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世纪的欧洲,钻石是皇室贵族的专利品,佩带钻石是皇后、公主们的特权。法国国王查理十七世的情妇爱丽丝·苏慧是第一位打破这种传统的女子,她从国王那里获赠一颗钻石,并在公共场合佩带,钻石从此进入民间。
16和17世纪,浪漫的法国人独领钻石新潮流。法国国王弗兰西斯一世的项链镶有11颗大钻石,他的王后嘉芙莲除喜欢钻石首饰外,还将钻石粉末掺入食物中将政敌毒死。欧洲历史上相传的“篡位粉”可能就是钻石粉末。
受法国影响,俄罗斯沙皇将钻石视为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彼得大帝1724年为皇后加冕时,皇后冠上镶有2500颗钻石。
美国人对钻石的兴趣比欧洲人晚多了,直到19世纪末期,美国才时兴钻石首饰,并将它作为爱的永恒信息。不过,美国人后来居上,据说钻石巨商布雷迪拥有2万颗钻石;出版业巨子普利策在一次法国皇室珠宝拍卖会上买到一条镶有222颗钻石的项链送给他的妻子;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伊丽莎白·泰勒都与钻石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而美国老百姓对钻石也是感情深厚,当世界名钻在纽约展出时,成千上万的观众在雨中排队,等候参观。
英国王室与钻石也有一段难解之缘。享利八世是钻石收藏家,1558年至1603年,用钻石原石镶成的八角结晶体戒指时髦一时,顿成风尚。同时又掀起用钻石在玻璃窗上刻情书的热潮,钻戒一度被称为刻字戒指,甚至伊丽莎白一世本人也在一块玻璃上与沃尔特爵士咏诗谈心,倾诉哀肠。1838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当时王室拥有2500颗钻石供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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