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教育局关于县直第一小学(明德小学,以下简称)在职教师违规办班不可情况的通报
各校区、县直各学校:
4月23日,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明德小学部分在职教师,利用下午放学后或休息日办班补课,为学生进行有偿教学,此举引起家长不满。经教育局对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问题已核实清楚,现将县直第一小学(明德小学)部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情况通报如下:
苏作爽:现任明德小学三、四年级英语教师;
郝巧明:现任明德小学四年级语文教师;
马锐娜: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数学教师;
张巧锋: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
黄素芳:现任明德小学六年级语文教师;
黄改芳:现任明德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师;
王凤格:现任明德小学三年级数学教师;
穆素艳: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英语教师;
以上8名教师利用每天下午放学后或者周末时间,在自己家或者其他地点举办辅导班,收取学生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并动员、诱导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8名教师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违规办班补课的8名教师、县直第一小学(明德小学)及校长(杨培华)做出如下处理:
1、取消以上8名教师2013年度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资格;退还收取所有学生的补课费;扣罚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县。
2、责令明德小学监督以上8名教师全额退还收取学生的补课费用,退还金额及学生名单、家长联系方式于5月10日前报教育局。
3、取消明德小学2013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全县,同时责令明德小学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办班行为,整改情况汇报于5月10日前报教育局。
4、给予明德小学校长杨培华全县通报批评。
以上8名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办班补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关于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有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损害了教育和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了很坏的影响。希望全县广大教师从以上8名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行为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章守纪、廉洁从教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的不正之风。各学区要将此通报发至所属中小学,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对在职教师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平乡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各校区、县直各学校:
4月23日,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明德小学部分在职教师,利用下午放学后或休息日办班补课,为学生进行有偿教学,此举引起家长不满。经教育局对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问题已核实清楚,现将县直第一小学(明德小学)部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情况通报如下:
苏作爽:现任明德小学三、四年级英语教师;
郝巧明:现任明德小学四年级语文教师;
马锐娜: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数学教师;
张巧锋: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
黄素芳:现任明德小学六年级语文教师;
黄改芳:现任明德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师;
王凤格:现任明德小学三年级数学教师;
穆素艳:现任明德小学五年级英语教师;
以上8名教师利用每天下午放学后或者周末时间,在自己家或者其他地点举办辅导班,收取学生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并动员、诱导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8名教师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违规办班补课的8名教师、县直第一小学(明德小学)及校长(杨培华)做出如下处理:
1、取消以上8名教师2013年度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资格;退还收取所有学生的补课费;扣罚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县。
2、责令明德小学监督以上8名教师全额退还收取学生的补课费用,退还金额及学生名单、家长联系方式于5月10日前报教育局。
3、取消明德小学2013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全县,同时责令明德小学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办班行为,整改情况汇报于5月10日前报教育局。
4、给予明德小学校长杨培华全县通报批评。
以上8名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办班补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关于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有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损害了教育和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了很坏的影响。希望全县广大教师从以上8名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行为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章守纪、廉洁从教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的不正之风。各学区要将此通报发至所属中小学,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对在职教师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平乡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