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吧管理,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从4月10日开始,泸州市实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举报人凡发现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辖区内的营业性网吧在营业期间接纳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均可向文化部门举报,举报经文化执法部门查实立案查处的,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一名可获得300元奖励、两名以上可获得500元奖励。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度。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将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此外,文化系统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一是加强技术监管。网吧智能监管系统、网吧视频监管系统每天专人值守。所有网吧内的电脑必须全部安装网吧智能监控软件,安装率达100%,并且保证正常运行不得卸载。与公安部门衔接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限制,18岁以下的身份证不能够刷卡上网,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二是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分片定人定岗对网吧市场进行天天巡查,加大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和督查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是接纳未成年人予以严厉打击,实行网吧“黑名单”和市场退出机制,净化网吧市场。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实义务监督员队伍。把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的“五老”同志、乡镇(街道)文化干部、社区干部充实到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中,实现每个网吧有义务监督员2—3名,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充实完善义务监督员106人,不定期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