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琴瑟流年。>——“你是琴瑟,我为流年。”
“人走了,人来了。
疯了、哭了、累了、痛了。
都会好的。”
——2013年5月20日。
<一>
如往常一样,穿着校服,走在学校的小路上,微风,吹落樱花,吹散发。用手将发抚至耳际,露出了白色的耳机。低头瞄了一眼同样白色的耳机线,嘴角微微扬起。看着MP3屏幕上——《红玫瑰》三个字——蓝色的光,刺痛了眼球。
“红是朱砂剂烙印心头,红是蚊子血般平庸。”
朱砂痣、蚊子血,不一样红的真实,不过,看得人不同罢了。
继续向前走,不再回头。
学校出于方便高三学生的考虑,将高三年级的同学们安排到了距离食堂最近的一栋教学楼。按照年级主任话来说,就是让我们除了吃饭和睡觉外,就是学习了。忙碌的好充实。
到了教室,随手将包仍在课桌上,拿着水杯走进储藏室,习惯的从自己的柜子里扯出一包速溶咖啡,熟悉的流程:撕开包装、扔进垃圾桶、把速溶咖啡倒入玻璃杯中、充入热水。忍着烫,走到一课桌旁,将咖啡放在上面,为了防止蚊子,还特意铺了一张餐巾纸在杯口。望着透过餐巾纸冒出的热气,傻笑。
其实到了高三,我本不应该再这样痴迷,痴迷一个我痴迷了两年的少年。
我的痴迷,不疯狂,我从不为了为了接近他而去问他脑残的题,也从不为了让他注意到而哗众取巧。我的痴迷,仅限于每天早上的咖啡、十点钟的苹果、十三点钟的牛奶和十五点钟的小饼干。而我所做的这一切,一直都是悄悄的,我不想让他知道,有个如此卑微的我,我不想让他看见高傲的我内心中小小的执着。我也不让他取笑于这个平时从不和他说话的我。
至于是怎样的一个少年,让我如此不顾一切。
他成绩不是最优秀的,但也是在前茅的。他不喜欢篮球,却对足球情有独钟。但是,他又不仅仅只会运动的白痴。他钢琴八级,练过书法——当然,他也不完美,他虽然开朗阳光,但是骨子里却十分固执。同时,虽然看似朋友很多,不过能走进他内心的,大概也就只有他的红颜和他的兄弟了吧。
关于他的红颜,我不太了解。只知道是对面学校的。
而至于他的兄弟——欧阳向日<建建>是我们班的,更是我的蓝颜。性格和他很像,一样的灿烂的像四月的阳光般。他们两个一起踢足球,一起吃饭。教室墙上挂着的,除了他的书法外,就是欧阳向日的中国画。我还记得,去年校庆的时候,他弹着弹琴,叶文轩拉着小提琴的那首《天空之城》。
显然,他的红颜一直都是我羡慕的人。羡慕她可以走进他的内心,羡慕的如此不知所以,甚至有一点嫉妒。
是的,我很隐忍。我忍着我对他的爱,整整两年。
还好,还有两个人知道我的痛楚,一个就是欧阳向日,另外一个就是我的闺蜜,也是林文轩的初恋女朋友——苏蓝朕<樱樱>。我可以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失望甚至崩溃的时候去找他们,我知道,他们随时随地有空。因为,我们之间的情谊,毫无杂质。
我们四人,终究逃不掉,这一场情劫。
那又如何,我的高三,兵荒马乱。
等等,我是谁?他是谁?
嘘,
让电影,继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