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二郎乡:数万元村民修路集资款被“蒸发”
工商导报记者 纪思华
新华网 周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是我国政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一事一议”工作,农民集资一点,政府奖补一点,共同建设美好家乡,水泥路面修到自家门前,让农村彻底告别过去“下雨一身泥。晴天一身土”的落后局面,农民对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极力拥护和支持。
太和县二郎乡邵楼村的村民近期向记者反映:他们村里1200余户村民2012年响应政府“一事一议”政策号召,全村共集资修路款17万多元,政府财政奖补了24万多元,由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给本村修了一条长1060米的水泥路,路修好后却发现竣工牌上显示他们只集资12万多,相差4万余元,他们到县财政局账目也看过了政府奖补数字,就是和村里的修路费用对不上数,多次咨询乡里和村里的负责人,都被告知不知情。
记者于5月7号上午来到了位于太和东北角的二郎乡政府,乡党委书记祝峰接待了记者,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祝书记,祝书记表示:“邵楼村民已经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乡纪委也介入调查过,这4万多块钱,乡政府确实不知情,当时村民集资款17万多元都存到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了,负责人叫朱运福,钱由他负责保管和开支”。当记者要求祝书记帮助联系朱运福时,被祝书记告知其去县城开会去了,联系不上。祝书记随后电话联系邵楼村的两名分别叫宫健军和宫剑的村干部到场,两人都表示对此差额钱不知情,与己无关。
修路集资款和实际费用的数字不相符,差额部分却又不知所踪,乡、村两级负责人都表示不知情,难道4万多元的村民修路集资款真的“蒸发”了吗?
记者将对此事件给予跟踪报道。
工商导报记者 纪思华
新华网 周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是我国政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一事一议”工作,农民集资一点,政府奖补一点,共同建设美好家乡,水泥路面修到自家门前,让农村彻底告别过去“下雨一身泥。晴天一身土”的落后局面,农民对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极力拥护和支持。
太和县二郎乡邵楼村的村民近期向记者反映:他们村里1200余户村民2012年响应政府“一事一议”政策号召,全村共集资修路款17万多元,政府财政奖补了24万多元,由安徽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给本村修了一条长1060米的水泥路,路修好后却发现竣工牌上显示他们只集资12万多,相差4万余元,他们到县财政局账目也看过了政府奖补数字,就是和村里的修路费用对不上数,多次咨询乡里和村里的负责人,都被告知不知情。
记者于5月7号上午来到了位于太和东北角的二郎乡政府,乡党委书记祝峰接待了记者,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祝书记,祝书记表示:“邵楼村民已经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乡纪委也介入调查过,这4万多块钱,乡政府确实不知情,当时村民集资款17万多元都存到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了,负责人叫朱运福,钱由他负责保管和开支”。当记者要求祝书记帮助联系朱运福时,被祝书记告知其去县城开会去了,联系不上。祝书记随后电话联系邵楼村的两名分别叫宫健军和宫剑的村干部到场,两人都表示对此差额钱不知情,与己无关。
修路集资款和实际费用的数字不相符,差额部分却又不知所踪,乡、村两级负责人都表示不知情,难道4万多元的村民修路集资款真的“蒸发”了吗?
记者将对此事件给予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