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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在其<<管锥编>>的<老子王弼注19则>中对佛所说的“无我”提出异议,具体是他认为佛对无我的解释是形而上学的分割,(相信大家都知道佛是怎么论证无我的了,在这就不解释了)他认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其中他引述了<<百喻经>>中的欲食半饼喻作为论点
<<百喻经>>的欲食半饼喻"譬如有人,因其饥故,盒七枚煎饼。食六枚半已,便得饱满。其人恚悔,以手自打,而作是言:「我今饱足,由此半饼。然前六饼,唐自捐弃。设知半饼能充足者,应先食之。」
他认为这里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分割,于是就指出佛是自相矛盾,并引用“佛书每忘己事之未工,而笑他人之已拙”作为批评,在这里恐同修会被其误导,所以开此文以正耳目.
以下开始说明钱老的误区所在.
其实,这两个例子是不同的情况
在无我的问题上,假设我们尝试不去用分割的方法,那么我们给出的答案应该是这样的:虽然身体的各个部分都不是"我",但就是这个---包括手手 脚脚,包括我的"心"我的"思维"等等前因后果---所有这一切打一个括号,这货是"我".这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呢?初中学说明文有一时我不太分得清"下 定义"和"作诠释"这两种说明方法.在这里,这种打括号的回答就是下定义.也就是说,我们是为了这样那样的便利起见,才把这货称为"我"的.(这恰恰表 明,"我"其实是一个假名.)所以,这种回答其实并没有对"我是什么"进行解释,它仍然会面对"那么为什么断了脚剩下的也是我?那么究竟哪个部分是不可去 掉的?"种种问题束手无策,更别谈用来证明"有我"或推翻"无我"了.
那么反过来看,为什么要用分割的方式去解释"无我"呢?这其 实是默认已经经过上述论证之后才进行的进一步分析:我们把这样一种东西称为"我"了,而且从其定义中,我们找不到一种"我"所专属的性质,那么假如"我" 不是一种为了便利而创造的"假名"而是真正存在的某种东西,当我们进一步检查被称为"我"的东西的时候,一定能发现一种特定的"我"的属性(或者用其他词 汇也好).所以接下来,世尊就为我们检查了"我"的各个部分.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整体水平上已经得不到"我是什么"的回答了,才动用分割的方法.分割的论证并不是对整体的回避.
而在吃饼或富贵的问题中,主客则不是下定义的关系:并不是"几个饼=饱",而是"几个 饼→饱".吃饼是一回事,饱是另一回事.吃七个饼可以饱,吃一碗面也可以饱;富贵可能会开心,恋爱也可能会开心.所以在这里,割裂的视角表现出的是对因果 的无知或片面知解.假使我们暂且承认"饱"的存在,那么我们可以回答"吃七个饼使我饱",也可以更深一步回答"早上没吃早餐所以吃了七个饼才饱",还可以 回溯到"昨天晚上玩游戏玩到很晚所以今天早上没吃早餐所以中午一口气吃了七个饼所以饱了",等等.所以,当我们硬要把吃几个饼与饱联系起来的时候,显然" 七个饼→饱"比"一个饼→饱"来的要更"正确".
第二,我们不能否认佛说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存在逻辑谬误,但这并不是佛的问题,而是言语本身的局限性,这不是推卸责任,比如说我们能用言语告诉你音乐是悲伤的,汹涌澎湃的,但是你不能完全感受到音乐,并不是我表述的不正确,而是言语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佛法中体现的尤为突出.
再者,就像"白马非马论"一样,马本来就存在的,为了方便叫做"马",既然是人为的,那么要找出一个是"马"的实物就是徒劳无功的,但是不能借由这个说明有一个"我"在,从而驳倒"无我"的论点.其实,我觉得所谓的"无我"是对人说的,其实还是有一个"我",即本体在的.世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二者所说的"我"是不同的缘故吧?好比道德经中的"致数舆无舆",也说明了名词的无力.
