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国高考加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当年爆出的多起违规高考加分丑闻,让高考加分的存废与改革成为舆论焦点。
开年几个月内,厦门马拉松的群体舞弊以获高考加分事件、四川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破纪录“卖奖”丑闻、台州一中4名官员子女获20分加分丑闻、浙江二级运动员买卖事件、“三模三电”舞弊事件等纷纷曝光,引起全国震惊。
争议和反对声如同堵在大坝一头的洪水,焦虑地等待着一个出口。
终于,大坝出现了第一道裂缝。
2010年7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4个月后,当人们还在用“不痛不痒”、“鸡肋”等词语来评价《纲要》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时,第二条更大的裂缝出现了。
11月14日,教育部联合其他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竞赛类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全国性竞赛获奖者不再具备保送资格,省级竞赛获奖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同时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缩减为8项,并规定了测试流程、纪律等。《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系统清理高考加分项目,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加分资格或身份造假。