社。
清因明制。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县令叶秀均徭分社,社法一变而分之名废。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县令任玑定保甲法,滕县按八卦名分为八方,即乾(西北)、坎(北)、艮(东北)、震(东)、巽(东)、离(南)、坤(西南)、兑(西),统八方七十二保,红绪为坤一保。至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县令唐晟以仁、义、礼、智、孝、悌、忠、信、易八卦名,统七十二社,红绪为忠一社。《滕县续志稿》载:光绪年间(公元1875年—1908年),即社作区,红绪改为忠一区。旧制行粮沿至民国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