钱钟书在其<<管锥编>>的<老子王弼注19则>中对佛所说的“无我”提出异议,具体是他认为佛对无我的解释是形而上学的分割,(相信大家都知道佛是怎么论证无我的了,在这就不解释了)他认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其中他引述了<<百喻经>>中的欲食半饼喻作为论点
<<百喻经>>的欲食半饼喻"譬如有人,因其饥故,盒七枚煎饼。食六枚半已,便得饱满。其人恚悔,以手自打,而作是言:「我今饱足,由此半饼。然前六饼,唐自捐弃。设知半饼能充足者,应先食之。」
他认为这里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分割,于是就指出佛是自相矛盾,并引用“佛书每忘己事之未工,而笑他人之已拙”作为批评,在这里恐同修会被其误导,所以开此文以正耳目.
以下开始说明钱老的误区所在.
其实,这两个例子是不同的情况
在无我的问题上,假设我们尝试不去用分割的方法,那么我们给出的答案应该是这样的:虽然身体的各个部分都不是"我",但就是这个---包括手手 脚脚,包括我的"心"我的"思维"等等前因后果---所有这一切打一个括号,这货是"我".这样回答会有什么问题呢?初中学说明文有一时我不太分得清"下 定义"和"作诠释"这两种说明方法.在这里,这种打括号的回答就是下定义.也就是说,我们是为了这样那样的便利起见,才把这货称为"我"的.(这恰恰表 明,"我"其实是一个假名.)所以,这种回答其实并没有对"我是什么"进行解释,它仍然会面对"那么为什么断了脚剩下的也是我?那么究竟哪个部分是不可去 掉的?"种种问题束手无策,更别谈用来证明"有我"或推翻"无我"了.
那么反过来看,为什么要用分割的方式去解释"无我"呢?这其 实是默认已经经过上述论证之后才进行的进一步分析:我们把这样一种东西称为"我"了,而且从其定义中,我们找不到一种"我"所专属的性质,那么假如"我" 不是一种为了便利而创造的"假名"而是真正存在的某种东西,当我们进一步检查被称为"我"的东西的时候,一定能发现一种特定的"我"的属性(或者用其他词 汇也好).所以接下来,世尊就为我们检查了"我"的各个部分.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整体水平上已经得不到"我是什么"的回答了,才动用分割的方法.分割的论证并不是对整体的回避.
而在吃饼或富贵的问题中,主客则不是下定义的关系:并不是"几个饼=饱",而是"几个 饼→饱".吃饼是一回事,饱是另一回事.吃七个饼可以饱,吃一碗面也可以饱;富贵可能会开心,恋爱也可能会开心.所以在这里,割裂的视角表现出的是对因果 的无知或片面知解.假使我们暂且承认"饱"的存在,那么我们可以回答"吃七个饼使我饱",也可以更深一步回答"早上没吃早餐所以吃了七个饼才饱",还可以 回溯到"昨天晚上玩游戏玩到很晚所以今天早上没吃早餐所以中午一口气吃了七个饼所以饱了",等等.所以,当我们硬要把吃几个饼与饱联系起来的时候,显然" 七个饼→饱"比"一个饼→饱"来的要更"正确".
第二,我们不能否认佛说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存在逻辑谬误,但这并不是佛的问题,而是言语本身的局限性,这不是推卸责任,比如说我们能用言语告诉你音乐是悲伤的,汹涌澎湃的,但是你不能完全感受到音乐,并不是我表述的不正确,而是言语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佛法中体现的尤为突出.
再者,就像"白马非马论"一样,马本来就存在的,为了方便叫做"马",既然是人为的,那么要找出一个是"马"的实物就是徒劳无功的,但是不能借由这个说明有一个"我"在,从而驳倒"无我"的论点.其实,我觉得所谓的"无我"是对人说的,其实还是有一个"我",即本体在的.世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二者所说的"我"是不同的缘故吧?好比道德经中的"致数舆无舆",也说明了名词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